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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城市规划
如风如峰


发贴: 39



2010-03-14 15:21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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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一时的懵懂到如今毕业的年龄,不知不觉在论坛里也度过了四年的时光。这是第一篇帖子,希望能对学城规的朋友们有所帮忙。不知什么原因爱上了天大,从大三起就暗暗的把它作为自己的目标,以前天大对于我十分神秘,也可能就是因为这种神秘才让我有动力去满足自己猎奇的愿望。
自己的本科是一所中规中矩的学校,不算太好但是很有潜力。看着同学们都很踌躇满志,纷纷立下伟大的目标,自己也于今年向天大发起了挑战。这种挑战,不是挑衅而是出于尊敬,是学习,是崇拜,所幸自己发挥还算不错,在公共课折戟沉沙的情况下,专业课还是取得不错的成绩,复试即将来临,只要发挥正常应该就能够正式踏入系馆的大门。今天也是难得有空,准备跟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成果和经历。两门专业课平均将近130,努力总算没有白费。其实本科时基础一般,设计上也无多少灵性,我的经历是要告诉那些跟我水平将近的人,只要坚持,努力奋斗,就没有迈不过的坎。有时别人还会谈论某某学习好不好的问题,我认为大学期间,尤其是我们这种设计类的学科,不存在什么学习好不好的问题,只存在你学习不学习的问题,分数高也不一定是自己考的,分数低也不一定就说明你水平差,总之每个人一定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就好。
似乎有些语无伦次,也不知道什么才是这篇文章的主旨,看着网上如此多的资料,想想自己当时也是不惜重金买入,当然,资料都是好资料,但还得自己重新总结,把他们全都揉为一体,这样才会掌握真正的东西。然而论坛里全是理论课的总结,却没有规划快题,尤其是天大规划快题的帖子,想当初自己在去年9月份才知道天大规划是用草图纸绘制,自己还一直以为是绘图纸。。。无形中浪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
因此,决心为天大规划快题树一杆旗,于是在这里抛砖引玉,希望同仁们在这里充分的交流,大家共同进步。
先传张以前快题的练习,由于实在太多,所以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留言,实在不行也可QQ交流,961546767。


如风如峰 edited on 2010-03-14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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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风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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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4 15:25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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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提出一点,本人上传的快题并不一定是自己所画,有一些是拍摄的本校优秀快题,如果这其中涉及到某些同学,请见谅


如风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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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4 15:30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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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自己发的帖子页面这么宽呢,太不方便阅读了。。。


如风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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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4 15:40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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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先删掉,看来以后文字与图片不能同时同时上传啊

如风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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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4 15:54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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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舞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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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5 17:23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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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是天大的吗~我想考天大研究生不知道有什么好建议。。。

开元通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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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6 11:58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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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大的规划快题难度较低,基本上就是画形状画构图,内容、功能都很单一,也没什么陷阱。这种题没有什么区分度,多练多画即可,“唯手熟耳”。

我是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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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0 20:11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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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兄你好,我是一名城市规划专业的学生,今年想考天大的城市规划的研究生,请问建筑理论综合里的专业课都考哪些科目(中、外城建史,中、外建筑史?)。期待你的回复!谢谢。

如风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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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0 20:59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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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复试完。。。理论综合考中外建筑史,城规原理和外国建筑史。。。

如风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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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0 21:00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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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错了啊,是中外建筑史,规划原理与外国城建史

如风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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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0 21:05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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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理论综合参考书目
1、《中国建筑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中国古代建筑史》,刘敦桢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华夏意匠》,李允鉌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4、《外国建筑史(十九世纪末以前)》,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5、《外国近现代建筑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6、《城市规划原理》,同济大学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7、《外国城市建筑史》,沈玉麟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8、《城市道路与交通》,同济大学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9、《区域规划》,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0、《城市规划》杂志,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规划》编辑部
11、《外国城市规划》杂志,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外国城市规划》编辑部
12、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定参考用书(2002-2004年)
13、《现代城市设计理论》 王建国编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如风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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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0 21:08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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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刚刚修改后的大纲。。
天津大学全国统考硕士入学考试业务课程大纲

适用专业名称: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
课程编号:728 课程名称:建筑理论综合

一、考试的总体要求
考试内容包括《建筑历史》(含中、外建筑史)和《城市规划原理》两个部分。考试出题以主要参考书涉及的内容为主,不出偏题怪题,但需要考生在参考书范围内能够触类旁通,关联理解,按研究生考试要求体现学习中自我提高的能力。
1. 中国建筑史和外国建筑史:满分80分。
要求考生比较全面地了解建筑历史发展演变的进程,掌握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政治、经济、思想、文化背景,以及不同技术条件下的各种建筑特点;能够分析历史上各种建筑创作思想、总结传统经验以适应现实需要。
考生应在了解基本史实的基础上,具有良好的阅读理解、叙述、绘图与综合分析能力;既能从特定历史阶段角度,又能从发展演变角度认识建筑设计思想与作品;既能叙述与描绘具体建筑思想与作品特点,又能具备历史传统对当今建筑起到怎样影响的知识。
2. 城市规划原理:满分70分。
要求考生比较全面地了解城市规划原理教材和外国城市建设史教材以及有关参考书目中学到的关于城市规划学科的各种基本概念,基本理论、观点,城市规划设计的原则和方法以及规划设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问题。
考生应在掌握城市规划基本原理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有关城市规划的相关杂志和文献的新观点的理解,具有良好的叙述与综合分析能力以及通过文字或结合绘图的表达能力。
二、考试的内容、试卷题型及比例
1. 中国建筑史和外国建筑史部分
(1)考试内容及要求
中国建筑史和外国建筑史两大部分一般都含有简答或名词解释、绘简图、叙述和评析等内容。在许多情况下绘图和述评可能是综合要求的,需要学生认真审题。
(2)试卷题型
①中国建筑史:
简答或名词解释与绘图主要内容包括著名建筑和建筑技术、重要建筑史实;典型建筑平面、立面、剖面(结构)、屋顶和建筑类型形象及著名建筑作品形象。阅读理解与思考述评题主要内容为中国古代建筑,亦可包括近现代建筑同古代传统的关联。要求考生一方面了解中国建筑发展中形成的各种法式规则及其社会文化意义,了解中国建筑的材料构造技术对造型的影响;另一方面了解中国建筑的基本类型、它们的形成过程、典型特征和现有著名实物,能从各时代作品到演变、从群体到单体、从结构到装饰对它们做出叙述与评论。
中国建筑的木结构和建筑群体在建筑史上重要地位。有关构架方式和群体(包括城市和园林)在中国建筑史的特点应得到考生的重视。
②外国建筑史:
外国建筑史以西方史为主,但作为基本史实考察,也可能在较少的分数内涉及古埃及等其他地区。史实考察范围为从奴隶社会至20世纪70年代,一些考题要求联系当代。
绘图题要求以草图形式比较准确地表达典型历史建筑风格或著名作品的平、立、剖面或结构与造型特征;简答题内容包括历史时间,主要建筑风格、建筑思潮及其历史文化背景与艺术特点,著名人物与观点,著名作品特征等各方面史实。思考题要求考生在掌握前两项考察知识的基础上,能流畅地联系当代建筑艺术发展,对历史上的建筑形式特点、建筑艺术观点等做出分析评价。
2. 城市规划原理部分
(1)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考试内容以城市规划原理和外国城市建设史两本教材为主,辅以所列有关参考书目和城市规划的相关杂志近年来的新观点和新思潮等内容。
②能准确地解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各种名词和基本概念。
③能正确、清楚、简明扼要地表述城市规划设计的原则和方法以及规划设计的有关技术经济问题。
④能有理论、有实例、有分析、有观点的通过笔述和绘图,正确表述关于城市规划学科的各种理论、观点、思潮以及城市规划建设方面的相关问题。
(2)试卷题型
一般分为概念(名词解释)题、简答题和叙述题等几个部分。概念题约占20%,简答题约占30%,叙述题约占50%。
三、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
四、主要参考书目:
1、《中国建筑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中国古代建筑史》,刘敦桢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华夏意匠》,李允鉌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4、《外国建筑史(十九世纪末以前)》,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5、《外国近现代建筑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6、《城市规划原理》,同济大学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7、《外国城市建筑史》,沈玉麟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8、《城市道路与交通》,同济大学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9、《区域规划》,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0、《城市规划》杂志,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规划》编辑部
11、《外国城市规划》杂志,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外国城市规划》编辑部
12、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定参考用书(2002-2004年)
13、《现代城市设计理论》 王建国编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我是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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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1 16:40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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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师兄的回复,再弱弱的问一下,考城市规划的研究生初试的时候不考中、外城建史吗?

情迷欧洲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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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2 15:02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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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MT wrote:
谢谢师兄的回复,再弱弱的问一下,考城市规划的研究生初试的时候不考中、外城建史吗?

初试的时候理论综合都是一样的,建筑和规划的区别在于快题不一样。


如风如峰


发贴: 39
2010-03-22 17:47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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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考中国城建史,考外国城建史

我是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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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2 21:26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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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师兄的指点迷津,城市规划方面的快题难度大嘛吗?我的手绘功底不是很强

如风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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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4 12:34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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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题的表现其实不是太难,掌握风格就好,关键是方案能力。。。。我不能经常在这里留言,所以有啥事可以QQ交流。

