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画图 wrote:对mp3没有具体的了解。粗浅的认识,除了对声音听觉敏感频率知识的熟悉,应该还有1套完整的压缩算法技术,至于这种算法技术有多高技术含量就更不懂了,不过应该比对现成技术进行简单组合和嫁接要更复杂些吧。还有这个例子也应该有运气的成分,刚好踩到时代节奏,成为了广泛运用的技术标准。实际上比如微软不是也有几种音频格式,没有那么普及而已。对专利保护也不是很熟悉,比如您那个播放器的专利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保护的是具体的原理图限定的形式、usb连线连接到车载播放设备上的形式、闪存与车载播放设备连接这种形式还是mp3在车载播放器上播放的形式。如果是后2种,现在某些车型的ipod插口和插点烟器的无线mp3是否在您的专利保护范围?插闪存的非车载播放器现在应该也有吧,移植到车上的话和您的专利有冲突?mp3标准就不同1点,其他厂家要采用这个文件格式,很可能必须使用到他的源技术,绕不开,绕开就不是mp3播放器了,所以必须乖乖交钱。还有就是专利的推广问题,假定在2004年您取得这个专利技术时,在比如通用公司工作,通用把这个播放器作为标准配置放到了车上,经过这么几年估计汽车上不整这么个东西都不好意思,就象现在的车没cd机1样,那肯定获利颇丰了。但实际上专利局里绝大部分专利最后都无疾而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