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wrote:好热的贴子啊!最近刚吃了一个“荣获国家发明专利”的官司;某公司看到一个国外两百年前就做的东西现在还处到都在做的东西在中国没有专利,于是在中国申请了专利,该公司看到我们做项目就到处发传真说侵权,发个传真0.5元钱及一分钟,我们可能要花上10000倍的钱(5000)及1000倍的时间(几个月)才能弄好。后来他们兴致来了,花上几千元来起诉我们,我们又请律师找证据又花了几十万搞了几个月。官司是胜了,以后也不会再有起诉的事了(因为把他的专利废除了)。但谁也不敢保证他又花两三千元去做申请另外的专利。我想以后大学课程还得增加专利课,不要一出来一做设计就侵权了。我觉得几个问题:1、专利局会去审我们的专利吗?可能只交钱就差不多了吧?2、专利局公布专利的内容,同行会有几个去看公告及提出意义的呢?看不到的不说,就是看到了也懒得去理吧;3、专利法第一条就说明,专利法的目的是: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不过也没啥,交了些学费并不断的经过一些措折,也使我成为半个法律专家了。这个贴很热,没有那么细看,也没有站在谁那边立场上帮谁说话。只是看到有“专利”这个词,就将最近发生在自已身上的一些事情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