如风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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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8 14:20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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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有时间,给大家发一点规划原理的东西。。。
《城市规划原理》复习要点
第一章 城市与城市发展
   一、城市的形成与发展
  (一)城市形成的动因
城市与人类文明史
城市与人类劳动大分工
第一次人类劳动大分工:农业和牧业/原始社会/固定居民点
第一次人类劳动大分工:商业和手工业/奴隶社会/城市
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
封建社会和***社会
工业化和城市化:农村的推力和城市的引力
城市的规模效益和集聚效益
  (二)城市发展的规律
  1、城市发展与基本经济部类:城市经济基础理论
   基本经济部类和从属经济部类:循环积累过程和乘数效应
  2、城市发展与经济结构转型:城市进化理论
   “绝对集中”时期(工业化初始期)
   “相对集中”时期(工业化成熟期)
   “澜对分散”时期(后工业化初始期)
   “绝对分数”时期(后工业化成熟期)
  3、城市发展与区域空间经济:增长极核理论
   集聚与扩散
  4、城市发展与国际劳动分工:经济全球化理论
   经济全球化的城市和区域影响
   二、城市的物质、社会和经济构成及其演化趋势
  (一)城市的物质构成及其演化趋势
  l、城市物质构成
   公共领城和非公共领域、城市物质构成的空间属性(可达性和外部效应)
  2、城市物质环境的演化趋势
   城市物质环境的演化方式:内外扩展和内部重组
   城市物质环境的更新:建筑物的经济寿命与再开发的时机
   经济结构重组与物质环境演化
  (二)城市的社会构成及其演化趋势
  1、城市社会构成:异质性和社会空间
  2、城市社会的演化趋势:人口老龄化、家庭核心化、生活闲暇化
  (三)城市的产业构成及其演化趋势
  1.城市产业构成:三大产业和两大部类
  2、城市产业演化趋势
   从第二产业主导到第三产业主导
   从传统制造业主导到高科技产业主导
   从水平空间经济结构到垂直空间经济结构
   三、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与城市化
  (一)城市化的含义
   不同学科对城市化的理解
  (二城市化水平的度量指标
  (三)城市化的进程与特点
   初期阶段 中期阶段 后期阶段
   世界范围的城市化进程的三个阶段
   世界城市化的进程的特点
   中国城市化过程的主要特点
  (四)城市化进程与经济发展
   城市化的动力机制
   城市化进程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五)城市化进程与社会发展
   四、城市与区域发展
  (一)城市与区域发展的相互影响
   城市是区域的核心,区域是城市的基础
  l、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作用
  2、区域条件对城市发展的影响
   城市发展方向的区域分析
   城市发展规模的区域论证
   城市布局的区域空间结构
  (二)区域城镇体系及城乡发展
   城镇体系的概念
  l、城镇体系的发展条件分析
  (1)城镇体系区域发展条件 (2)城镇发展建设条件分析
  2、城镇体系发展的影响因素及机制
第二章 城市规划学科的产生、发展及主要理论实践
   一、古代城市规划
   (一)中国古代城市典型格局及其社会和政治背景
  1、中国古代城市规划理念的演变
   《周礼,考工记》的礼制理念
   《管予》的自然至上理念
  2、唐长安城
   中轴线对称的格局;规整的方格路网;居住分布采用理坊制
  3、元大都和明清北京城
   三套方城、官城居中;轴线对称布局
   (二)欧洲古代城市典型格局及其社会和政治背景
  1、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城市
   古希腊时期:格网状布局;广场和公共建筑作为城市的核心
   古罗马时期:广场群;广场、铜像、凯旋门和纪功柱成为城市
   空间的核心和焦点;道路、桥梁、城墙、输水道
   等城市设施
  2、中世纪城市
   教堂成为城市的中心;不规则的街道和广场;城市的有机发展;
   后期的公共建筑成为城市活动中心
  3、文艺复兴和巴洛克时期的欧洲城市
   古典风格和构图严谨的广场和街道;
   绝对君权时期出现轴线放射的街道、宫殿花园和规整对称的公共广场
   二、现代城市规划产生、发展及主要理论
   (一)现代城市规划产生的历史背景
  社会经济背景:工业化、工业城市、城市问题
  知识背景:空想社会主义——现代城市规划的思想基础
   英国关于城市卫生和工人住房的立法—现代城市规划的法律基础
   豪斯曼的巴黎改建——现代城市规划实施的行政权力实验
   城市美化——空间景观与建筑艺术传统
   公司城——私人投资建设
  (二)现代城市规划早期思想
  1、霍华德的田园城市
  田园城市的定义:田园城市是为健康、生活以及产业而设计的城市,它的规模能足以提供丰富的社会生活,但不应超过这一程度;四周要有永久性农业地带围绕,城市的土地归公众所有,由委员会受托管理。
  2、柯布西埃的现代城市设想
   城市应当集中发展,由此而带来的城市问题可以通过技术手段
   解决——采用大量的高层建筑来提高密度和建立一个高效率的城市交通系统
  3、其他的探索
  (1)索里亚•玛塔的线形城市
   城市建设的一切其他问题,均以城市运输问题为前提
  (2)戈涅的工业城市
   现代城市在生活和技术基本背景中的用地功能分区的雏形
  (3)西谛的城市形态研究
   《根据艺术原则建设城市》
  (4)格迪斯的学说
   城市——区域研究
   先诊断后治疗:调查—分析—规划
  (三)现代城市规划学科主要理论的发展
  l、城市发展模式理论的发展
  (1)从田园城市到新城
   卫星城市:是一个经济上、社会上、文化上具有现代城市性质的独立城市单位,但同时又是从属于某个大城市的派生产物。
   新城:对按规划设计建设的新建城市的统称。
  (2)有机疏散理论
   把大城市一整块拥挤的区域,分解成为若干个集中单元,并把这些单元组织成为在活动上相关联的有功能的集中点。
   方法:“对日常生活进行功能性的集中”;“对这些集中点进行有机的分散”
  (3)广亩城
   把城市分数发展的思想发挥到了极致。每户一英亩用地,依靠高速公路相互联系。
  2、区域规划理论的发展
   城市体系:区城内所有城市在职能之间的相互关系——经济学的地城分工和生产力布局学说。
   规模上的相互关系——等级——规模分布关系
   城市在地线空间分布上的关系——中心地理论
  3、城市规划方法的发展
  (1)综合规划
   系统思想及其方法论为其基础
   特征:综合性、总体性和长期性
  (2)分离渐进规划
   分解问题,就事论事地解决
  (3)混合审视规划
   基本决策——综合规划 项目决策—分离渐进规划
   (4)连续性城市规划
   不同城市规划要素的不同时效性;
   城市规划应当是从现状出发的不断推演过程.
   (四)城市规划思想的发展
   l、雅典宪章(1933)
   城市规划的出发点:人的需要和以人为出发点的价值观;
   城市的功能分区:居住、工作、游憩和交通—将各种预计作为居住、工作游憩的不同地区,在位置和面积方面作一个平衡,同时建立一个联系三者的交通网。
   描述城市联系状况,成为城市未来发展的蓝图。
   2、马丘比丘宪章(1977)
   人的相互作用与交往是城市存在的基本根据。
   在1933年,主导思想是把城市和城市的建筑分成若干组成部分,
   在1977年,目标应当是把已经失掉了它们的相互依赖性和相互关联性,并已经失去其活力和涵意的组成部分重新统一起来。
   城市规划师……必须把城市看作为连续发展与变化的过程中的一个结构体系。
   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
   三、当代城市规划的主要理论和实践
   (一)当代城市规划所面临的社会和经济条件
   l、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内涵:经济、社会和环境人类住区的可持续发展
  2、知识经济、信息杜会和经济全球化
  (1)知识经济:概念和特点
  (2)信息社会:信息化对于知识经济的关键作用
  (3)经济全球化
  (二)当代城市规划的主要理论和理念
  l、可持续发展的规划思考
  2、经济全球化与城市和区域发展:城市体系的结构重组
   城市体系的结构重组:水平结构——垂直结构
   经济中心城市:跨国公司总部、金融中心、生产性服务中心、
   知识创新、信息/通讯/交通枢纽
  (三)当代城市规划的重要实践
  l、基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规划实践
   都市部落:紧凑的形态、适当的密度、混合用地、公共交通主导、面向步行者的街道、调适性强的建筑物
  2、知识经济、信息社会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城市规划实践
  (1)发达国家的高科技园区
  (2)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加工区:我国的城市开发区
第三章 城市规划的任务、体系及与其它规划的关系
   一、城市规划的作用和任务
  (一)城市规划的作用
  l、作为国家宏现调控手段的城市规划
  2、作为政策形成和实施工具的城市规划
  3、作为城市未来空间架构的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的主要任务
   二、城市规划体系的基本概念
  (一)城市规划体系的基本构成
  l、规划法规体系(核心) 2、规划行政体系
  3、规划运作体系(发展规划和开发控制)
  (二)规划法规体系
  l、主干法及其从属法规 2、专项法 3、相关法
  (三)规划行政体系
   两种基本型制: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制
  (四)规划运作体系
  l、发展规划
   两个基本层面:战略性发展规划和实施性发展规划
  2、开发控制
   两种基本方式:通则式和判例式
   (五)城市规划体系的演化趋势
  l、民主公正意识 2、环境保护意识
   三、区域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一)区域规划的基本概念与任务
   (二)区域规划的类型
  l、按建设地区的经济地理特征来划分
  2、按各级行政管理的区域来划分
   (三)区域规划与城市规划的相互关系
   (四)城市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关系
  l、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城市规的关系
  (五)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概念和主要任务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
  (六)城市规划与城市生态规划、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关系
  l、城市生态规划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
  2、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基本要领和主要内容
  3、城市生态规划、城市环境保护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第四章 城市规划的调查、分析和研究
  掌握城市规划中的调查内容和主要方法
  熟悉城市规划中的定性定量分析的常用方法
  熟悉城市规划中的研究及常用方法
  掌握—考生必须具备的专业能力
  熟悉——应当具备的较重要知识
  了解——指一般知识
   一、调查内容和主要方法
  (一)区域环境调查
   总体规划阶段,指城市与周边发生相互作用的其它城市和广大
   农村腹地所共同组成的地线范图
  l、城市化水平
  (1)城镇和人口。的数量,常住,流动,非农业
  (2)城市化水平的历年变化
  (3)农村各行业劳动力、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和发展可能
  (4)耕地总量和历年的变化
  (5)剩余劳动力的数量、流动方向
  (6)城镇建设投资
  2、城镇体系
  ——区城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城市群体
  •城镇职能 •规模
  •地理分布和相互联系,距离、密度、联系
  调查内容
  (1)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特征和在其影响范围的作用和地位
  (2)资源 (3)经济结构、社会结构
  (4)各城镇的地位、社会经济发展,主导产品和产业
  (5)市域交通供给水平和利用率 (6)其它基础设施
   (二)历史和环境特色
  l、体现在两个方面
   •社会环境 •物质环境
  具体有
  (1)自然环境 (2)历史遗迹 (3)城市格局
  (4)城市轮廊的地位、社会经济发展,主导产品和产业
  (5)建筑风格
  (6)其它物质和精神的特色,民俗风情
   (三)自然环境调查
  l、自然地理
  位置
  环境,与周边城市或地区在地理特征方面的相互联系
  地形、地貌
  工程地质,地质构造、地质现象、地震、地基承载力和地下矿藏
  水文地质,江河流量、水位、水质,地下水,洪水位和洪水淹没区
  2,自然气象
  风象 气温 降雨 太阳辐射
  3、自然生态
  (四)社会环境
  l、人口 2、社会组织和结构,家庭、政府企业和社区
  (五)经济环境
  l、总量2、产业部门 3、土地市场 4、建设资金
   (六)城市土地使用
   按照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七)调查主要方法
  l、现场踏勘和观测 2、问卷和抽样调查
  3、访谈和座谈会 4、文献资料
   二、定性定量分析的常用方法
   (一)定性分析
  l、因果分析 2、比较分析
  .(二)统计分析
  1、频数频率分析 2、集中和离散分析
   (三)一元回归
   如果存在相互关系,以一个控制变量预测另一个。
   (四)模型分析法
  l、实体模型 2、概念模型
  三、城市规划中的研究工作
  (一)城市性质
  主导职能,建设的总纲,基本特征和总的发展方向
  1、城市类型 2、依据
  3、方法,定性和定量分析结合; 4、检验
  (三)城市规模
  l、人口
  (1)人口预测的简单增长法 (2)比例法
  (3)区域分配法 (4)环境容量法
  (5)回归分析法
  2、用地
  指标级别 用地指标(M2/人) 指标级别 用地指标(m2/人)
   I 60.1~7.5 3 90、1~105
   2 75.1~90 4 105、1~120
   城市用地规模=预测城市人口的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标;
  (三)城市环境容量
  l、自然条件 2、城市现状
  3、经济技术条件 4、历史文化
   四、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方法
  三大类——自然地质,建设条件,经济条件
  (一)掌握城市用地的自然条件评价
  地质条件 工程条件 水文条件 气候 太阳
  风象 气温 降水 土地的适用性评价
  (二)掌握城市用地的建设条件评价
  用地的布局结构 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三)熟悉城市用地的经济评价
  城市土地的基本特征 承载性 区位
  区位理论的应用 城市土地评价的主要因素
   五、城市规划用地构成和空间布局
  (一)城市用地构成
  掌握大类名称——用地比例 熟悉中类名称
  了解小类
   (二)掌握城市用地布局的主要原则
  点面结合,城乡统一安排
  功能明确,重点安排城市产业用地(工业、新兴产业、服务业)
  兼顾旧区改造与新区建设的发展需要
  规划结构清晰、内外交通便捷
  阶段配合协调、留有发展余地
   (三)掌握城市用地布局的主要模式
  集中式 单中心块聚,多中心组团
  分散式 带状、星座状、放射状、环状
   (四)熟悉城市空间布局的艺术问题
  城市总体布局艺术 城市美学 空间景观组织
  轴线艺术 继承历史传统,突出地方特色
   第五章 城市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方法
   一、城市规划编制的任务和要求
   (一)掌握城市规划编制的层次及各层次规划之间的相互关系
  1、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纲要,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分区规划
  2、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设计
   (二)掌握各层次城市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
  l、总体规划纲要 2、总体规划
  3、总体规划中的城镇体系规划 4、分区规划
  5、控制性详细规划 6、修建性详细规划
  7、掌握城市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二、城镇体系规划
   (一)城镇体系规划基本概念
   (二)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内容
  l、综合评价区域与城市的发展和开发建设条件
  2、预测区域人口增长,确定城市化目标
  3、确定本区域的城市发展战略,划分城市经济区
  4、提出城镇体系的职能结构和城镇分工
  5、确定城镇体系的等级和规模结构规划
  6、确定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
  7、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社会设施区域基础设施
  8、确定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自然和人大景观以及历史遗产的原则和措施
  9、确定各时期重点发展的城镇,提出近期重点发展城镇的规划建议
  lO、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三) 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方法
   1、城镇体系规划基础资料收集 2、城镇体系规划的步骤
   3、城镇体系规划成果内容
   (1)城镇体系规划文件 (2)城镇体系规划主要图纸
   三、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方法
   (一)掌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和内容编制
  任务和内容
  成果——说明书、现状图、分析图、规划结构图、专题研究报告深度
  审定
  (二)掌握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 总体规划的期限 总体规划内容
  (三)掌握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要求
  文本——依据、基本对策、城镇体系、性质与规模、土地利用
  图纸——现状图、城镇体系、城市现状、工程地质评价图、规划图、城镇体系、总体规划、郊区规划、近期规划、专业规划
  (四)掌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工作方法
  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
  编制基础资料文件 绘制现状图 城市用地综合分析
  评定图绘制现状调查的基本方法 基础资料分析研究
  确定城市性质 预测城市人口,确定城市规模
  人口规模的含义、意义、人口构成、人口变化、计算城市人口规模,
  确定城市用地规模
  城市总体布局布局原则
  方案比较编制与审定
  (五)掌握城市分区规划作用和内容
  作用主要内容 成果 基础资料、文本、图纸
  分区规划中的工程系统规划
   四、城市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方法
  (一)掌握详细规划的类型、作用和地位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和地位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作用和地位
   (二)掌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编制方法
  内容
  编制方法
  基础资料的收集
  用地分类—小类(细分类)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
  地块划分的原则、弹性、规模
  控制体系
  规定指标、指导性指标
   (三)掌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要求
  文本、图纸、图则、计算规则
   (四)掌握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编制方法
  一般内容、一般方法、一般成果
  (五)掌握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成果要求
  文字说明、图纸
  附加
  城市不同功能区的规划
  居住(生活)区规划
   任务要求内容构成规模等级类型
  规划结构
   住宅用地的布置
   类型
   住宅经济、户室比
  公共建筑
   分类、定额指标、规划布置
  道路交通
   功能、道路分级、规划布置要求
  绿地
   组成、标准、布置原则
  技术经济分析
   用地平衡表、技术经济指标
  术语解释 图纸的比例要求
   类 型 总体纲要 总体划分 分区规划 控详规划 修详规划
   文件 主 要 说明书 文本 文本 文本 说明书
   附件 基础资料 说明书 说明书
   说明书
   专题报告 图则
   图集 图集 图集 图集 图集
  图纸 主要图纸比例 1:25000 1:5000 1:5000 1:1000 1:500
   1:10000 1:25000 1:2000 1:2000
   现状图 ☆ ☆ ☆ ☆ ☆
   评价图 ○ ☆ × ○ ○
   分析图 ○ ○ ○ ○ ○
   结构图 ☆ ○ ○ ○ ○
   编码图 × × ○ ○ ×
   指标图 × × ○ ☆ ○
   规划图 ○ ☆ ☆ ☆ ☆
   表现图 × × × ○ ☆
   位置图 ○ ○ ○ ☆ ○
第六章 主要专项规划的内容和方法
  一、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掌握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概念
  掌握城市道路网规划及红线划示
  了解城市交通的特征及交通调查的基本知识
  熟悉城市交通及对外交通的主要设施及规划要求
  熟悉城市交通政策的概念及制定原则
  熟悉城市公共交通的基本知识
  (一)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基本概念
  l、城市综合交通,市际,近郊和城市
  2、城市交通系统,人物,通道,车辆,管理
  a、城市交通和城市用地布局
  (二)城市道路系统规划
  l、影响因素
  ●区域 ●用地布局 ●已有交通
  2、规划基本要求
  用地
  ●划分地缺 ●通道 ●景观
  运输
  ●与沿路开发协调结合 ●结构完整,分布均匀,有可靠性
  ●密度和面积率,密度4~6kM/km2,20% ●分流
  ●有利于管理,多路交叉口 ●对外交通联系方便
  环境和历史要求 布置管线的要求
  3、规划程序
  ●调查 ●问题分析 ●预测 ●战略对策
  ●初步方案 ●方案评价和修改 ●图纸和报告
  4、道路分类
  ●快速路 ●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
  5、道路系统的空间布局
   ●干道网的类型
   方格网 环行放射 自由式 混合式
  ●道路网性质、常规快速 ●功能、交通和生活
  ●道路衔接
   高低车速、主次道路、生活和交通性,分离性
  6、城市交通枢纽
   贷运 客运 设施性
  7、城市道路系统的基本技术要求
  ●间距 ●路网密度,干道网,城市道路网
  ●道路红线
   道路用地和两例建筑用地的分界线,红线内包括车行道、步行道、绿化带和分隔带。宽度根据要求变化,以满足交通、绿化、通风日照、建筑景况和地下管线的要求。
   建筑后退。
  快速干道 主干道 次干道 支路
   红线宽度(米) 60~100 40~70 30~50 20~30
   ●道路断面类型
  一块板 两块板,车速>50公里/小时,景观,地形
  三块板 四块板
  (三)城市交通调查和主要交通特征
  l、目的 2、内容 3、居民出行调查4、居民出行特征 5、道路交通调查
  (四)城市交通规划
  l、基本概念
   是确定城市交通发展目标、设计达到该目标的策略,制订和实施计划的过程。一个连续的过程,包括问题定义、目标制订、备选方案设计与评价,实施反馈。
  2、系统构成 3、规划一般步骤
  4、规划层次 5、规划任务
  (五)城市交通政策
  1、意义 2、内容 3、基本特征
  4、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5、我国城市交通政策
  (六)城市对外交通
  l、铁路
   与城市生产生活有关或无关
   站场起主导作用
   会让站 中间站 区段站 编组站 客运站
  2、公路
   技术等级 行政等级 市城布置要求
   场站
   客运 货运 过境车辆服务
   高速公路
  3、港口
   分类
   组成,水域和陆地
   布置要求
   区域交通,腹地与工业布置
   岸线分配与利用 水陆联运
  4、机场
   规模 机场净空 通讯要求
   与城市的联系,共用,减少总时间
  (七)城市公共交通
  1、类型和特点
  2、衡量标准,经济,迅速,准点、方便、舒适
  3、基本概念
  4、规划一般要求
   时耗 拥有量 轨道交通 运送能力
  5、线路网
   市区、近郊和远郊线 能力与流量协调
   走向与主客流向一致 换乘点的布置
   技术要求,密度,换乘系数大城市<1.5,小城市<1.3,非直线系数<l.4,线路增长度8~12公里,轨道<40miN量行程
  6、站点
   站距
   站点覆盖,300米半径>50%,500米半径>90%
   公共汽车枢纽站
