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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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 1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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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30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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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与毁灭 wrote: 终于看完了,心中有了些许的诧异:什么时候以宽容著称的国人这么刻薄了?! 不管桥做的好坏,对别人这种“能去做”的做法,几乎没有人去赞扬.。有的也只有几句,与批评的长篇大论比较...... 还有,我不是搞桥梁的,对桥梁规范不清楚。但对诸位提的“公路桥涵”有不同见解。对这样的“路”,这样的“桥”,我们的“公路桥涵”法律是否进行了包括?对一座原来是“那样”的桥,当我们看到了,是否会象他们那样为了“做秀”而去帮忙改一座,还是为了“安全”而去......法律有规定,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即为可行。希望搞桥梁的能拿出让大家信服的法律条文来说明到底别人错在了哪里?! 有些人不做不说,有些人只做不说;有些人也说也做,有些人光说不做!
我不以为吴教授需要你我的赞扬 我不以为这个栏杆的安全问题还需要拿出法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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