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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说根据规范一定要设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对吗?
wolinwen


发贴: 47



2011-07-27 18:11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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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沿街超过150米,但建筑四周设环形消防车道,规划局说根据规范一定要设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对吗?我们跟其争论了很久,他们认为是我们理解错误,就算把相应解释条文发给他们。我们认为是肯定不要设的,因为沿街总长设计只有160米。
现附上规范条文及其相应解释,请各位大侠评评指正。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
4.3.1 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高层建筑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距离不宜超过80m。

其相应的条文解释:(2005规范原文)
4.3.1 本条是对原条文的修改。
原条文要求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和沿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的高层建筑,当其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都要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本次修订对原条文作了调整:对于设有环形车道的高层建筑,可以不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对于无法设置环形消防车道,仅沿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的高层建筑,当其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要求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




wolinwen


发贴: 47
2011-07-27 18:15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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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侠指证,好理解的明白,改的知道是什么回事,总不能以权压人。


Arch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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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7 21:20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发送email给 ArchRen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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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规划局不对,不知道有用没有


mgf0808


发贴: 392
2011-07-27 21:53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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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分两句理解


唐僧


发贴: 756
2011-07-27 21:56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发送email给 唐僧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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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要设

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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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7 23:02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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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条文解释我也理解为有环形车道的可以不设,但在实践中全部都设了,因为不想扯皮大笑

ArchRen
Mode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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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8 10:44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发送email给 ArchRen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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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规范可以不加通道,但是加是否更好?最好不要卡着规范的最低要求做。

吹走红颜的锋


发贴: 1
2011-07-28 11:02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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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提供的资料,肯定是要设的。但政府部门你懂的,有很多可以回旋的余地,自己想想办法

wolinwen


发贴: 47
2011-07-28 13:18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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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本条是对原条文的修改。
原条文要求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和沿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的高层建筑,当其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都要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本次修订对原条文作了调整:对于设有环形车道的高层建筑,可以不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对于无法设置环形消防车道,仅沿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的高层建筑,当其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要求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

上面是高规2005规范上条文解释那里的原文。我对我们祖国的语言掌握不了,水平差,理解不了那一个字的上万种含义,但。。。。。但条文解释本身不就是说设了环形消防道可以不设穿过建筑的消防道吗?

那我想知道,新规范说对原条文做了修改,也给了条文解释,那比原规范来说是修改了什么地方,照这样理解规范不是跟原规范一样吗??何来的修改。

我只是想了解清楚规范的意思,人家说我们犯了强条,要记,心里不服,难过,图肯定是要改的了,谢谢大家了。


wolinwen


发贴: 47
2011-07-28 13:29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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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知道,条文说这条作了修改。如果是我理解错了,都要设。那我对比原规范条文,真不知这条哪里作了修改???照这样理解规范不是跟原规范一样吗??何来的修改??

为何条文还说对这条作了修订呢。真难理解!


注册建筑师证书


发贴: 6253
2011-07-28 14:05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发送email给 注册建筑师证书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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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相应的条文解释:(2005规范原文)
4.3.1 本条是对原条文的修改。
原条文要求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和沿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的高层建筑,当其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都要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本次修订对原条文作了调整:对于设有环形车道的高层建筑,可以不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对于无法设置环形消防车道,仅沿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的高层建筑,当其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要求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

高层建筑沿街超过150米,但建筑四周设环形消防车道,规划局说根据规范一定要设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对吗?我们跟其争论了很久,他们认为是我们理解错误,就算把相应解释条文发给他们。我们认为是肯定不要设的,因为沿街总长设计只有160米。

超过150米,建筑四周设环形消防车道就可不设?那300,500米都可以不设。

这规范,怎么说呢?


傻傻不去


发贴: 18
2011-07-28 16:08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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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街长度超过150了嘛? 要设啊。。。我一直是这样理解的

不是说有了环形车道就 可以不设了。。。因为沿街长度超过了嘛。。。

怎么说好呢? 真的失火了。。。没有中间的消防车道。。。快速到达。。。的话,那是多少人命啊?