   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
  熟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工程规划的基本知识
   (一)城市市政公用工程系统的构成与功能
  l、城市供电工程系统的构成与功能
  (1)城市电源工程
  (2)城市输配电网络工程、电压等级
  2、城市燃气工程系统构成与功能
  (1)燃气气源工程 (2)燃气储气工程
  (3)燃气输配气管网工程、压力等级
  3、城市供热系统构成与功能
  (1)供热热源工程 (2)供热管网工程(蒸汽、热水管网)
  4、城市通信工程系统的构成与功能
  (1)邮政系统 (2)电信系统
  (3)广播系统(有线、无线) (4)电视系统(有线、无线)
  5、城市给水工程系统的构成与功能
  (1)职水工程 (2)净水工程 (3)输配水工程
  6、城市排水工程系统的构成与功能
  (1)排水体制 (2)雨水排放工程 (3)污水处理排放工程
  7、城市环境卫生工程系统的构成与功能
  (1)垃圾处理与收集 (2)公共厕所 (3)管理设施
  (二)城市市政公用工程规划的任务
  l、城市供电工程系统的主要任务
  2、城市燃气工程系统的主要任务
  3、城市供热工程系统的主要任务
  4、城市通信工程系统的主要任务
  5、城市给水工程系统的主要任务
  6、城市排水工程系统的主要任务
  7、城市环卫工程系统的主要任务
  (三)各层次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工程规划的主要任务
  l、总体规划 2、分区规划 3、详细规划
  (四)工程规划的工作程序
  l、熟悉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基本知识/
  (1)城市工程管线种类
   性能与用途分类(11种)
   敷设方式分类 弯曲程度分类
  (2)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原则
   综合布置原则(15条) 避让原则(7条)
  共沟敷设原则(5条)
  (3)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内容
   总体规划 详细规划
  2、熟悉竖向规划的基本知识
  (1)竖向规划的内容(6条)
  (2)总体规划阶段的竖向规划
  (3)详细规划阶段的竖向规划
  (4)竖向规划的方法
   等高线法 高程箭头法 纵横断面法
  3、熟悉城市防灾系统规划的基本知识
  (1)城市防灾措施
   灾害种类
   防灾措施:政策性防灾措施 工程性防灾措施
  (2)主要灾害的防灾标准
   防洪标准 抗震标准 消防标准 人防工程建设标准
  (3)城市主要防灾工程设施布局
   防灾工程设施、抗震设施、疏散通道、消防设施 、消防站、消防栓、防空设施、城市生命线系统
三、城市绿化景观系统规划
   城市绿化景观系统规划包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景观系统规划二个组成部分。
   城市绿地系统:指城市中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各类绿化及其用地,相互联系并具有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整体。
   城市景观系统:指社会对城市外部空间的感知总和。它包含对城市中的自然环霎时境、人文环境和社会生活的感知。
  (一)城市绿化系统的组成
  l、城市绿化的发展历程与趋势
  起源阶段(古希腊至文艺复兴)
  公园运动阶段(1843—1887Park Movement)
   世界各国普通认同城市绿化具有五个方面的价值,即:
   保障公众健康 滋养道德精神 体现浪漫主义(社会思潮) 提高劳动者工作效率 促使城市地价增值
  公园体系阶段(1880—1898)
  重塑城市阶段(1898—1945;1946—1970)
  生态觉醒阶段(1970年以后)
   生产力的发展是城市发展的动力,人对自然的需求及生态环境意识的觉醒,是城市绿地系统发展的动力。
  二大趋势
   城市绿地系统的要素趋于多元化;
   城市绿地系统的结构趋向网络化。
  2、城市绿化的功能
   改善气候 改善城市卫生环境 改善水文
   防灾 改善城市景观 承载城市游憩和动物栖息
   城市节能
  3、城市绿地的分类
  目前正式通行的二种分类方法
   《城市绿化条例》:“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
   防护林绿地、生产绿地”及“风景林地、干道绿化等”。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共绿地(G1),生产,防护绿地(Gz),及居住用地中的绿地Rl4、R24、R34、R44。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方法(P249)的四个特点:
   以城市绿地的核心功能为分类依据;
   采用分级代码法;
   涵盖城市范围内的所有绿化用地;
   突破城市建设用的有限配额。
   (5大类,16中类,9小类)可看作三大板块
   第一板块Gl十G2十G3,计入城市建设用地“G”的统计口径,直接
  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层次的建设用地平衡。
   第二板块G4,分包含在其他城市建设用地之中,在详细规划层
  次上使用,也用于计算城市绿地率。
   第三板块G5处于城市建设用地之外,不计入用地平衡表,用于
  改善城市大环境。
  (二)城市绿化系统规划的任务与内容
  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任务
  基本概念
   城市绿化系统规划指,通过规划手段,对城市绿地及其物种在类型、规模、空间、时间等方面所进行的系统化配置及相关安排。
  工种形式
   第一种属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是城市总体规划阶段的多个专业规划之一。
   第二种属“单独编制的专业规划”,或称“专项规划,它是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绿化建设的规划管理而另行独立编制的规划。
  2、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内容
  城市总规阶段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专业规划)的具体内容
   (1)依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战略要求,确定城市绿化系统规划的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
   (2)调查与分析评价城市绿化现状、发展条件及存在问题;
   (3)研究确定城市绿化系统的发展目标与主要指标;
   (4)参与综合研究城市的布局结构,确定城市绿化系统的用地布局;
   (5)确定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指Gl、G2、G3)的位置、范围、性质及主要功能;
   (6)划定需要保护、保留和建设的城郊绿地(指“生态景观控制区”G5);
   (7)确定分期建设步骤和近期实施项目,提出实施管理建议;
   (8)编制城市绿化系统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3、城市绿化的发展目标
   “花园城市” “园林城市” “森林城市”“山水城市” “现代园林城市” “生态园林城市”
   建设部的“园林城市”政策(1992、1996、2000)
  4、城市绿化为规划指标
  序号
  类别
  代号 类别名称
   面积
  (万平方来)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人均 (平方米/人)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1 G1 公园绿地
   其中综合性公园G11
   专类公园G12
   敞开公园G13
   2 G2 生产绿地
   3 G3 防护绿地
   小 计
   4 G4 附属绿地
   合 计
   绿地率:是指绿地在一定用地范围内所占面积的比例。如城市绿地率,居住用地绿地率等。屋顶绿化不计入绿地面积。
   绿化覆盖率:是指各种植物垂直投影面积在一定用地范围内占面积的比例。绿化覆盖率不是用地指标,但它是研究绿量和衡量绿化环境效能的重要指标。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是指城市常住人口平均享有的公共绿地面积,即(G11十G12+G13)/常住人口数。
  城市绿地规划指标的确定
   我国规定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指标定额为(2000年)每人5——7平方来,没有上限限制。
   人均公共绿地M2
   北京 6、97
   合肥 7.40
   珠海 20.10
   杭州 8.34
   深圳 13.89
   中山9.42
   马鞍山 8.39
   威海 14.91
   大连 7、OO
   南京 7.97
  厦门 9、43
   南宁 6、74
   “园林城市”平均 12.49
   全国城市平均 5.54
   5、城市绿化系统的规划布局
  布局原则
   一,网络原则 二,匀布原则 三,自然原则 四,因地制宜和生命周期原则 五,地方性原则
  公园(G1)
   综合性公园(G11)包括市级、区级、居住区级公园。
   专类公园(GI2)是具有特定内容与形式有一定游憩设施的城市
  公园绿地。包括:儿童公园(Gl2l)、动物园(Gl22)、植物园(Gl23)、历史名园(124)、风景名胜公园(G125)、游乐公园(G126)
   敞开绿地(G13),包括带状绿地(G131)和块状绿地(G132)
  附分属绿地(G4
   居住绿地(G41) 公共设施绿地(G42)
   工业用地绿地(G43) 仓储用地绿地(G44)
   对外交通绿地(G45) 道路绿地(G46)
   市政设施绿地(G47) 特殊用地绿地(G48)
  生态景观控制区(G5)
   生态控制区(G51)是为改善城市生态和景观质量而需加以控制的区域。如水源保护区、城市组团分割带、基础设施绿化防护区、自然区、湿地、山体、林地、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等。生态控制区 (G51)不宜向公众开放。
   景观游憩区(G52)是具有较好的景观质量,具有一定设施的城郊游憩区域。如芦苇荡、江心洲、成片林地、历史遗迹区、森林公园、观光农业区、野生动植物国等。宜开发建设向公众开放。
  (三)城市景观系统规划
  l、城市景观系统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市景观的含义
   城市景观在城市规划界的通常含义是指对城市外部空间的感知总和。城市景观包含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社会生活诸要素。
   城市景观的常见问题
   视觉的污染;行为扭曲;生态冲击。
   为改善城市景观,六十年代以后涌现出许多规划设计理论、方法和规划设计类型。概括地看,城市景观的完善需要多种社会经济因素的复杂调控,需要多个层次的规划与设计的长期协同配合。
   城市景观系统规划
   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城市景观系统规划指,对影响城市总体形象的关键因素及城市开放空间的结构,所进行的统筹与总体安排。
  该阶段的任务是:调查与评价城市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户外游憩条件,研究、协调城市景观建设与相关城市建设用地的关系,评价、确定和部署城市景观骨架及重点景观地带,处理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景观的有序发展。
城市景观系统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依据城市自然、历史文化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战略要求,确定城市景观系统规划的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
   (2)调查发掘与分析评价城市,景观资源、利用现状、发展条件及存在问题;
   (3)研究确定城市景观的特色与目标;
   (4)研究城市用地的结构布局和城市景观的结构布局,确定符合社会理想的城市景观结构(可参考各种理论主张,如易识别性、城市文脉、城市生活原型等等);
   (5)划定有关城市景观控制区,如城市背景、制高点、门户、重点视廊视域、特征地带等,并提出相关安排;
   (6)确定需要保留、保护、利用和开发建设的城市户外活动空间,整体安排客流集散中心、闹市、广场、步行街、别馆、名胜古迹、亲水地带和开敞绿地的结构布局;
   (7)确定分期建设步骤和近期实施项目;
   (8)提出实施管理建议;
   (9)编制城市景观系统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2、城市景观系统规划的基本原则
   (1)舒适性原则 (2)城市审美原则,
   (3)生态环境原则 (4)因借原则
   (5)历史文化保护原则 (6)整体性原则
  3、城市景观的管理
  城市景观资源管理
   自然景观资源 历史景观资源 社会景观资源
  建筑景观演化调控
   视觉(一致性) 行为(便利性) 环境(生存性)
   屋顶 自然劣化
   墙面 自然劣化
   底层 自然劣化 自然劣化
   地面 自然劣化
   开敞空间景观演化调控
   视觉(一致性) 行为(便利性) 环境(生存性)
   绿化 自然优化或劣化 优化
   水体 自然优化或劣化 优化
   小品 自然劣化 优化
   空间 优化
   城市景观的发展引导
   视觉 建筑群体 和谐
   行为 开敞空闽 舒适
   生态 自然环境 健康
  城市景观的管理措施
   与绿地系统规划、土地使用规划相整合;
   宣传规划意向,求得社会共识;
   创造感知机会,提供建设指导;
   鼓励公众参与;
   建立相关机调,保障景观规划的实施;
   制定景观条例,促进景观发展;
   重视大型公建的规划设计;
   提高管理机构的专业水平。
四、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一)大纲要求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
   熟悉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
   熟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基本内容
   熟悉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基本内容
  (二)基本概念
   文化遗产的概念
   文化遗产
   Cultural Heritage 文物(中国)
   (1)纪念物(MoNuMents)
  (2)建筑群(GrouPs of BuildINGS) 文化财(日本)
   (3)场所(SiTes) CulturalProperty/L 3sed Building(英国)
   HiStoric PlacES(美国)
   8zen cuttura1(法国)
   Kulturgut(德国)
   文化遗产包含:
   (1)纪念物(MoNuMBENtS);从历史、艺术或科学的角度来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绘画,具有考古意义的素材或遗构,铭文,穴居以及其它有特征的合体。
   (2)建筑群(Groups OF BtIildings):从历史、艺术或科学的角度来看,在景观的建筑式样、同一性(HoMOGEnelty)、场所性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由独立的或关联的建筑物组成的建筑群。
   (3)场所(Sites):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成人类学的角度来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工物或人与自然的共同作品,以及包含考古点的地区。
   ——《世界遗产公约》
   The arChiTectUral heritage inClUdes oNly Individual bUildInGS 0f exceptional qUality aNd their sURroUNdlNGs, bUt a1so a11 areas of TOWNs 0r villages oF historIc or cUltUral inTeresT.
   ——tHe Declaration oF AMsterdAM,1975
   历史环境的概念
   历史环境
   HiStoric Environment 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地段、历史街区(中国)
   传统的建造物保存地区、历史的町(日本)
   Conservation Area(英国)
   HiStor DistriCt/Area/TOWn(美国)
   Sectrurs SauveGardes(法国)
   Centri storIci(意大利)
   P1acES OfCulturalSignifiCANce(澳大利亚)
   历史环境(H1StOrIc EnvironMenT)——“a geographlcally
  deFInAble area—,urbaN or rural,large or SMaII—PossessING
  A SignifiCant conceNtration,linkAge,or ConTINUiY 0f SiteS,btlildinGs,stracTUres,and/or obiecTS uniTed by past eveNts of aes theTIcAlly by plaN or pHysICal developMeNt。”
   保护•再生 保存、保护、再利用、开发(中国)
   保全、保存、保证、活用(日本)(日本)
  MAINTENANCE
  PROTECTION
  PRESERVATION
  CONSERVATION
  ADAPTATION
  ADAPTIVE REUSE
   保护(CoNServaTioN与PReservation)
   在英国PReservation这个字眼指的是对特殊建筑物的保存,而ConservatioN的字义涵盖的范围较众它包含了复原、保存、修复、增建、改建等内容。
   在美国CoNservatloN多指对自然区、国家公园的保护,对历史环境、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多用PreservatioN,特别是 Historic Preservation一词。日语有“保全”、“保存”与之对应,如“环境保全”、“历史保存”、“历史的保全”等。
   (三)历史保护学(Historic PreservatioN)
  1981年全美有45所大学有“历史保护”专业(学士、硕士课程)
   Cincinnati大学、Illionis大学等5所大学有博士学位课程
  1989年,设置有“历史保护”专业的大学已经超过100所
  0hio州立大学“历史保护”专业的主要教学课程:
  ●保护的历史
  ●19~20世纪的建筑史及历史保护学
  ●历史保护的方法论价值、意义、保护的方法论
  ●历史保护的管理与实践
  ●建筑与城市的技术史
  ●建筑环境论
  ●建筑保护与野外调查
  ●历史保护历史的规划与设计
  ●保护技术与修复 传统技术与构造
  ●保护规划与居住环境的改善 旧城改造
  ●保护规划与旅游资源开发
  ●历史保护的经济学旧建筑的再利用、房地产经营
  ●历史保护的相关法规研究
  文化发展战略 开发与文化、城市设计与文化
   自然 水、大气、植物
   城市环境保护— 人工
   人文
   自然
   城市生态保护— 经济
   文化
   自然 河流、森林
  城市保护——城市景观保护— 历史
   人文活动
   场所精神
   城市特色保护— 地方特征:里弄、胡同
   街区风貌
   文物、古迹、历史建筑
   城市历史保护— 历史地段、历史街区
   历史城市
  (四)保护的意义与目的
  1、历史文化价值 2、使用价值
  3、情感价值 4、生态价值
  (五)保护的含义
   历史保护是城市发展中一个重要的战略组成部分,也是城市规划中必不可少的组成内容。城市保护不仅意味着历史文化名城中的文物古迹或历史地段的保护,而且还包括城市经济、社会和文化结构中的各种积极因素的保护与利用。
   历史保护作为城市规划的一项主要内容,远远超出了历史建筑博物馆式成单纯的对文物古迹保存的做法,将历史文化资产和古旧建筑保护列入城市规划的通盘考虑,除了有经济方面的利益之外,还有文化方面的效益,历史保护不再是城市规划与涉及的边缘因素,而巳成为有理论有实践的重要学科分支。
   保护的基本目的不是要留住时机,而是要敏锐地调遣变化的力量。保护是从历史资产和来来改造者角度对当代的一种理解。保护不在于重拾过去的风貌,而是要保留 现存的事物并指出未来可能的改变方向。要避免具有吸引力而且能够继续使用的场所遭受不适当的改变或破坏。进而言之,保护的目标常常是要保持当地居民以及他 们生活方式的稳定性,也就是要防止社会生活的过度变迁。
   对保护的认识,是将保护作为认识城市以及规划设计的观念、尺度,进行规划的手段、方法、以及规划目标要达到的历史、自然、生态的综合效果。保护是观念、是 手段、也是目标。整合性保护(integrated PrservatiON)不仅是历史文化名城内的文物古迹保护,还应包含一般城镇历史地段等历史环境的保护,文化生态的保护,地方特色和场所精神的保护。
  (六)历史街区保护规划
   历史街区按用地规模可分为小型历史街区(10公顷以下)、中型历史街区(10~30公顷)、大型历史街区(30公顷以上)。
   历史街区的保护规划应遵循城市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历史街区的保护规划要保护历史性建、构筑物及其风貌特征和历史环境,提高和改善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各类历史街区的划定,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历史名城保护规划制定的原则,综合考虑该地区的历史风貌的保存状态、历史沿革、地形地貌等环境状况、现状和规划的道路格局以及景观视觉效果等各项因素。
  一般情况下,历史街区的用地范围应比较完整。确定历史街区保护范围以及建设控制地带,应依据以下原则:历史景观特征及历史环境的完整性;历史文化和社会结构的连续性;街区单元的相对独立性;保护、利用、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历史风貌评价必须在资料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察现场踏勘的情况和各类历史建筑的保存状况,从建筑外观及景观连续性方面进行评价.
  一殷分为:完好、一般、差三级。
   参照建设部对房屋结构质量的分类要求,一般分为三类:一类为好房;二类为一般破损,结构尚安全但需大修;三类为严重破损和危险房屋。
   建筑类型分析可按建筑年代、建筑风格(传统建筑、西洋建筑等)、外观形式(坡顶、平顶;四合院、独立式等)、功能特征(寺庙、民居等)。
   根据历史建筑的类型、保存状况的提出保护、利用和更新改造的对策与方式,一般情况下可按保存修缮、整治改造、拆出新建三类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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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控制规划,依据历史街区内文物古迹、传统民居或历史建筑的建筑层数和高度确定街区的基本高度,新建、改建建筑的高度不应超出此次基本高度。考虑城市景观、街景、对景等环境景观的协调问题,应划定视线走廊(视廊),加大建筑高度控制的力度。
   街区内的道路交通设施、工程基础设施等一般应满足有关规范和技术规定。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历史街区的特殊性和维护历史格局形态,因地制宜的加以改进。
   保护规划设计成果一般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三部分组成。
  规划成果应清晰、准确、完整,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
   规划文本:表述规划意图、目标和对规划有关内容提出的规定性要求,文本表达应当规范、准确、肯定、含义清楚。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街区历史文化价值评述;
   (2)历史街区保护原则;
   (3)历史街区的保护措施,包括功能改善、用地调整、空间形态或景观控制等;
   (4)明确位于历史街区内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和地方民居的保护要求,确定对它们进行修缮、加固、整治的有关技术规定;
   (5)对重要历史文化遗存修缮、利用和展示的规划设计;
   (6)重点保护、整治历史建筑的详细规划设计方案;
   (7)规划实施步骤与日常管理措施。
  规划图纸:用图象表达现状和规划内容。主要图纸包括:
   (1)位置图,表明历史街区在城镇中的位置以及和周围地区的关系。
   (2)文物古迹、传统民居、历史建构(筑)分布图。
   (3)现状类图。图纸比例为1/500~1/2000,表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和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产权、屋顶平面等。
   (4)风貌评价分析图、建筑类型分析图。
   (5)历史街区保护规划总图,比例尺1/500~1/2000,图中标绘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传统民居、历史建筑的位置、范围和其它保护措施要求。
   (6)保护、利用、改造方式规划图,用地调整规划图,交通组织规划图,工程管线综合图等。
   (7)重点保护、整治建筑的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图,屋顶平面规划图,街道景观整治规划图,环境景观规划设计图等。
   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的内容是分析
  现状,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般应包括以下各项:
   (1)总用地面积 (2)总建筑面积
   (3)分类建筑总面积 (4)容积率、建筑密度
   (5)绿地率 (6)拆建比
   (7)工程量及投资结算


