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gzagr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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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5 09:09
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废除行政审批消息的思考。
一,暂时无法判断利空还是利好。现在各种渠道的解释或者解读都是一家之言。不要去乱解读,什么“取消认定,只剩考试”,什么“推进法制化前奏”之类,都是自己骗自己,自己安慰自己。个人感觉利空大于利好,毕竟降低职业准入资格的审批级别或者说门槛,对本专业的地位来说总是相对降低的。
二,注册建筑师制度是上层建筑中很重要的一项制度,在发达国家尤是如此,我们只能希望政策上不要弱化甚至执行上的取消。
三,即使注册建筑师资格真的废除行政审批甚至彻底取消,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相信既然有所改革,决策者必然也是经过了论证和深思熟虑的。
四,现在舆论一边倒的抨击此项改革是不正常的。大家实际关心的是取消注册之后个人的利益受损,说改革者什么“短视,一刀切”之类,理由看起来有理有据,好似一改真的马上要亡国灭种似的,实质还是为了保住自己的注册费及单位的政治地位罢了。中国知识分子从古到今都是“满嘴啥啥,一肚子啥啥”,建筑师作为知识分子也不能免俗。所以这些振振有词的理由只能一分为二:听一半信一半。说穿了,信一半都多了。
五,无论取消不取消,我们大多数人都没有话语权,急什么急呢?大家都不过是本职业中的“宋兵乙”,天塌下来有高个顶着,上面能出头打擂台争取的大佬多了去了。要是利益受损,我们一起受损;要是发财,也不是我一个,没必要皇帝不急太监急,大家淡定,等消息(或者说解释条例的细节)就是了。
六,更关键的还是“打铁自身硬”,立足自身才是正道。哪怕注册管理级别降低,哪怕取消注册建筑师制度取消,甚至哪怕不干建筑这一行了,只要自己有能力,哪里不能吃香的喝辣的?反之,制度再完美,你也是饿死的料。不管制度怎么改,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强者为先是不变的。
另外,对最近正在逐步执行的《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我也想说几句。
一,还是要淡定,没那么严重。任何项目,只要不是超级的低级错误,或多或少能规避责任的。话说一个注册建筑师,如果连规范满足都做不到,别混了;同时,出现争议区域的违规嫌疑,如果你找不出一点合理的理由来规避责任把水搅浑,那也别混了。
二,其实甲方设计部比乙方更难做。乙方关键时刻可以不做,不出图,甲方设计部有时候却不得不做。另外,内装专业比建筑危险,很多时候突破规范的起因是追求内部效果,或者实际使用与原设计不符,这时候设计院直接把皮球踢给他们就得了。前者酒店设计,后者厂房设计很常见。只要图纸不出问题,你内装改了,或者使用改了,关我屁事?
三,现在很多设计单位内部就此讨论很激烈,好像事态严重。通常,员工(干部)问老板:“这个项目负责人制度怎么处理?”,其潜台词是:“老板,我多担责任签了字了,是不是该多给我点银子?”。所以说,这事的本质是需要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借此向单位施压,希望抬高点待遇,仅此而已。说白了,既然项目签了字,本来就该担责任,有什么多罗嗦的?大家想:行业规模还是这么大,设计费没多,老板未必肯让利,钱又不会多出来,还是那么多人分,你项目负责人多分了,谁少分?基层画图的人么?他们还能分得更少么?那恐怕就破坏平衡了。所以,大家该干嘛干嘛,想不签字?可以,别干这一行就是了。想靠这个多分钱?没门!
最后,继续给大家一些忠告:
1, 年轻建筑师,多画图,少签字。返聘的老建筑师,多多牺牲,不画图,多签字。出了事,把个七老八十的抓进去,打不起、骂不得,还得供吃供喝。所以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单位也一样。
2, 年轻建筑师,多旅行,多读书,多结交朋友,多陪陪父母。
3, 年轻建筑师,多投资健康,有能力多生个娃。未来孩子值钱,健康值钱,其他都靠不住
4, 最近有条件买点股票。为了稳定人民币汇率,国家必须保证房产下跌缩水的财富和股市上涨增加的财富等值。明年看,现在所有股价都是白菜价。(这句话,我半年前就发了)
5, 紧守道德底线,做个正直、善良的人。
zigzagroad edited on 2014-11-25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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