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万夫莫砍在 2009/05/02 11:09am 发表的内容:那个mp3在汽车上的应用. 算不算有效发明呢? 咱老万朴素的认为(因为对专利法,咱确实是外行,咱就只能以现实意义来论对错了):是或者否对你都无意义.先说铅笔和橡皮.这种案例现在应该已经过时了.否则现在手机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