我是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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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8 17:54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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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师兄,那以后QQ联系。

如风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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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正式录取名单了。。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2010年招收硕士生拟录取名单          
准考证号  拟录取专业(领域)  奖学金等级  委培  定向  备注
100560000103014   设计艺术学  3      
100560000102946   设计艺术学  3      
100560100031561   设计艺术学  1      
100560100550763   设计艺术学  2      
100560100560764   设计艺术学  1      
100560100560765   设计艺术学  1      
100560100560767   设计艺术学  2      
100560100560768   设计艺术学  4      
100560100560769   设计艺术学  2      
100560100560761   美术学  2      
100560100560762   美术学  2      
100560100560787   建筑学硕士  1      
100560100560788   建筑学硕士  2      
100560100560789   建筑学硕士  2      
100560100560790   建筑学硕士  2      
100560100560791   建筑学硕士  1      
100560100560792   建筑学硕士  1      
100560100560793   建筑学硕士  4      
100560105322081   建筑学硕士  1      
100560105612097   建筑学硕士  2      
100560000103648   建筑学硕士  2      
100560016216108   建筑学硕士  3      
100560000103330   建筑学硕士  2      
100560000103438   建筑学硕士  2      
100560000103345   建筑学硕士  1      
100560016216059   建筑学硕士  2      
100560000103149   建筑学硕士  3      
100560000103353   建筑学硕士  3      
100560000103511   建筑学硕士  4      
100560000103355   建筑学硕士  4      
100560000103347   建筑学硕士  4      
100560000607060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100560000103531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100560000103501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100560000103254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100560000103204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100560000103415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100560000103407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100560000103508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100560016216049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100560000103136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100560000103444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3      
100560000103534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3      
100560000103541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3      
100560000103251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3      
100560000103316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3      
100560000103341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3      
100560000103450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3      
100560000103156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3      
100560000103249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4      
100560000103217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4      
100560000103503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4      
100560000103331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4      
100560000103542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4      
100560000103253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4      
100560007011415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4      
100560000103231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4      
100560000103219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4      
100560000103317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4      
100560000103238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4      
100560100031562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1      
100560100040776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100560100560770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1      
100560100560771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1      
100560100560772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100560100560773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1      
100560100560774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1      
100560100560775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100560100560777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100560100560779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1      
100560100560780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1      
100560100560781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1      
100560101121589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100560103840778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100560103841894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100560104251983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100560104591997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100560104872071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100560104872072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100560104872073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100560106112188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100560106112189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100560106132269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100560106982284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100560000103133   建筑历史与理论  2      
100560102471862   建筑历史与理论  1      
100560000103702   建筑历史与理论  2      
100560000103618   建筑历史与理论  2      
100560000103645   建筑历史与理论  2      
100560000103705   建筑历史与理论  2      
100560000103554   建筑历史与理论  3      
100560000103710   建筑历史与理论  3      
100560000103650   建筑历史与理论  4      
100560000103222   建筑历史与理论  4      
100560000103140   建筑历史与理论  4      
100560014314254   建筑技术科学  2      
100560103351889   建筑技术科学  2      
100560000103709   城市规划与设计  2      
100560000103632   城市规划与设计  2      
100560000103614   城市规划与设计  2      
100560000103714   城市规划与设计  2      
100560000103607   城市规划与设计  2      
100560000103615   城市规划与设计  2      
100560000103623   城市规划与设计  3      
100560000103636   城市规划与设计  3      
100560000103703   城市规划与设计  3      
100560000103711   城市规划与设计  4      
100560000103627   城市规划与设计  4      
100560000103617   城市规划与设计  4      
100560020917916   城市规划与设计  4      
100560000103629   城市规划与设计  4      
100560100560782   城市规划与设计  1      
100560100560783   城市规划与设计  1      
100560100560784   城市规划与设计  2      
100560100560785   城市规划与设计  1      
100560106102197   城市规划与设计  2      
100560106102198   城市规划与设计  2      
100560107322374   城市规划与设计  2      
100560100580786   ★建筑环境艺术  2      
100560102981877   ★建筑环境艺术  2      
100560000103327    建筑技术科学  1      
100560000103633    建筑技术科学  2      
100560000103715    建筑技术科学  2      
100560000103654    建筑技术科学  2      
100560001407910    建筑技术科学  2      
100560020117534    建筑技术科学  2      
100560000103529    建筑技术科学  3      
100560000103310    建筑技术科学  3      
100560000103634    建筑技术科学  4      
100560000103139    建筑技术科学  4


xianer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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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9 20:20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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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支持了 呵呵

maolele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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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30 00:26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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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那个建筑学硕士和建筑设计及理论两个方向有什么不同吗?

如风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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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30 12:13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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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建筑学硕士是应用型的,那个是学术型的,研究方向不同,别的差别就不清楚了,应该不是很大

如风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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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31 08:38 查看他的注册信息   查看他的Blog 给他发送悄悄话 引用并回帖 搜索他发表的帖子 复制到剪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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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一份规划原理笔记~~~~~
第一章城市与城市发展—城市规划原理讲义
一、 城市的形成与发展

考试大纲要求
1. 了解城市形成的主要动因
2. 了解城市发展的基本规律

知识结构体系
(一) 城市形成的动因
城市的初始概念包含“城”、“市”二个含义
城——城堡,具有防御功能,为防备野兽伤害及其他部落袭击而筑。
市——市场,拥有商品交换的商业功能。
随后,城、市功能的合二为一,逐渐形成了城市。
“城市”产生的三种学说——交易学、防御学、地利学
城市——是以非农产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在我国是指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
1. 城市形成的主要动因——城市与人类劳动大分工
第一次人类劳动大分工:即农业与畜牧业的分工,在原始社会产生了固定居民点
第二次人类劳动大分工:即商业和手工业与农牧业的分工,在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时期出现了城市
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城市出现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是人类社会的第二次劳动大分工的产物,出现在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的过渡时期。
2. 城市形成和发展的根本原因
在5000多年的文明史中,人类社会经历了漫长的农业经济时代,工业经济时代仅有300年的历史。
建立在工业化基础上的经济发展:农村的推力和城市的引力
在城市中创造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就业岗位
工业化 (城市的引力) 导致人口从农村向
提高农业生产率,产生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 城市的大规模转移(农村的推力)18世纪后,工业化进程促进了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加快了城市的发展。
城市的规模效益和聚集效益使城市成为人类聚居地的主要形式
(二) 有关城市发展的基本理论
1. 区域理论
城市是区域的核心;区域发展是不平衡的
城市与区域发展互相促动:城市的中心作用强,就能带动周围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区域社会经济水平高,则促使中心城市更加繁荣;
1950年佩鲁提出增长极核理论:城市通过极化效应、扩散效应的发展,使区域经济趋于均衡,然后进入下一轮极化、扩散的发展阶段
具备发展条件、通过区域极化发展的城市,成为区域发展的增长极核——中心城市。
2. 经济学理论
城市经济活动是决定城市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城市产业分为基础产业(城市发展的关键)和服务产业(主要满足本市消费需要)§
在城市产业分类中,基础产业是城市发展的关键。只有基础产业得到了发展,城市经济的整体才能得到发展。
3. 人文生态学理论:互相依赖、互相竞争是人类社区空间关系形成、发展的重要因素
4. 交通通讯理论
城市的发展源于城市为人们提供面对面交往、交易的机会
交通、通讯是人类相互作用的媒介,可促进城市整体全面发展§
5. 经济全球化理论:城市发展越来越受到全球经济环境的影响和跨国资本的外部控制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表现为新一轮的国际劳动分工。
在旧的世界经济格局中,发展中国家作为原料产地,发达国家则从事成品制造。
在新的世界经济格局中,控制、管理功能集聚于少量全球性中心城市;制造、装配功能扩散在大城市中。城市发展越来越受到全球经济环境的影响和跨国资本的外部控制。
6. 城市进化理论
从工业化社会到后工业化社会,城市发展分为四个阶段
绝对集中(工业化社会初始期),相对集中(工业化社会成熟期)——共同点是城市人口增长占主导,不同点是后者出现郊区人口增长的态势。
相对分散(后工业化社会初期)、绝对分散(后工业化社会成熟期)——共同点是郊区人口增长占主导,不同点是后者中城市人口下降。

二、 城市的物质、社会和产业构成

考试大纲要求
1. 熟悉城市物质环境的构成要素以及相互关系
2. 了解城市社会的基本特征及与农村社会的主要差别
3. 了解城市产业构成及其演化趋势

知识结构体系
(一) 城市的物质构成
1. 城市物质构成的两种领域
公共领域:社会公众共享的物质环境,是公共投资和开发的范畴;起主导作用,为非公共领域的开发提供可能性、约束性
非公共领域:社会个体占用的物质环境,是非公共投资和开发范畴
2. 城市物质环境的空间属性
可达性:空间联系的便利程度,与城市道路交通网络有关,影响城市的级差地租及空间分布
外部效应:城市物质环境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作用,包括积极(如交通、绿化等)与消极(如污染)两类
(二) 城市社会的基本特征
1. 人口老龄化:大于、等于60岁的老人占10%或大于、等于65岁的老人占7%
2. 家庭核心化:大家变小家,多人口变少人口,以父母加子女为主的核心主干家庭为主
3. 生活闲暇化:生活水平提高,闲暇时间增多
(三) 城市社会与农村社会的主要差别
1. 农村社会的认同基础——地缘关系、乡土意识——同质性。
2. 城市社会的人际关系以社会分工为基础——不同经济、文化背景的社会群体在聚居方式和空间分布上表现出多样性(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3. 本质差别——城市社会的异质性远远高于乡村社会。
(四) 城市的产业构成及演化趋势
1. 城市产业构成
第一产业:产品直接来源于自然界的部类
第二产业:对初级产品进行再加工的部类
第三产业:为生产和消费提供服务的部类
2. 城市产业演化趋势
前工业社会——经济结构以第一产业为主导。
工业社会——经济结构以第二产业为主导。
后工业社会——经济结构以第三产业为主导,经济发达国家已进入后工业社会。
趋势:从以第二产业为主导到以第三产业为主导;从以传统制造业为主导到以高科技产业为主导;从水平空间经济结构到垂直空间经济结构
三、 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化

考试大纲要求
1. 掌握城市化的含义
2. 熟悉城市化进程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3. 熟悉城市化进程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知识结构体系
(一) 城市化的含义
城市化是18世纪产业革命以后社会发展的世界性现象。
城市化的含义十分丰富,不同学科的专家均有不同角度的认识,但其实质含义是包括人口(农业——非农人口)、地域(农村——城市)、产业(农业产业——非农产业)、空间形态转化、城市文化和生活方式在农村的扩散、基础设施现代化、传统文化的继承和更新、环境的改善等众多因素不断变化的复杂过程。
水平的度量——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二) 城市化进程的三个阶段
1. 初期阶段
2. 中期阶段
3. 稳定阶段
世界城市化发展规律表明,当城市化水平达到30%、人均GDP达到800美元时,城市化进入加速发展阶段;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已由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18%增长到了2001年的37.7%,因而我国目前的城市化进程正处在这一加速发展阶段。
(三) 城市化进程与经济发展
1. 经济发展推动城市化进程
2. 城市化进程促进经济发展
3. 经济发展的水平越高,城市化水平也越高。国际上习惯于把一个国家的城市化水平作为衡量该国经济和社会现代化程度的标志之一。
(四) 城市化进程与社会发展
1. 城市化进程本身是社会发展过程
2. 城市化与城市现代化互相作用和影响
3. 美国社会学家英格尔斯关于现代化社会指标的研究表明,现代化社会的指标都是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实现的

四、 城市与区域发展

考试大纲要求
1. 熟悉城市与区域发展的相互关系
2. 熟悉区域城镇体系及城乡发展的一般规律

知识结构体系
(一) 城市与区域发展的相互关系
1. 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作用
城市是一定地域范围的中心,根据其职能、作用辐射影响范围的大小,中心城市有不同的等级——中心地理论研究城镇分布规律。
城市的发展必然要开发和利用周围地区的各类资源,因而城市与区域的发展条件、发展前景密切相关,互相牵制。
每一个经济中心都有其相应的经济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与区域内其他城镇相互影响,应重视区域规划。
城市与经济区域的联系——物流、资金流、人流、信息流——分析一个城市的对外主要经济联系方向。
城市与区域之间的关系密切,研究城市不能“就城市论城市”,要分析影响城市发展的各种区域因素。
2. 区域条件对城市发展的影响
城市发展的区域分析——发展战略(优劣条件、职业、地位、作用)
① 区域资源与经济发展条件评价。
② 区域经济结构、消费结构、就业结构对城市产业发展的影响。
③ 区域各城镇的职能分工。
城市规模(人口、用地)的区域论证
① 区域生产力发展与布局。
② 区域城市化发展水平、区域内总人口、区域城镇人口总规模、区域城镇人口合理分布、中心城市人口规模的判断。
城市形态与区域空间结构:城市形态变化具有客观发展规律,要根据区域条件,实事求是地确定城市的形态与空间结构。
(二) 区域城镇体系及城乡发展
城镇体系——在一个国家或相对完整的区域中,有不同职能分工、不同等级规模、空间分布有序的联系密切且相互依存的城镇群体。
1. 城镇体系的特征
群体性——一群或一组,具有一定数量的城镇聚合在一起。
关联性——联系密切、相互依存。
层次性——各城镇等级、规模、地位、作用不同,有层次高低差别。
开放性——体系内外城镇之间具有密切的相互作用。
动态性——城市发展、区域发展、体系发展。
整体性——各个城镇形成统一整体。
2. 城镇体系与城乡整体发展
城乡发展是指区域内城市、乡村经济社会的相互联系及发展状况,城镇体系的发育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城乡的整体发展水平。
动力——农村向城镇的“向心集聚”、城镇向周围地区的“离心辐射”。
手段——规划、引导和调控城镇体系。
目的——协调城乡发展,促进城市与区域发展效益的统一。
第二章城市规划学科产生发展及主要理论实践—城市规划原理讲义
一、 古代城市规划思想

考试大纲要求
1. 了解中国古代城市典型格局及其社会和政治体制背景
2. 了解欧洲古代城市典型格局及其社会和政治体制背景

知识结构体系
(一) 中国古代城市典型格局及其社会和政治背景
1. 中国古代城市规划理念的演变
城市的历史约有5000年,中国最早的城市距今约有3500年的历史。
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思想最早形成的时代——周代。
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思想的多元化时代——东周,具有深远历史影响的儒家、道家和法家都自此形成并发展。
儒家提倡的礼制思想——皇权至上——《周礼•考工记》——统治中国长达3000年——规矩。
以管子、老子为代表的自然观——自然至上——“因天材,就地利,故城廓不必中规矩,道路不必中准绳”——变通
2. 中国古代城市中最具影响的典型
唐长安城——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人口达到近百万。
① 中轴对称。
② 东西两市。
③ 规整的方格路网,东南西三面各有三处城门,通城门的道路为主干道。
④ 居住分布采用坊里制,设置坊墙,坊门朝开夕闭。
元大都
① 三套方城(内城、皇城和宫城),宫城居中,轴线对称。
② 左祖右社.前朝后市借助京杭大运河舟车之利,促进了什刹海商业区的形成。
明清北京城
① 北部收缩2.5km、南部扩展0.5km。
② 突出8km中轴线。
③ 在城外设置天、地、日、月四坛。
④ 皇城南形成商肆。
(二) 欧洲古代城市典型格局及其社会和政治背景
1. 奴隶制社会
古希腊的城市
① 公元前5世纪,经历奴隶制民主政体,形成城邦国家——民主、平等的城邦精神。
② 代表城市——米立都城。
公元前五世纪中叶由希波丹姆(Hippodamus)所提倡与系统化了的方格网式街道网布局形式
③ 广场和公共建筑取代了宫殿,市民集会场所形成了城市的核心。
古罗马的城市
① 奴隶制发展的繁荣阶段。
② 大量建造公共浴池、斗兽场和宫殿等供奴隶主享乐的设施。
③ 城市成为帝王宣扬功绩的工具,广场、铜像、凯旋门、纪功柱成为城市空间的核心和焦点。
2. 封建社会的中世纪
城市的有机发展
中世纪的欧洲——众多封建领主王国——封建割据和战争——城堡的出现
教会势力强大——教堂占据城市中心位置,成为空间和天际轮廓的主导因素。
10世纪以后,一些城市摆脱封建领主的统治,成为自治城市,公共建筑(市政厅、关税厅和行业会所)占据城市空间的主导地位,公共建筑成为城市活动中心。
不少城市(如佛罗伦萨)突破封闭的城堡,不断向外扩张。
不规则的街道和广场
3. 文艺复兴和巴洛克时期的欧洲城市
14世纪后的文艺复兴是欧洲***的萌芽时期——在人文主义思想影响下,意大利修建了不少古典风格和构图严谨的广场和街道。
代表作品:罗马——圣彼得大教堂广场;威尼斯——圣马可广场。
17世纪后半叶,新生资产阶级与国王联盟——建立中央集权的绝对君权国家。
巴黎——轴线放射的街道、宏伟宫殿、规整对称的公共广场成为当时典范。