好比 做建筑做到600m沿街了 但是是环形。。。然后该建筑失火。。。就是个悲催。。。
因此150m 是为了安全 定下来的 相隔150m 消防车能开进来嘛!!!


无话可说


发贴: 2725
2011-07-28 16:29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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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建筑呈环形布置的话就要套用内天井的条文了,还是要设穿越通道的

woshiwangdazhu


发贴: 21
2011-07-28 16:45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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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要设中间通道

ArchRen
Mode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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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8 17:52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发送email给 ArchRen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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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B 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C 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ArchRen
Moderator

发贴: 26265
2011-07-28 17:53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发送email给 ArchRen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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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一个标点符号的不同,分段位置的不同,意思也不同

ArchRen
Moderator

发贴: 26265
2011-07-28 17:59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发送email给 ArchRen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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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修改后的条文及说明,显然是只要设环形车道,不管超过150米多少,都不用设通道。但这种意思,并不是恰当的,这说明规范的编纂时,专家们的语文还是有欠缺。
楼主认为不用设通道,道理上是对的。但道理只能在论坛里讲讲,规划局不讲这个道理,他有权,你就不能还跟他讲道理了。在论坛再说规划局如何不讲道理也没用了。
但我也说,规范是最低要求,即使根据规范不用设通道,但是设了是否更合理些?如果是我,就设个通道。你为何坚持不设呢?设通道很困难吗?就是怕浪费几十平米的面积?


wolinwen


发贴: 47
2011-07-28 18:38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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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是说设了不合理,在乎这点面积什么的,我们也已经改过来了,虽然甲方不愿意,但他们说我们理解错误,说我们犯了强条,要记录在案什么的,甲方也觉得我们不懂,这就要说说了,规划也不是我们制定的,设计的不合理,也不能说我们违反法律,要处罚,我并未违反你法律条文。

我还是想知道,如果说理解错了,那这条规范跟原来的比就没有任何修改的地方啊。条文还说作了修改了,改了哪?


wolinwen


发贴: 47
2011-07-28 18:40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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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也明白道理了。法律很多时候也可以有多种解释。谢谢大家!

没文化的建筑师


发贴: 155
2011-07-28 23:26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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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理解的不重要,重要的是规划局(可能还有消防局)话事的怎么理解。

Chronoing


发贴: 611
2011-07-29 00:22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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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考注册时出现这一题,怎么办? 按照后面的解释条文,确实是可以不设

注册建筑师证书


发贴: 6253
2011-07-29 09:41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发送email给 注册建筑师证书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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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原规范好理解,只是周边的消防车道不管是哪种形式,中间设通道都是一概而论。

修改条文后,反而理解不了啦。虽然强调了2种消防车道的区别考虑,但是打了原规范周边设环形消防车道的一耳光,说明原规范没必要;真没必要么?修改条文无上限,是不是太夸张了?

感觉,现在修改条文是房地产商与公务员在努力了。

最明显就是,9度区变8度区,8度区是不是也变7度。有多少根据不管,反正效益是明显了。

呵呵


注册建筑师证书


发贴: 6253
2011-07-29 09:43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发送email给 注册建筑师证书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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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原规范好理解,只是周边的消防车道不管是哪种形式,中间设通道都是一概而论。

修改条文后,反而理解不了啦。虽然强调了2种消防车道的区别考虑,但是打了原规范周边设环形消防车道的一耳光,说明原规范没必要;真没必要么?修改条文后无上限,是不是太夸张了?

感觉,现在修改条文是房地产商与公务员在努力了。

最明显就是,9度区变8度区,8度区是不是也变7度。有多少根据不管,反正效益是明显了。

呵呵


无话可说


发贴: 2725
2011-07-29 12:07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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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里面本就存在很多解释不清的字眼,理解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如果不想扯皮的话还是从严理解吧,必定效率是第一位的嘛大笑

xbulid


发贴: 1753
2011-07-31 19:02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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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弱智的地方多的去了

你真要计较有时候会被气死,心里就想着凭啥规范是你定不是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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