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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9 21:46
史大林 wrote: 你还真蒙对了,十分!平安的老板还真是这样的。
我们在第一次见到华东院的方案时,也是骂声一片,可是老板(甲方3)喜欢。若各位看到那方案,定会愤怒×10倍(那个才是可以直接用来上《外国建筑史》课程的)。但是甲方的项目组(甲方1)只是奉命行事,按领导要求把楼盖好即可,后来是政府的规划局等部门的压力导致其方案简化了很多,就是现在看到的样子。
在理论上,作为连接甲方1和甲方3的桥梁作用的甲方2能够平衡建筑方案的艺术性与实用性,至少能够保证项目不会做的太“坏”(比如引发如此之多恶评的建筑方案),不至于由于甲方3的意志强压下来甲方1只能奉命。而平安此项目的方案确定了之后,甲方2才成立。就这还算是国内企业第一个设立甲方2部门的企业呢(2003年)。
骂老板,有用吗?没有用,因为甲方1(工程建设项目组)的业务逻辑如此,就连建筑师也如此。而甲方2不同,它要负责整个项目的“外部性”,也即从建筑全生命周期、全公司所有不动产资产组合角度来考虑持有这栋大楼各方面的综合效益,在这个决策函数中,建筑方案只是其中一个因素,而且还不见得能名列前茅。这个角度不仅跟甲方1不同,跟整个建筑业(仅指国内的建筑业现状)也完全不同。
我做这个案例的分析,是想更为深入的探讨此种方案何以会出现在陆家嘴,这个分析涉及到的不仅仅是这一个案例,还有神州各地层出不穷的“国会大厦”等等类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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