二、 现代城市规划产生、发展及主要理论

考试大纲要求
1. 了解现代城市规划产生的历史背景
2. 熟悉现代城市规划的早期思想
3. 熟悉现代城市规划思想的演变
4. 熟悉战后城市规划学科的主要理论发展

知识结构体系
(一) 现代城市规划产生的历史背景
1. 社会经济背景
关键词:工业化 工业城市 城市问题
18世纪工业革命——圈地运动——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迅速推进。
城市快速发展时期的“城市病”——城市中住房短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重匮乏,导致传染病流行(19世纪三四十年代蔓延于英国和欧洲大陆的霍乱)。
2. 知识背景
19世纪开始关注城市的未来发屉,为现代城市规划思想的形成奠定了思想、理论、制度等方面的基础。
理论基础——空想社会主义,源自莫尔“乌托邦”概念,代表人物——欧文、傅立叶。
“欧文1817年在美国印第安那州实践的“协和村”方案。
博立叶1829年提出以“法郎吉”为单位及1 500-2000人组成的“大社会”。
戈定1859—1870年在法国的实践。
法律基础——英国1848年(公共卫生法》、1868年(贫民窟清理法》、1890年(工人住房法)。
实践基础——巴黎改建(豪斯曼)、城市美化。
英国公园运动——西谛。
奥姆斯特——纽约中央公园。
美国城市美化运动——以1893年芝加哥博览会为起点的对市政建筑物进行全面改进为标志。
(二) 现代城市规划早期思想
1. 霍华德的田园城市
以霍华德“田园城市”为标志,出现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框架。
理论提出--1898年<明天:通往真正改革的和平之路》。
概念——是为健康、生活及产业设计的城市,其规模足以提供丰富的社会生活,四周要有永久性农业地带围绕,城市土地归公众所有。
田园城市实质——城市和乡村的结合体,若干个田园城市(3万人)围绕中心城市(5.8万人)呈圈状布局,城市之间是农业用地。
田园城市布局——圆形,中央为公园,六条主干道从中心向外辐射,核心部位为公共建筑,环行林阴大道,城市外围地区建设工厂、仓库。
第一座田园城市——莱彻沃斯,由恩温、帕克设计完成。
2. 柯布西埃的现代城市设想
柯布西埃是现代建筑运动的重要人物——理性功能主义的规划思想——集中体现在由他主持撰写的,《雅典宪章》(1933年)之中。
1922年发表“明天城市”规划方案:
300万人口的城市。
中部为中心区,除公共设施外,40万人居住在24栋60层高楼中,周围有大片绿地。
外围是环形居住带,60万人居住在板式住宅。
最外围是居住200万人的花园住宅。
三层道路系统——地下重型车、地面市内交通、高架快速交通。
市区与郊区由地铁和郊区铁路来联系。
中心思想——提高市中心的密度,改善交通,全面改造城市地区,提供充足的绿地
1931年发表“光辉城市”规划方案——思想集中体现
城市必须集中,只有集中的城市才有生命力。
城市拥挤问题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解决,即大量高层建筑+人车分离高效率交通系统。
规划实践——20世纪50年代昌迪加尔规划
3. 其他的理论探索
索里亚•玛塔的线形城市
西班牙工程师索里亚•玛塔1882年提出。
① 基本原则——运输经济,通勤耗时最少。
② 城市形态——由铁路和干道串联在一起的、连绵不断的长条形建筑地带。
③ 目的——既可享受城市型的设施又不脱离自然。
④ 实践——对城市规划和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在斯大林格勒等城市的规划实践中得到运用;哥本哈根(1948年)指状式发展、巴黎(1971年)轴向延伸等都是线形城市模式的发展。
戈涅尔的工业城市
法国建筑师戈涅20世纪初提出、1904年展出、1917年出版《工业城市》专著。
基本思路——将各类用地按照功能互相分割以便于各自的扩建,直接孕育了《雅典宪章》的功能分区的原则。
西谛的城市形态研究
① 通过城市空间各个构成要素的研究,在城市建设中强调入的尺度、环境的尺度与人的活动以及感受之间的协调,从而建立城市空间的丰富多彩和人的活动空间的有机构成。
② 在经济和艺术之间,他强调城市规划不能走向任一极端——在主要广场和街道的设计中强调艺术布局,在次要地区则强调土地的最经济使用。
格迪斯的学说
生物学家格迪斯1915年出版《进化中的城市》。
① 通过生态学研究,揭示了城市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将城市和乡村的规划纳入到同一体系之中,使规划包括若干个城市以及它们周围所影响的整个地区。这一思想经美国学者芒福德等人的发扬光大,形成了对区域的综合研究和区域规划。
② 提出城市规划的工作模式——调查—分析—规划。
(三) 现代城市规划思想的演变
《雅典宪章》、《马丘比丘宪章》都是对当时的规划思想进行总结,然后对未来的发展指出一些重要的方向,成为城市规划发展的历史性文件。
1. 《雅典宪章》(1933年)
20世纪上半叶,现代城市规划的发展追随现代建筑运动而展开。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会议——主题“功能城市”——发表《雅典宪章》——由现代建筑运动的建筑师所制定、反映现代建筑运动对现代城市规划的基本认识和思想观点。
思想基础——奠基于物质空间决定论的基础之上,认为通过物质空间变量的控制,以形成良好的环境,则可自动地解决城市中的社会、经济、政治问题,促进城市的发展和进步。
核心内容——提出功能分区,认为居住、工作、游憩和交通是城市的四大基本活动。它依据城市活动对城市土地使用进行划分,突破了过去追求图面效果和空间气氛的局限,引导规划向科学的方向发展。
功能分区及其之间的机械联系——从对城市整体的分析人手,对城市恬动进行分解,在揭示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改进建议,将各个部分结合在一起复原成为一个完整的城市。
城市规划的基本任务——制定规划方案,建立各功能分区在终极状态下的“平衡状态”。城市看成丁一种产品的创造,物质空间规划成为城市建设的蓝图。
2. 《马丘比丘宪章》(1977年)
形势的发展变化,要进行修正。
强调入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将之视为城市规划的基本任务。
城市是一个动态系统,城市规划师必须把城市看做为在连续发展与变化的过程中的一个结构体系;不应当把城市当做一系列的组成部分拼在一起考虑,而必须努力去创造一个综合的、多功能的环境。
区域和城市规划是个动态过程,不仅要包括规划的制定而且也要包括规划的实施;城市规划成为一个不断模拟、实践、反馈、重新模拟的循环过程。
强调规划的公众参与——理论基础是戴卫多夫20世纪60年代“规划的选择理论”和“倡导性规划”——基本意义在于不同的人和不同的群体具有不同的价值观,规划师要表达不同的价值判断并为不同的利益团体提供技术帮助。
3. 两个宪章之间的有关变化
《雅典宪章》的主导思想是把城市和城市的建筑分成若干组成部分;《马丘比丘宪章》的目标是将这些部分重新有机统一起来,强调它们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和关联性。
《雅典宪章》的思想基石是机械主义和物质空间决定论;《马丘比丘宪章》宣扬社会文化论,认为物质空间只是影响城市生活的一项变量,并不能起决定性作用,而起决定性作用的应该是城市中各人类群体的文化、社会交往模式和政治结构。
《雅典宪章》将城市规划视作对终极状态的描述;《马丘比丘宪章》更强调城市规划的过程性和动态性。
(四) 现代城市规划理论概述
城市规划理论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原因——城市规划是一个巨大的系统,仅凭感性认识是不适宜的,要运用理论和理性思维,科学地预测城市的未来发展,保证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城市规划理论涉及内容如下:
功能理论——城市形态和结构。
决策理论——系统分析(自然、经济、社会、历史)方法论、科学决策。
规范理论——规划价值目标及其与城市空间形态之间的关系。
1. 城市分散发展理论
田园城市理论
分化为两种形式:
① 农业地区的孤立小城镇——形不成城市群;
② 城市郊区——只能促进大城市的无序蔓延。
卫星城(20世纪20年代恩温提出)
① 1924年提出建设卫星城的概念。
② 卫星城是一个经济上、社会上、文化上具有现代城市性质的独立城市单元,同时从属于某个大城市。
③ 问题——对中心城市的过度依赖,造成子母城之间交通压力,难以真正疏解大城市。
新城(20世纪50年代以后建设的新城市,第三代卫星城)
① 形成职能健全的相对独立的城市。
② 基本上是一定区域的中心城市,成为城镇体系中的组成部分。
③ 对涌人大城市的人口起到截流作用。
有机疏散理论
① 1942年沙里宁《城市:它的发展、衰败和未来》,关于城市发展及其布局结构的理论
② 将城市分解成为一个既统一又分散的城市有机整体,各部分形成相对半独立的单元,并用绿化地带隔离开来,以高速交通相联系。简言之,将城市各种功能适当集中,并将这些集中点做有机疏散。
2. 城市集中发展理论
城市集中发展理论的基础——经济活动的聚集。
城市的集中发展——城市现象;大城市发展——世界城市。
1966年豪尔(世界城市》——世界大城市在世界经济体制中将承担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世界城市特征:政治、商业、人才、人口、文化娱乐中心。
1986年弗里德曼《世界城市假说》——世界城市的国际功能决定于该城市与世界经济—体化相联系的方式与程度。
世界城市指标:主要金融中心、跨国公司总部所在地、国际性机构集中地、商业部门(第三产业)的高度增长、主要的制造业中心(具有国际意义的加工工业等),世界交通的重要枢纽(尤其是港口与国际航空港)、城市人口达到一定规模。
城市聚集区——群密集的、连续的聚居地所形成的轮廓线包围的人口居住区,包括一个以上的城市。
大城市带——法国戈德曼1957年提出,指多核心的城市连绵区,人口2 500万人以上。如我国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京津唐地区等。
3. 城镇形成网络体系的发展理论
城市分散与集中发展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两个方面。
每个城市影响力的大小,取决于城市所能提供的商品、服务及各种机会的数量和种类。
不同规模的城市及其影响的区域组合形成城市的等级体系。
城镇之间交通、通信所组成网络的多少和方便程度,赋予了该城市在城市体系中的相对地位(引力模型)。
城市体系——一定区域内城市之间存在的各种关系的总和。
格迪斯、芒福德确立了区域城市关系是研究城市问题的逻辑框架。
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泰勒1933年提出的中心地理论揭示了城市布局之间的现实关系。
贝利等人结合城市功能的相互依赖性等研究,逐步形成了城市体系理论。
城市体系内容——职能、规模和空间结构。
4. 城市土地使用布局结构理论
城市内部各类土地规划布局有一定的模式和运行规律,一般可归纳为三个理论,均与城市的经济地租密切关联。
同心圆理论——伯吉斯l923年提出,城市划分成为5个同心圆。
扇形理论——霍伊特1939年提出,土地使用均是从市中心区既有的同类土地使用的基础上,由内向外扩展,并留在同一扇形范围内。
多核心理论——哈里斯、乌尔曼1945年提出。

三、 当代城市规划面临的形势

考试大纲要求
1. 了解当代城市规划所面临的社会经济条件
2. 熟悉当代城市规划的主要理论或理念
3. 熟悉当代城市规划的重要实践

知识结构体系
(一) 经济全球化与城镇体系的结构重组
1. 经济全球化基本特征
2. 城镇体系结构性变化
工业经济时代
知识经济时代
(二) 信息化社会和城镇的空间结构变化
(三) 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 1987年联合国发表《我们共同的未来》——全面阐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核心是经济、社会和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
2. 1992年联合国发布《全球21世纪议程》——提出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纲领——变革现行政策,改变贫穷国家和社区的生活水平;变革现行的生产和消费模式,以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
3. 1994年中国政府公布〈中国21世纪议程》——强调可持续发展之路是中国未来发展的自身需要和必然选择。其中,人类居住区的可持续发展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四) 知识经济与城市的科技创新环境
知识经济直接以生产、分配和利用知识与信息为基础,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于(1996年度科学、技术和产业展望)中提出。
1. 知识经济四个特点
科技创新——成为重要的发展资源;
信息技术——使知识以有限成本传播;
服务产业——产业结构由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型;
人力因素——空前重要。
2. 高科技园区四种类型
高科技企业的聚集区,以大学所提供的科技创新环境为基础;
科学研究中心,与制造业无直接地域联系;
技术园区,提供优惠政策,吸引投资;
建设完整的科技城市,作为区域发展和产业布局的一项计划。
知识经济将催生各种高科技园区,它将是未来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其中大的中心城市仍然是科技创新的最重要基地。我国先后建立了5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五) 经济全球化与城镇体系的结构重组
经济全球化——发展资源(信息、技术、资金和人力)的跨国流动。
城镇体系结构性变化
1. 工业经济时代——产业的管理与控制、研究与开发和制造与装配三个层面集中在同一城镇——城镇体系水平结构。
2. 知识经济时代——三个层面的聚集向不同城镇分化,经济空间结构重组表现为制造与装配层面的空间扩散(众多的制造与装配基地)、管理与控制层面的空间集聚(少量的经济中心城市)——城镇体系垂直结构。
(六) 信息化社会和城镇的空间结构变化
1. 知识传播的信息化缩短了从知识产生到应用的周期,促进了知识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
2. 信息革命深刻地改变着人类社会结构和生活方式,如亲近大自然、家庭内工作、中心区娱乐等
第三章城市规划的任务体系及与其他规划的关系—城市规划原理讲义
一、 城市规划的作用和任务

考试大纲要求
1. 掌握城市规划的地位和作用
2. 掌握城市规划的主要任务

知识结构体系
(一) 城市规划的作用
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修改后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三条)
1. 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城市规划,主要体现在:
提供城市社会发展的保障措施
在修正市场失败的基础上支持土地和房地产市场
保证土地在总体利益下进行分配、使用和开发
以政府干预的方式保证土地使用符合社区利益
2. 作为政策形成和实施工具的城市规划,其目的在于:
实现国家的发展政策
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官员提供有关发展控制的导引
协调种类开发,无论是私人的还是公共的
考虑财产所有者估价规划政策对他们的利益影响
告知公众规划政策
3. 作为城市未来空间构架的城市规划,主要的表现在于:
城市规划的主要对象是城市的空间系统
城市未来发展空间构架的实现意味着在预设的价值判断下来为城市的社会、经济政治关系等做形态化的体现
(二) 城市规划的主要任务
1. 从城市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出发,合理和有序地配置城市空间资源
2. 通过空间资源配置,提高城市的运作效率,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3. 确保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增强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
4. 建立各种引导机制和控制机制,确保各项建设活动与城市发展目标相一致
5. 通过信息提供,促进城市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和健康运作
(三) 我国当前城市规划的主要任务
1. 深入开展城市规划的研究工作
2. 完善规划编制体系,提高规划质量和水平
3. 加强立法工作,完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
4. 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
5. 深化城市规划体制改革,加强规划队伍建设

二、 城市规划体系

考试大纲要求
1. 掌握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的基本概念
2. 掌握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的基本概念
3. 掌握城市规划行政体系的基本概念

知识结构体系
(一) 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的基本概念
1. 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立法权的城市)法规体系;地方法规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
2. 技术法规——国家或地方制定的专业性标准和规范,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的基本概念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由以下三个层次的规划组成。
1. 城镇体系规划——全国、省(自治区)、跨行政区域、市域、县域五个类型。
2. 城市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纲要、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
3. 详细规划——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
(三) 城市规划行政体系的基本概念
1. 我国城市规划行政体系由不同层次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成——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
2. 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同级政府负责。
3. 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文件指出:设区城市的市辖区原则上不设区级规划管理机构,如确有必要,可由市级规划部门在直辖区设置派出机构。

