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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编城市“规划”二环内每百平方米最低1个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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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难已成为不少住宅小区业主的“心病”,不过由成都市规划局全新修编完成的《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明确,将二环以内住宅的机动车位,由过去的每百平方米最低配建0.7个车位提高到1个,二环以外从过去的1个提高到1.2个。记者今日也注意到,该《规定》还指出,公租房和廉租房原则上不配建停车场,可根据具体情况配建部分室外地面机动车停车位。
车位:二环内每百平方米最低1个
《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正式对外公示并公开征求市民意见。新规中对市民关注的停车位配建标准做了要求,将二环以内住宅的机动车位,由过去的每百平方米最低配建0.7个车位提高到1个,二环以外从过去的1个提高到1.2个。同时指出,住宅建筑项目建设用地内不宜设置室外地面机动车停车位。公租房和廉租房原则上不配建停车场,可根据具体情况配建部分室外地面机动车停车位。
新规也对无车一族做了更多人性化考虑,规定住宅建筑项目,应利用地下空间或底层架空部分,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场,且停车场(库)内的非机动车停车位数应不少于总非机动车停车位数的50%。对保障性住房项目,还明确规定,可以在地面设置残疾人助力车停车位,且每100平方米不少于0.25辆。
配套:2500平米幼儿园至少6个班
值得一提的是,新规还对幼儿园、农贸市场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做了要求。比如,对幼儿园、农贸市场等公建配套,要求按照项目面积进行不同标准规模的配建,拟建住宅的建筑面积之和大于30000平方米的项目,要求配建全民健身活动场所一处,并配置健身活动设施。其中三环以内活动场所的用地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三环以外不小于200平方米。
对幼儿园,用地面积小于2500平方米的幼儿园,最小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最小规模为3班(90人);2500平方米的幼儿园,最小规模为6个班(180人)。 新规同时规定了用地在10000平方米以内的绿地公园不宜配建公厕,但对1万平方米以上,两万平方米以内的绿地公园可配建不小于60平方米的公厕,但不宜配建管理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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