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与毁灭
![](images/star2.gif) ![](images/star2.gif)
发贴: 249
|
2007-05-30 19:46
![收藏这篇帖子](http://abbs.cn/images/icons/icon_favorite.gif)
张3 wrote: 你从一个问题跳到另一个,我不知道你是没有明白呢还是硬要磨下去,如果硬要磨下去,我想这个问题是这样的。 1有规范没有做栏杆,那么。。。。 2没有规范也没有做栏杆,那么。。。。
你也不是当事人,那些点点也不用代别人想,那么我们还接着玩什么呢?
终于看完了,心中有了些许的诧异:什么时候以宽容著称的国人这么刻薄了?! 不管桥做的好坏,对别人这种“能去做”的做法,几乎没有人去赞扬.。有的也只有几句,与批评的长篇大论比较...... 还有,我不是搞桥梁的,对桥梁规范不清楚。但对诸位提的“公路桥涵”有不同见解。对这样的“路”,这样的“桥”,我们的“公路桥涵”法律是否进行了包括?对一座原来是“那样”的桥,当我们看到了,是否会象他们那样为了“做秀”而去帮忙改一座,还是为了“安全”而去......法律有规定,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即为可行。希望搞桥梁的能拿出让大家信服的法律条文来说明到底别人错在了哪里?! 有些人不做不说,有些人只做不说;有些人也说也做,有些人光说不做!
看到我原始的说法了吗?好像我们没有冲突吧! 当然对你所提的问题: 1.1有规范没有做栏杆,那么。。不能做; 2.2没有规范也没有做栏杆,那么。。能做。 这是我个人观点,与其他人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