三、 城市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计划的关系

考试大纲要求
1. 熟悉区域规划的基本概念及主要内容
2. 熟悉区域规划与城市规划的相互关系
3. 了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
4. 了解国民经济的基本指标、分项指标的主要内涵及对城市发展的意义
5. 了解社会发展的基本要素及其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6. 熟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概念、用地划分标准及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7. 熟悉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及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知识结构体系
(一) 城市规划与区域规划的关系
1. 共同点——都是在明确长远发展方向和目标的基础上,对特定地域的各项建设进行综合部署
2. 不同点
① 两个规划的地域范围、规划内容和重点与深度有所不同
② 区域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依据,城市与区域是“点”与“面”的关系
③ 区域规划与城市规划要相互配合、协调进行,城市规划是区域规划内容的深入落实与具体化
④ 在城市规划具体落实过程中,有可能需要对区域规划做某些必要的调整和补充
(二) 城市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关系
1. 互为依据——中长期“计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依据;同时,城市规划也是年度计划内及中期计划的依据
2. 城市规划是“计划”的空间部署
3. 由于规划期限不同,城市规划要做出更长远的预测与布局
(三) 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1. 二者目标一致——合理使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 规划范围、控制层面不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宏观层面,“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两者相互协调和衔接
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城市发展提供充足的空间,城市有关研究内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及空间布局等)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宏观依据
4. 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标准、总量应和土地利用规划协商一致
5. 土地使用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核心;城市规划范围内的用地布局应主要根据城市空间结构的合理性进行安排
(四) 城市规划与城市生态环境、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关系
1. 城市环境保护规划——是规范环境保护行动的筹划,是实现环境目标的手段,属于城市规划中的专项规划
2. 城市生态规划——将生态学思想和原理渗透于城市规划的各个方面,使城市规划“生态化”,同时关注城市的社会生态、城市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3. 三者层次不同——城市生态规划层次最高,城市规划居中,城市环境保护规划最低
第四章城市规划的编制—城市规划原理讲义
2005年10月28日经建设部第7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主要章节与内容
新修订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包括五个章节,第一章是总则,明确了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二章是城市规划编制组织,主要目的是规范城市规划的编制程序,从制度上防止在城市规划修编和调整中的随意性。第三章是城市规划编制要求,明确了城市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保证规划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第四章是城市规划编制内容,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第五章是附则。
新修订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将实现四大转变:
一是实现组织方式由单一政府部门组织编制转变为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依法办事的原则组织。
二是重点内容从突出增长速度向控制合理环境容量、确定科学建设标准转变,从侧重确定开发建设项目向对各类资源实施有效保护和空间管制转变。
三是范围从城市规划区转向更加突出强调区域统筹和全市域城乡统筹转变。
四是实现城市规划由技术属性向公共政策属性转变。

一、 制定城市规划应遵循的原则

考试大纲要求
掌握城市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知识结构体系
制定城市规划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 统筹兼顾,综合部署,力求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城市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正确处理好一系列关系
2. 协调城镇建设与区域发展的关系,走城乡协同发展的道路
区域协调发展已经成为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要认真抓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
制定城镇体系规划:从区域整体出发,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有效利用,保护资源与环境
3. 优化城市布局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功能提高
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着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大任务
城市规划要按照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合理调整用地布局,优化用地结构,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改善城市环境的目标
4. 合理和节约利用土地与水资源
我国以世界平均水平1/3的人均耕地、1/4的人均水资源支持了占全球22%的人口的温饱和经济发展
“珍惜用地、合理用地、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城市规划必须全面贯彻这一国策
5. 保障城市安全和社会安定
6. 充分体现城市各自的特色
加强文保单位的保护(保存历史的原貌和真迹;保存文物古迹的历史环境)
保护好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历史文化保护区
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城市的风貌和形象是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体现
城市形象的塑造要通过城市设计的手段来实现

二、 城市规划的调查与分析

考试大纲要求
1. 掌握城市规划中的调查内容和主要方法
2. 熟悉城市规划中常用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 熟悉城市规划中的研究工作及常用方法

知识结构体系
(一) 城市规划调查的内容
1. 区域环境
2. 历史文化环境
3. 自然环境
4. 社会环境
5. 经济环境
6. 市政基础设施
7.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二) 城市规划调查的方法
1. 现场踏勘或观察
2. 抽样问卷调查
3. 访谈和座谈会
4. 文献资料的运用
(三) 城市规划的分析方法
1. 定性分析
因果分析法——排列相关因素,发现主要因素,找出因果关系,如城市发展方向的选择。
比较法——难以定量分析而需要量化的问题,如用地指标的确定。
2. 定量分析
频数和频率分析
集中量数分析
离散程度分析
一元线性回归分析
3. 空间模型分析
实体模型(可以用图纸表达)
① 投影法——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用于规划管理和实施。
② 透视法——透视图、鸟瞰图,用于效果表达。
概念模型(一般用图纸表达,用于分析和比较)
① 几何图形法——分析空间要素的特点与联系,如功能结构分析。
② 等值线法——等高线图,用于交通可达性分析。
③ 方格网法——常用于环境、人口的空间分布等。
④ 图表法——常用于经济,社会各种因素的比较分析。
(四) 城市规划的专题研究
1. 针对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进行多学科的研究分析,找寻对策,为城市规划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依据,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
2. 专题研究根据各个城市的具体情况和规划的具体要求而确定
3. 城市规模的研究
城市规模的概念:以城市人口和城市用地总量所表示的城市的大小,一般以人口规模表示
城市人口规模研究方法
① 综合平衡法
② 比例法
③ 区域分配法(城市化法)
④ 环境容量法
⑤ 线性回归分析
城市环境容量的制约条件主要包括
① 城市自然条件
② 城市现状条件
③ 经济技术条件
④ 历史文化条件
三、 城市用地的分类与评价

考试大纲要求
1. 掌握城市用地的自然条件评价
2. 掌握城市用地的建设条件评价
3. 熟悉城市用地的经济评价

知识结构体系
(一) 城市用地的分类
我国1991年3月开始实行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将城市范围内纷繁复杂的各种用地归纳为10大类、46中类、73小类。
十大类城市用地名称及其代号是:居住用地(代号为R),公共设施用地(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特殊用地(D),水域和其他用地(E),其中E类不参与城市建设用地的平衡。
在城市规划中,总体规划用地阶段以大类为主,中类为辅;分区规划则以中类为主,小类为辅;详细规划则需达到小类深度。
(二) 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方法
1. 自然条件评价
工程地质条件
① 土质与地基承载力
② 地形条件
③ 冲沟
④ 滑坡与崩塌
⑤ 岩溶
⑥ 地震
水文及水文地质条件——水文条件;水文地质条件
水文条件
对待地面水,存在两方面的问题,城市规划要兼顾两者。
① 水对城市的影响——防洪标准、措施的合理制定,保证城市建设的安全。
② 城市建设可能对原有水系的破坏——如过量取水、污水的大量排放、改变水道与断面等。
水文地质条件
包括地下水的存在形式、含水层的厚度、矿化度、硬度、水温及水的流动状态等条件。
① 地下水分为上层滞水、潜水和承压水,后二者可作为城市水源;承压水由于受大气降水的影响较小,不易受地面污染,可作为城市的主要水源。
② 地下水过量开采,地下水位下降,会形成“漏斗”,造成水质污染,严重的还会造成水源枯竭和地面沉陷。
③ 对地下水有污染的建设项目不应布置在地下水的上游方向。
气候条件
大阳辐射
强度与日照率,影响城市建筑密度、城市用地指标与规模、建筑群体的布置。
风向
① 风是地面大气的水平移动,由风向、风速表示。
② 风向是风吹来的方向,表示风向的特征指标叫风向频率(以各个风向发生的次数占总次数的百分比表示)。
③ 风速是指单位时间内风所移动的距离,以平均风速表示。
④ 风玫瑰图——风向频率图与平均风速图。
⑤ 盛行风向按城市不同风向的最大频率来确定(如上图为北北东方向)。
⑥ 风速与污染危害的关系——风速越大,污染物越易扩散。
⑦ 静风——无风,盆地、峡谷城市的静风频率很高,烟气滞留城市上空无法吹散。
⑧ 工业区位于盛行风向(最大风频)的下风向,即最小风频的上风位。
⑨ 城市拥有两个方向的盛行风向时,工业区要布置在盛行风向的两侧。
⑩ 规划楔状绿地插入城市,以引导风向;道路系统与冬季盛行风向成一定角度,以减轻寒风对城市的侵袭。
气温
① 逆温层——在日温差较大的地区(尤其在冬天),因夜间城市地面散热冷却较快,大气层下冷上热,在城市上空产生逆温层现象,大气比较稳定,有害的工业烟气滞留或扩散缓慢,加剧城市污染。
② 热岛效应——城市建筑密集、硬地过多,生产与生活散发大量热量,出现市区温度比郊区高的现象,规划中应增设大面积水体和绿地。
降水与湿度
降水量的大小与强度对城市较为突出的影响是排水设施,要防止山洪、江河汛期的威胁。
2. 建设条件评价
城市用地布局结构方面
① 布局结构是否合理(城市功能分区与结构协调)。
② 布局结构能否适应发展需要。
③ 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
④ 交通系统存在的问题与潜力。
城市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面
① 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现状,包括质量、数量、容量与改造利用的潜力,这些都将影响到土地的利用及旧区再开发的可能性与经济性。
② 设施齐全的地区,有利于土地价格的升值。
社会、经济构成方面
① 人口密度反映土地利用的强度与效益,并影响拆迁的难易程度。
② 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影响用地功能组织与各种用地的数量结构。
3. 经济评价
城市用地经济评价是指综合评价土地质量,为土地使用提供依据。好地优用,劣地巧用,用经济手段调节土地使用,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益。
城市用地的基本性质
城市土地除具有土地资源的共性之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质。
① 承载性——承载城市物质要素和社会经济活动,是其基本的自然属性
② 区位的极端重要性——与几何位置、经济地理位置密切相关。
③ 地租与地价
地租——土地供给者凭借土地所有权向土地需求者让渡土地使用权时,索取的利润;
地价——指土地一定年限内使用权的价格,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出让土地使用权时获得的一次性货币收入。
土地分配的基础——追求利益最大化。
级差地租——不同区位的土地或同一土地由于开发程度的不同而形成的差别地租。
级差地租理论——关于土地等级差别理论,是认识土地经济价值差异的基础。
城市土地经济评价的主要影响因素
经济评价的主要影响因素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① 基本因素层:包括土地区位、城市设施、环境优劣度、其他因素
② 派生因素层:包括繁华度、交通通达度、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环境质量、自然条件、人口密度、建筑容积率和城市规划条件等
③ 因子层:从更小的侧面具体地对土地使用产生影响

四、 城镇体系规划

考试大纲要求
掌握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内容

知识结构体系
(一) 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内容
1. 调查分析预测
综合评价区域与城市建设和发展条件
预测区域人口增长,确定城市化目标
2. 规划布局(三大结构)
提出城镇体系的职能结构和城镇分工
确定城镇体系的等级和规模结构
确定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
3. 区域发展支撑条件
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社会设施
确定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自然和人文景观以及历史遗产的原则和措施
确定各时期重点发展的城镇,提出近期重点发展城镇的规划建议
4. 实施保障——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二) 城镇体系规划成果
1. 城镇体系规划文件——规划文本;附件
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目标、原则和内容提出规定性和指导性要求的文件。
附件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包括综合规划报告、专题规划报告和基础资料汇编。
2. 城镇体系规划主要图纸
城镇体系规划现状图
城镇体系规划图
基础设施及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等专项规划图
图纸比例一般为1:500 000—1:100 000。
重点地区城镇发展规划示意图用1:50 000—1:10 000。
五、 城市总体规划

考试大纲要求
1. 掌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2. 掌握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3. 掌握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要求
4. 掌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工作方法
5. 掌握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
6. 掌握城市分区规划的作用和内容

知识结构体系
(一)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编制
1.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主要任务——研究确定总体规划的重大问题,作为编制规划成果的依据
主要内容
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内容包括:市域城乡统筹战略;确定生态、环境、土地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级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方案和建设标准;原则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
② 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
③ 分析城市职能、提出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
④ 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
⑤ 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⑥ 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
⑦ 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布局原则
⑧ 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
⑨ 提出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2.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成果——纲要文本、说明、相应的图纸和研究报告
(二)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提出市域城乡统筹的发展战略。其中位于人口、经济、建设高度聚集的城镇密集地区的中心城市,应当根据需要,提出与相邻行政区域在空间发展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进行协调的建议。
2. 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3. 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
4. 提出重点城镇的发展定位、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控制范围。
5. 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原则确定市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垃圾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社会服务设施,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布局。
6. 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资源管理的需要划定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应当位于城市的行政管辖范围内。
7. 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建议。
(三) 中心城区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分析确定城市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
2. 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3. 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
4. 确定村镇发展与控制的原则和措施;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提出村镇建设控制标准。
5. 安排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它用地。
6. 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建设用地范围。
7. 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人口容量等)。
8. 确定市级和区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9. 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
10. 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确定岸线使用原则。
11. 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紫线),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研究确定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
12. 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点确定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
13. 确定电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卫发展目标及重大设施总体布局。
14. 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15. 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
16. 划定旧区范围,确定旧区有机更新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
17. 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18. 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四) 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1. 主要任务——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建设和合理发展
2. 总体规划的内容
体系规划——编制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规划布局
① 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② 提出人口、用地规模,确定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中心区位置基础设施支撑
① 确定城市内外交通系统的布局及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
② 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治理与保护
① 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
② 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③ 确定城市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防治污染措施
④ 确定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文化保护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对历史文化名城在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
安全与保障——提出人防建设、消防、防洪、抗震防灾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
建设安排
① 确定旧城区改建及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改善旧城区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施
② 协调市区与邻近郊村镇的各项建设,规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绿色空间
③ 编制近期建设规划
有关建议——进行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和方法的建议
(五) 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1. 城市规划区范围。
2. 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
3. 城市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人口容量等);城市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布局。
4. 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城市干道系统网络、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交通枢纽布局;城市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5.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包括: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体位置和界线。
6.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7. 城市防灾工程。包括: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
(六)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方法
1. 基础资料收集、整理与分析
条条调查——城市有关部门的资料调查
块块调查——调查各类用地的分布与面积
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评价因素;一类用地;二类用地;三类用地
2. 确定经济技术指标
3. 确定城市性质
4. 预测城市人口、确定城市规模
城市人口构成
城市人口变化
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确定城市用地规模
5. 确定城市总体布局
应遵循的原则
① 城乡结合、统筹安排
② 功能协调、结构清晰
③ 依托旧区、紧凑发展
④ 分期建设、留有余地
城市用地布局的主要模式
① 集中式
② 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式
③ 分散式
城市用地布局的艺术问题
① 城市用地布局艺术
② 城市空间布局要充分体现城市审美要求
③ 城市空间景观的组织
④ 城市轴线艺术
⑤ 继承历史传统,突出地方特色
(七) 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要求
1. 文本
§ 前言:说明本次规划编制的依据和原则
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要点
城市规划区范围
城市性质、城市人口发展规模及用地规模
城市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
自然环境和历史文件环境保护
旧区改建原则、用地结构调整及环境综合整治
城市环境质量建议指标、改善或保护环境的措施
各项专业规划
近期建设规划
实施规划的措施
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2. 图纸
市(县)域城镇布局现状图
城市现状图
用地评定图
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
城市总体规划图
道路交通规划图
环境保护、防灾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图
各项专业规划图
近期建设规划图
3. 附件——规划说明、有关专题研究报告及基础资料汇编
(八)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1. 规划期限
原则上应当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年限一致,并不得违背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近期建设规划到期时,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新的近期建设规划。
2. 主要规划内容
确定近期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确定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和布局。
确定近期交通发展策略,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
确定各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益设施的建设规模和选址。
确定近期居住用地安排和布局;
确定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等的保护措施,城市河湖水系、绿化、环境等保护、整治和建设措施。
确定控制和引导城市近期发展的原则和措施。
3. 成果
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纸,以及包括相应说明的附件。在规划文本中应当明确表达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九) 城市分区规划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1. 城市分区规划的主要任务
2. 城市分区规划的主要内容
3. 分区规划的成果
规划文本
图件
包括相应说明的附件

六、 城市详细规划

考试大纲要求
1. 掌握详细规划的类型、作用和地位
2. 掌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3. 掌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要求
4. 掌握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5. 掌握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成果要求

知识结构体系
(一) 详细规划的类型和任务
1. 任务——以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或者直接对建设做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
2. 类型——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1.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细分地块以规定其使用性质、各项控制指标和管理要求,强化规划的控制功能,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2. 内容
规定规划范围内种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面积与界线
规定各地块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品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
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3. 控制指标
规定性指标
指导性指标
4. 强制性内容: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
(三)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要求
1.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
规划文本
图件——图纸和图则
附件——规划说明、基础资料和研究报告
2. 规划文本的内容要求
总则:制定规划的依据和原则,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地块划分及规划控制原则要求
各种使用性质用地的适建要求
各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规定
相邻地段的建筑规定
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的配置和管理要求
奖励和惩罚规定
3. 图纸内容——用地现状图、用地规划图、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工程管网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
(四)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1. 任务——对于当前要进行建设的地区,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2. 内容
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建筑空间布局和环境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工程管线规划设计
竖向规划设计
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住宅建筑总面积、平均层数、容积率、建筑密度、住宅建筑容积率、绿地率
(五)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成果要求——说明书和规划图纸
第五章主要专项规划—城市规划原理讲义
一、 城市综合交通系统规划

考试大纲要求
1. 掌握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概念
2. 掌握城市道路网规划及红线划示
3. 了解城市交通的特征及交通调查的基本知识
4. 熟悉城市交通及对外交通的主要设施及规划要求
5. 熟悉城市交通政策的概念及制定原则
6. 熟悉城市公共交通的基本知识

知识结构体系
(一)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基本概念
1. 城市综合交通
对外交通
城市交通
2. 城市交通系统——由三个系统组成
城市运输系统(交通行为的运作)
城市道路系统(通道)
城市交通管理系统(管理与控制)
(二) 城市对外交通
1. 铁路
铁路设施:直接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客、货运设施;铁路专用设施
铁路客运站
会让站、越行站
中间站
① 中间站是客货合一的小站,多设在中小城市,采用横列式布置,间距20-40km。
② 按客站、货场和城市的相对位置有三种布局方式,规划应尽可能将铁路布置在城市一侧,货场要方便货运,减少对城市的干扰。
区段站
货运站
编组站
2. 公路
公路分类、分级
公路布局
长途汽车站的类型
客运站
货运站
技术站
公路过境车辆服务站
3. 港口
港口基本情况
港口城市规划布局要点
4. 机场
机场分类
机场布局
① 机场宜设在城市的沿主导风向两侧,即机场跑道轴线方向与城市市区平行或与城市边缘相切(最小距离5-7hm)。
② 如跑道轴线方向通过城市,则跑道一端与城市边缘酌距离至少15 Km。
③ 与城市的距离应不近不远(10—30 km),若地形条件限制,则设于远郊。
④ 避免通讯干扰,与铁路编组站、电气化铁路、 高压线、变电站、电讯台、广播站、有高频设备或x光设备的单位保持适当距离。
⑤ 机场与城市的交通联系应在30分钟以内,建设快速路或用其他方式(地铁、高速铁路、磁悬浮列车等)联系。
(三) 城市道路系统规划
1. 影响城市道路系统布局的因素
城市在区域中的位置——城市外部交通联系和自然地理条件
城市用地布局形态——城市骨架关系
城市交通运输系统——市内交通联系
2. 城市道路系统规划基本要求
满足组织城市用地布局的“骨架”要求
① 各级道路成为划分城市各分区、组团、各类用地的分界线。
② 是联系城市各分区、组团、各类用地的通道。
③ 组织城市景观(交通功能道路宜直,生活性道路宜自然)。
满足交通运输的要求
① 道路功能同毗邻用地性质相协调(要注意避免在交通性道路两侧安排可能产生或吸引大量人流的生活性设施与用地,在生活性道路两侧同样避免布局会产生或吸引大量车流、货流的交通性用地)。
② 道路系统完整(各级道路级配合理),交通均衡分布(减少多余的出行距离及不必要的往返运输和迂回运辅,减少跨越分区或组团的远距离交通)。
③ 适当的路网密度和道路面积宰(8%-15%、20%—30%)。一般城市中心区的道路网密度较大,边缘区较小;商业区的道路网密度较大,工业区较小。
④ 要有利于交通分流(形成快速与常规、交通性与生活性、机动与非机动、车与人等不同系统)。
⑤ 为交通组织和管理创造条件(不越级衔接,尽量正交;交叉口道路不超过5条,交叉角不小于60~)。
⑥ 与对外交通衔接得当(内外道路有别,不能混淆而产生冲突;城市道路与铁路场站、港区码头和机场之间要联系方便)。
满足环境和管线布置的要求
① 道路最好能避免正东西方向;应有利于夏季通风、冬季抗御寒风。
② 避免过境交通穿越市区、交通性道路穿越生活居住区。
③ 道路规划为工程管线的敷设留有足够的空间。
3. 城市道路系统规划的程序
现状调查,资料准备及图纸
道路系统初步规划方案
交通规划初步方案
修改道路系统规划方案
绘制道路系统规划图
编制道路系统规划说明书
4. 城市道路分类
按城市骨架分类
① 快速路——联系组团间交通、中长距离交通、快速交通;是城市与高速公路的联系通道,应布置在城市组团之间的绿化分割带中;两侧不宜设置吸引大量人流的公共建筑物。
② 主干路——联系城市各组团及对外交通枢纽、中距离交通服务、常速的道路。
③ 次干路——组团内联系,位于主干道之间,较低速度,属集散交通。
④ 支路——汇集交通量。
按道路功能分类
① 交通性道路——满足交通运输要求,车速快、车辆多、车行道宽,避免布置吸引大量人流的公共建筑。可分为货运交通干道、客运交通干道和客货混合交通干道。
② 生活性道路——满足生活性交通要求(以步行、自行车交通为主)。可分为生活性干道、生活性支路。
5. 城市干道网类型
方格网式道路系统
① 适于地形平坦城市,有利于建筑的布置。
② 由于平行方向有多条道路,交通分散、灵活性大,但对角线方向的交通联系不便,非直线系数大;增加放射道路,又产生复杂的交叉口和三角形街坊。
③ 交通穿越中心区。
环行放射式道路系统
① 以广场组织城市,利于市中心同外围市郊联系。
② 环行干道利于中心城区外的市区和郊区之间的联系。
③ 放射形干道易把外围交通引入市中心,环行干道促使城市呈同心圆不断向外扩张。
自由式道路系统
① 因地制宜,不规则布局,非直线系数较大。
② 较易形成活泼、丰富的景观效果。
混合式道路系统
① 方格网+环形放射式的道路系统,是大城市发展后期形成的效果较好的一种道路网形式,如北京等城市。
② 链式道路网,由一两条主要交通干道作为纽带,串联较小范围的道路网而形成,如兰州等城市。
6. 城市各级道路的衔接
城市道路衔接的原则——低速让高速;次要让主要;生活性让交通性;适当分离
高速公路与城市道路的衔接
① 不得直接与城市生活性道路、交通性次干道相连。
② 对于特大城市,可以直接引到城市中心地区边缘,连接城市外围高速公路环路,再由此环路与城市快速路相连。
③ 对于较大城市,通过立体交叉引出联络交通干道,与城市快速路网连接。
④ 对于小城镇,通过立体交叉引出联络交通干道,与主干道连接。
公路与城市道路的衔接
① 可以直接与城市外围干道相连,要避免直通城市中心。
② 把公路与城市交通分离开来,有两种方式——立交、公路绕城改道。
7. 城市交通枢纽布局
货运交通枢纽
客运交通枢纽
设施性交通枢纽
8. 城市道路系统的技术空间布局
交叉口间距
快速路1 500-2 500M,主干道间距700-1 2l00m,次于道350-500m,支路150-250m。
道路网密度
① 城市干道网密度:于道(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总长度/城市用地总面积。
规范——大城市为2.4-3km/km2;中等城市为2.2-2.6KM/KM2。
建议——大城市为3—5km/km2;中小城市为2.5-4km/km2。
② 城市道路网密度;城市道路总长度/城市用地总面积。
规范——大城市为5-7kM/kM2;中等城市为5-6kn/km2。
建议—6—8 km/kM2。
道路红线宽度
① 道路红线用地包括车行道、步行道、绿化带和分割带四部分。
② 道路实际宽度根据周边用地功能、交叉口而发生变化。红线不应该是一条直线。
③ 快速路红线宽度60—l00m,主干路40—70m,次干路30—50m,支路20—30m。
道路横断面类型
多种形式,各有利弊,正确选用。
① 一块板道路——适合机非交通量一方较大、另一方较小,或两方都不大的状况;能适应
② 两块板道路——解决对向快速车流的干扰,车速大于50km/h时设置(高速公路、快速路);具有景观绿化要求;有高差的分割带;机非分离;可在交通干道交通量较大的一侧设置辅助道路。
③ 三块扳道路——机非分道行驶,保障交通安全;景观效果好;对向机动车互相影响,适用于机动车交通量不十分大而又有车速、畅通要求,自行车交通量较大的生活性道路或交通性客运干道;不适应于机动车和自行车交通量都很大的交通性干道;不适应于城市快速路;占地大、投资高、交叉口通行效率受限。
④ 四块扳道路——解决对向机动车互相影响;交叉口问题多;占地、投资大;一般不宜采用。
(四) 城市交通调查与分析
1. 交通基础资料调查与分析
2. 城市道路交通调查与分析
3. 交通出行OD调查
OD调查的目的
出行的起、终点调查,以得到现状交通的流动特性。
交通区划分
居民出行调查
货运出行调查
(五) 城市交通规划
1. 城市交通规划的任务
2. 城市交通规划的基本作用
建立完善的交通系统,协调各种运输方式
提出解决交通问题的根本措施
使交通系统获得最佳效益
3. 城市交通规划的内容
现状交通问题分析——矛盾:交通拥挤,肇事,环境污染,景观被破坏;原因:交通需求增长(人口增加,经济发展)
规划目标——提高城市的经济效益,建成相对完善的交通设施,有效拓展城市的发展空间
交通需求预测方法——顺序总体需求预测;直接总体需求预测;个体行为需求预测
规划方案的制定
规划方案评价的原则——有效率原则;有效性原则
规划方案的实施
(六) 城市交通政策
1. 城市交通政策的概念
2. 城市交通政策的内容——政策目标;政策背景;区域范围;政策种类;、执行机构;城市交通法规
3. 城市交通政策的基本特征
针对性与目标效用
多相关性与整体性
稳定性与可变性
较大的可变性
交通政策向法规延伸,以取得该调控手段的法律效力
4. 我国城市交通政策概况
(七) 城市公共交通
1. 城市公共交通的类型与特征
2. 考核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的四个方面——迅速、准点、方便、舒适
3. 公共交通规划的要求
4. 公共交通线路系统规划
不同类型的城市应有不同形式的公共交通线路系统
线路规划的原则
公共交通线路规划
公交站场规划
公共交通站场有三类——公交车场、公交枢纽站和公交停靠站。
① 公交停靠站的站距:公共汽车和电车500-800m;公共汽车大站快车1 500-2000m;中运量快速轨道交通800-1 200m;大运量快速轨道交通1 000—2000m。
② 公交停靠站同向换乘距离不大于50m,异向换乘距离不大于100m;对置设站应在车辆前方向迎面错开30m;在道路平面立交或立体交叉口设置的,换乘距离不宜大于150m,并不得大于200m。
③ 快速路、主干路上的公交停靠站不应占用行车车道,应采用港湾式布置
二、 市政公用工程规划的基本知识

考试大纲要求
熟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工程规划的基本知识

知识结构体系
(一) 城市给水工程
1. 给水工程构成——取水工程;净水工程;输配水工程
2. 给水工程规划——任务;内容
(二) 城市排水工程
1. 排水工程构成——雨水排放工程;污水处理与排放工程
2. 排水工程规划——任务;内容
(三) 城市供热工程
1. 供热工程系统构成——供热热源工程;供热管网工程
2. 供热工程规划——任务;内容
(四) 城市供电工程
1. 供电系统构成——城市电源工程;城市输配电网络工程
2. 供电工程规划——任务;内容
(五) 城市燃气工程
1. 燃气工程系统构成——城市燃气气源工程;燃气储气工程;燃气输配气管网工程
2. 燃气工程规划——任务;内容
(六) 城市环境卫生工程
1. 环卫工程系统构成
城市环境卫生工程包括垃圾处理厂、填埋场、收集站、转用站、车辆清洗场、环卫车辆场、公共厕所以及环卫管理设施。
2. 环卫工程规划——任务;内容
(七) 城市通信工程
1. 通信工程系统构成
城市邮电系统
城市电信系统
城市广播系统
城市电视系统
2. 电信工程规划——任务;内容
(八) 城市防灾工程
1. 防灾工程系统构成
城市消防工程系统
城市防洪工程系统
城市抗震工程系统
城市人民防空袭工程系统
城市救灾生命线系统
2. 防灾工程规划
任务
内容——防洪规划;消防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人防规划

三、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基本知识

考试大纲要求
熟悉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基本知识

知识结构体系
(一) 城市工程管线种类与特点
1. 按工程管线输送方式分——压力管线;重力自流管线
2. 按工程管线敷设方式分——架空管线;地铺管线;地埋管线
3. 按工程管线弯曲程度分——可弯曲管线;不易弯曲管线
(二)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原则
1. 基本原则
采用统一的坐标、标高系统
与总平面(不影响远期使用)、竖向设计和绿化布置统一规划
管网敷设方式要经济(节约用地,共架共沟),择优确定
特殊管道(毒、燃、爆)应有防范措施
管线应与道路或建筑平行,与铁路、道路正交困难情况下交叉角不小于45°
管线敷设要利用地形,避免地质灾害
干管应布置在用户较多的一侧或分类布置在道路两侧
充分利用现状管线
管线与相邻物体(建筑、构筑物、管线)间距应符合规范
主管道干线在车行道下,支管在人行道下
2. 避让原则
新管让老管
小管让大管
压力管让自流管
易弯曲管让不易弯曲管
临时性的让永久性的
工程量小的让工程量大的
检修少、方便的让检修次数多和不方便的
3. 管线共沟原则
热力管不与电力、通讯电缆及压力管道共沟
排水管道在沟底(但要位于有腐蚀性介质管道之上)
有可能互相影响的管线(易燃、毒性、腐蚀性)不共沟,并严禁与消防水管同沟敷设
4. 线路共杆原则
同一性质的线路——合杆(如高、低压电线)
电信与供电线路不合杆(特殊情况下,电信线路加皮线)
高压输电线路与电信线路平行架设时,要考虑相互干扰问题

四、 竖向规划的基本知识

考试大纲要求
熟悉竖向阳规划的基本知识

知识结构体系
(一)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的目的和工作内容
1. 目的——工程合理,造价经济,景观美好
2. 工作内容
充分利用地形,尽量少占或不占良田,提出对不良地段需采取的工程措施
综合解决规划用地的各项控制标高
使道路纵坡同时满足地形、交通需求
合理组织城市用地的地面排水
土方经济——填方、挖方的平衡
利用地形,满足城市环境和空间的美观要求
(二) 总体规划阶段的竖向规划
1. 城市用地组成及城市干道网
2. 城市干道交叉点的控制标高,干道的控制纵坡度
3. 其他主要控制点(铁路立交、防洪堤、桥梁)的控制标高
4. 分析地面坡向、分水岭、汇水沟、地面排水走向
(三) 详细规划阶段的竖向规划
1. 设计等高线法
确定、标注设计等高线(标高),尽量保证土方量基本就地平衡。
2. 高程箭头法
确定、标注标高,以箭头表示排水方向;适应于地形变化较简单的情况;工作量较小、制作快,但比较粗略。
3. 纵横断面法
绘出方格网,标注每一交点的原地面及设计标高;用于地形比较复杂的地区;工作量较大。
五、 城市防灾系统规划的基本知识

考试大纲要求
熟悉城市防灾系统规划的基本知识

知识结构体系
(一) 城市防灾措施
1. 政策性措施
城市总体规划及部门的发展计划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建立与完善
2. 工程性措施
防灾、减灾机构的建立
防灾设施的建设与维护
(二) 防灾标准与对策
1. 城市防洪、防涝标准
防洪标准
① 防洪标准可用防御洪水(或潮位)的重现期或频率表示,分为设计一级标准和设计、校核两级标准。
② 洪水的频率用重现期的倒数表示(50年洪水,频率为2%),重现期越大,设计标准越高。
城市等别与防洪标准
城市等别 城市人口
(万人) 防洪标准(重现期)(年)
河(江)洪、海潮 泥石流 山洪
特别重要城市 ≥150 ≥200 >100 100~50
重要城市 150~50 200~100 100~50 50~20
中等城市 50~20 100~50 50~20 20~10
一般城市 ≤20 50~20 20 10~5
防洪对策
① 划分为几部分单独进行防护的城市,应根据其重要程度和非农业人口数量,分别确定各防护区的防洪标准。
② 市区和近郊区分别进行防护的城镇,近郊区的标准可适当降低。
③ 位于山丘区的城市,当市区分布高程相差较大时,应根据可能淹没区的重要程度和非农业人口数量以及主要市区的高程等因素,确定其放洪标准。
④ 位于平原、湖洼地区,或位于防御持续时间长的高水位江河或湖泊旁的城市,可在上表规定的范围内,选取较高的防洪标准。
2. 抗震标准
地震的分类
① 按发生原因分
② 按震源距离地表的深度分
③ 按所在地距震中远近分
两种地震指标分类法
① 按地震烈度(受影响、破坏的程度),分为12个等级,6度地震烈度作为城市设防的分界(6度区内的重要城市、重点抗震城市和7度以上区内的所有城市都必须重视抗震防灾问题)。
② 按地震震级(按震源释放的能量)划分等级,地震释放的能量越大,震级越高,目前有纪录的地震未超过9级。
3. 城市消防标准
道路消防要求
① 当建筑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设穿过建筑的消防通道。
② 沿街建筑连接街道与内院的通道间距不大于80m(净高、净宽不小于4m)。
③ 消防道路宽度大于3.5m,净空不小于4m。
④ 尽端式回车场不小于15mxl5 m。
⑤ 高层建筑、大型建筑设环行消防车道。
建筑消防间距
① 多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6m。
② 多层与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小于9m。
③ 高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3m。
建筑设计要求
① 高层建筑主体须有不小于1/4周长的防火面。
② 防火面—侧裙房,高度不大于5m,深度不大于4m。
③ 防火面应有室外楼梯及出口。
消防用水
消防用水由城市给水管网直接供给,消防水池、河湖水系补充。
4. 城市人防标准
(三) 防灾工程设施的布局
1. 防洪、防涝工程设施
2. 城市抗震设施
避震和震时疏散——就地疏散;中程疏散;远程疏散
疏散通道
疏散场地
3. 城市消防设施——消防站;消防站布局;消防栓布置
消防站
① 一级消防站——6—7辆消防车,占地3 000m2
② 二绥消防站——4—5辆消防车,占地2 500m2
③ 三级消防站——3辆消防车,占地2 000m2
④ 微型消防站——3辆消防车,占地200m2
消防站布局
① 消防站责任区面积4-7km2,接警5分钟到达。
② 港口城市设水上消防站,大企业设专用消防站。
③ 消防车要进出便利。
④ 与医院、学校及人流集中的建筑保持50m以上距离。
⑤ 确保自身安全——与危险晶、易燃易爆品生产储运点间距200m以上,且位于上风向或侧风向。
消防栓设置
① 沿路设置,靠近路口,间距不大于120m。
② 道路宽度大干60m时,双侧设置。
③ 消防栓距离建筑大于50CM。
④ 保证消防车通道的建设。
4. 人防工程
5. 城市生命线系统
(四)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六、 城市绿化景观系统规划

考试大纲要求
1. 熟悉城市绿化系统的组成
2. 熟悉城市绿化系统规划的任务和内容
3. 熟悉城市景观系统规划的主要内容及规划原则

知识结构体系
(一) 城市绿化系统的组成
1. 城市公共绿地
2. 生产防护绿地
3. 居住用地的绿地
(二) 城市绿化系统规划的内容
1. 确定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
2. 调查分析现状、发展条件及存在问题
3. 确定发展目标与主要指标
4. 确定用地布局及各类绿地的位置、范围、性质与功能
5. 划定需要保护、保留和建设的城郊绿地
6. 确定分期建设步骤和近期实施项目,提出实施管理建议
(三) 城市景观系统规划的主要内容及规划原则
1. 内容
确定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
调查分析景观资源、发展条件及存在问题
确定景观特色与目标
研究城市景观结构,规划景观控制区
协调城市户外活动空间
确定分期建设步骤和近期实施项目,提出实施管理建议
2. 原则
舒适性原则——人在城市环境中的行为心理规律
审美原则——感官与文件心理
生态环境原则
因借原则——借助山脉、河湖、林地各种自然、人文条件
历史文件保护原则——重视景观的历史延续性和本土文化
整体性原则——景观要素间具有良好连贯性、一致性和协调性

七、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

考试大纲要求
1. 熟悉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
2. 熟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基本内容
3. 熟悉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基本内容

知识结构体系
(一)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概念
(二)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 概念
2. 分类
按照名城特征分
① 古都型
② 传统风貌型
③ 风景名胜型
④ 地方及民族特色型
⑤ 近现代史迹型
⑥ 特殊职能型
⑦ 一般史迹型
按照保护程度分
① 古城格局风貌比较完整,可全面保护
② 古城风貌犹存,或古城格局、空间关系尚有值得保护之处
③ 古城格局已不存在,但还保存有若干体现传统历史风貌的街区
④ 少数名城已无历史街区,全力保护好文物古迹周围的环境
3. 内容
编制原则
① 保护城市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保护和延续古城的风貌特色,继承和发扬城市的传统文化
② 实事求是地制定保护原则和工作重点
③ 保护与建设协调发展
④ 要注意对传统文化内涵的发扬与继承
⑤ 突出保护重点,不提倡文物古迹重建
基础资料收集
① 历史演变,建制沿革,城址兴废变迁
② 各类有价值的(物质)遗存
③ 传统文物、手工艺、传统产业及民俗精华
④ 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成果要求
① 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
② 规划图纸
(三) 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
1. 概念
2. 基本特征
风貌完整性
历史真实性
生活延续性
3. 内容
现状调查
保护规划
保护规划实例
第六章城市规划的实施—城市规划原理讲义
一、 城市规划实施的目的与作用

考试大纲要求
1. 熟悉城市规划实施的基本概念
2. 熟悉城市规划实施的目的与作用

知识结构体系
(一) 城市规划实施的概念
城市规划实施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既是政府的职能,也涉及到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的行为。
1. 政府实施城市规划
直接行为——根据规划,制定实施计划与政策;通过财政拨款等手段,直接投资建设项目;根据目标,制定有关政策来引导城市的发展。
控制和引导行为——对于非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控制和引导,以加强管理。
2. 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的行为
参与项目的投资,关心井监督规划的实施。
遵守城市规划的规定和服从城市规划管理,客观上有助于城市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 城市规划实施的目的
对城市空间资源加以合理配置,使城市经济、社会和建设活动能够高效、有序、持续地按照规划进行
(三) 城市规划实施的作用
1. 使城市发展与经济发展形成互动的良性循环
2. 使城市发展与社会发展适应,满足并平衡城市人的需要与利益
3. 使城市功能不断优化及保持动态平衡

二、 城市规划实施与公共行政

考试大纲要求
1. 熟悉城市规划实施与公共政策及政府行政职能的关系
2. 熟悉城市规划行政行为与其它公共行政行为的关系
3. 了解行政区划的有关知识

知识结构体系
(一) 城市规划实施与公共政策及政府行政职能的关系
1. 城市规划实施与公共政策
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制定和实施城市公共政策,要有公共政策来干预市场的自发过程,以克服市场机制的缺陷(企业高强度开发;破坏自然人文环境),保障社会公众的利益。
2. 城市规划实施与行政权力
城市规划实施涉及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有法律保障,城市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无不与行政权力相联系。
1989年新中国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城市规划制定和实施的要求。
(二) 城市规划行政行为与其他公共行政行为的关系
1.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与城市人民政府的关系
2.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与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三) 行政区划的有关知识
1. 行政区划的概念
国家根据政权建设、经济建设和行政管理的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将国土划分成为若干层次和大小不同的行政区域,并设置地方机关,实施行政管理。
2. 基本要素
一定规模人和面积的地域空间
设有相应行政机构的行政中心
明确隶属关系的行政等级
行政区有与行政建制相对应的名称
3. 合理的行政区划

三、 城市规划的实施机制和原则

考试大纲要求
1. 熟悉城市规划实施的行政机制
2. 熟悉城市规划实施的财政机制
3. 熟悉城市规划实施的法律机制
4. 熟悉城市规划实施的经济机制
5. 熟悉城市规划实施的社会机制
6. 掌握城市规划实施的原则

知识结构体系
(一) 城市规划的实施机制
1. 法制机制
通过法律、法规为城市规划行政行为授权和提供实体性、程序性依据。
司法程序——行政诉讼,维护公民利益。
法律机制是行政行为的执行保障。
2. 行政机制
政府及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宪法、法律、法规的授权,运用权威性的行政手段,采取命令、指示、规定、计划、标准、通知许可等行政方式来实施城市规划。
法理基础
城市规划行政机构享有羁束权限及自由裁量权限。
有效条件
① 法律对行政程序和权限有明确、完整的授权——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② 行政管理的主体明确、结构完整。
③ 公众服从管理。
④ 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
3. 财政机制
通过公共财政的预算拨款,直接投资重要设施
发行财政债券来筹集建设资金,加强城§市建设
通过税收杠杆来促进和限制某些投资和建设活动
4. 经济机制
有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政府借贷
城市基础设施使用的收费
出让城市基础设施的经营权
5. 社会机制
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制定,有了解情况、反映意见的正常渠道
社会团体在制定城市规划并监督其实施的有组织的行为
新闻媒体对城市规划制定和实施的报道和监督
政务公开,健全的信访、申述受理和复议机构及程序
(二) 城市规划实施的原则
1. 行政合法原则
2. 行政合理原则
3. 行政效率原则
4. 行政统一原则
5. 行政公开原则


如风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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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考过新出台的城乡规划法,以后再考的几率应该很小,但是作为学习建筑和规划的学生,还是了解一点比较好。。。所以放在这里,有需要的同学可以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7年10月28日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第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八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第十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提高城乡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的效能。
  第十一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十二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报送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镇总体规划,应当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
  第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第十八条 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乡规划、村庄规 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乡规划还应当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发展布局。
  第十九条 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条 镇人民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一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第二十三条 首都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应当统筹考虑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布局和空间安排的需要。
  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规定数量的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注册的规划师;
  (三)有规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五)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规划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编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二十五条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勘察、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环境等基础资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编制城乡规划的需要,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第二十六条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第二十七条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批准前,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城乡规划。
  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第三十条 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第三十一条 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城乡建设和发展,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统筹安排风景名胜区及周边乡、镇、村庄的建设。
  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应当与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和通信等需要,并符合城市规划,履行规划审批手续。
  第三十四条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期限为五年。
  第三十五条 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防汛通道、消防通道、核电站、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第三十九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第四十二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四十六条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原审批机关提出评估报告并附具征求意见的情况。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三)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修改后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第四十八条 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 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修改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第四十九条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修改近期建设规划的,应当将修改后的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第五十条 在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后,因依法修改城乡规划给被许可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
  第五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
  (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
  (三)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履行前款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第五十四条 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和监督。
  第五十五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查处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时,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
  第五十六条 依照本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建议有关人民政府责令其给予行政处罚。
  第五十七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反本法规定作出行政许可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撤销或者直接撤销该行政许可。因撤销行政许可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对依法应当编制城乡规划而未组织编制,或者未按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城乡规划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编制城乡规划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条 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法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二)超越职权或者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四)未依法对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的;
  (五)同意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前未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
  (六)发现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的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行为,而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未依法取得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
  (二)未依法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规划条件或者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依法确定的规划条件的;
  (三)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第六十二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由原发证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
  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不再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 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七条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完)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乡规划法(草案)》的说明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的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草案 )》作说明。
城乡规划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之一,也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现行的城市规划法和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对于加强城市和乡村的规划、建设与管理,遏制城市和乡村的无序建设等问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管理工作也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
(一)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上的规划管理制度,以及就城市论城市、就乡村论乡村的规划制定与实施模式,已经不适应现实需要;
(二)一些地方在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不顾环境资源承载力和经济条件,擅自变更规划,批准开发建设,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贪大求洋,急功近利,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三)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需要提高,有的地方在制定规划和实施规划过程中缺乏充分的专家论证和广泛的社会参与;
(四)乡村规划管理非常薄弱,现有的一些规划未能体现农村特点,难以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需要,农村无序建设和浪费土地严重;
(五)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等地区飞速发展的密集城市群迫切需要统筹协调,避免造成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六)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投资体制的改革,现行规划实施制度需要作相应调整;
(七)城乡规划建设中的违法行为出现一些新特点,需要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严格追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门的违法责任,并对违章建筑的处理作出规定。
***、国务院非常重视城乡规划工作,强调城乡规划要在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先导和统筹作用,有效调控和引导城乡发展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因此,这次起草城乡规划法的指导思想是: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确立科学的规划体系和严格的规划实施制度,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促进合理布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体现特色,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部在总结城市规划法和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需要,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修订送审稿)》,提请国务院审议。国务院法制办收到此件后,反复征求了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和北京、上海等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清华大学、同济大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科研机构的意见,到陕西、江苏、北京、上海、广东等地进行了调研,并专门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和有关部门的协调会。在此基础上,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建设部和有关部门多次进行研究、论证、协调、修改,并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五***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对城镇体系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内容作了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对乡、村庄建设提出了更加具体、明确的要求,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草案共7章73条。现就草案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法的适用范围
本法所称的城乡规划,是指由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组成的一个规划体系,调整的是城市、镇、村庄等居民点以及居民点之间的相互关系,不是覆盖全部国土面积的规划。因此,为了防止一些地方脱离实际,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草案要求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科学地划定规划区,并明确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以及在规划区内进行城乡各项建设,必须遵守本法。(第二条)这里讲的规划区是指城市、镇、乡和村庄的行政区内实际已经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同时,草案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第四十条)
二、关于城乡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
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很强的工作,它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密切相关,只有与这些综合性规划相互衔接、相互协调,才能充分发挥其功能和作用。为此,草案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第四条)同时,草案还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
三、关于城乡规划的制定科学合理地制定城乡规划是严格实施城乡规划,防止一些地方脱离实际,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的前提和基础。为此,草案对城乡规划的制定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明确规划制定和实施的原则。要求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优良传统,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第三条第一款)
二是明确规划编制的主体和审批程序。针对不同种类、不同层次规划的具体情况,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其规划主管部门按照事权,分别负责制定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并明确了规划的审批程序。(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至第十八条)
三是扩大社会公众参与。为了保证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草案明确了规划制定的程序,要求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将规划予以公告,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作为城乡规划报送审批的必备材料(第二十三条);村庄规划在报请审批前,还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第十九条第一款)
同时,增加了规划的透明度。为了防止政府某些领导人或者建设单位随意变更规划,草案要求城乡规划经批准后,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予以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查阅已经公布的城乡规划。(第二十五条)
此外,草案还对各类规划的内容、期限作了详细规定,特别明确了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以做到规划管理的公开、公正(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款)

四、关于城乡规划的实施
城乡规划的严肃性体现在已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必须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避免一些地方政府及其领导人违反法定程序,随意干预和变更规划。为此,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经批准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作出了以下具体规定:
一是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当地的总体规划,并根据当地的总体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二条)
二是控制频繁修改城乡规划。城乡规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修改,特别是不能因为地方领导人的变更而变更,更不能因为个别领导人的意见而擅自修改,并明确了修改城乡规划的条件。(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
三是明确规划修改的审批程序。涉及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先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并将修改后的规划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第四十七条至第四十九条)
四是规范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发放。明确了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情形和环节;同时,考虑到规划许可制度与投资体制改革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相衔接,对建设工程的种类和管理环节作了区分,并且按照既要保证规划实施,又要规范行政权力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有关规划许可的条件和程序。(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措施。为了保障城乡规划的落实,草案专设了监督检查一章,强化了对规划的权力机关监督、公众监督、上级机关监督,以及各项监督检查措施。(第五章)
五、关于乡村规划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面临的新的历史任务,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先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建设中存在的没有规划、无序建设和土地资源浪费现象,做到规划先行、全盘考虑、统筹协调,避免盲目建设。因此,为了加强对乡村规划的管理,保证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草案对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明确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主体和经费来源。要求乡和村庄所在的镇、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规划,并要求将规划编制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以改变目前乡、村庄没有规划或者规划不科学、不能适应农村发展需要的状况。(第五条、第十九条第一款)
二是明确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内容。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盲目模仿城市规划,缺乏针对性,不能适应农村特点和农民需要的问题,草案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强调乡规划和村庄规划要安排好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的用地布局和范围。(第十九条第二款)
三是规范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强求一律,不盲目攀比,不强迫命令,更不能搞形式主义的要求,草案规定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实施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农村村民合理进行建设。(第二十七条第三款)
四是强化耕地保护,严格乡村建设管理,防止乡镇企 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乱占耕地。草案对乡、村庄规划区内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的建设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明确农村建设活动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方可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同时,针对农村交通不便,建设活动规模小,点多面广、以个人为主等情况,按照既要严格规划管理,又要便民的原则,规定农村建设活动只领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要求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第三十九条)
此外,草案完善了法律责任,加大了处罚力度,对实施违法行为或者批准实施违法行为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规定了相应的行政责任,特别是对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衔私舞弊,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条至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
实践中对违章建筑的处理一直是规划管理中的老大难问题,为了有效地遏制违章建筑的建设,使违法者无利可图,草案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即违章建筑),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予以没收。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时,当地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同时,对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违法行为也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第六十五条至第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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