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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人社部与住建部在较量。
yessir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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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view.news.qq.com/a/20070528/000009_1.htm
证书大国的巨大市场容量
认证成为“大蛋糕”

国家的经济起飞,让我们有了这样多的认证需求,让社会上冒出了这么多令人眼花缭乱的认证。但是,这种认证本身由谁来主导?由国家,还是由专家?当百姓们感觉本应该是最可靠的“国家加专家”牙防组出问题时,人们才认识到,真正能确保论证水平的,应该是由行业内专家组成的独立的、民间的、与各方利益都无关的行业组织。国家行政力量的介入、特别是在经济利益上的暧昧不清,是目前认证弊端屡治不清的原因所在

★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何忠洲 王寻

5月21日,关于牙防组,有了来自卫生部规划司财务审计处的最新权威消息:牙防组通过违规认证获取了至少218.5万元的利益。在此之前,有媒体报道说,牙防组还曾接受过宝洁公司的1000万元赞助。宝洁公司为此发表声明,称该捐助是捐赠给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的,与牙防组认证无关。但卫生部的审计报告,对牙防组与牙病防治基金会两者的财务关系的描述是:“牙防组利用基金会的账户收款,牙防组与赞助单位签订协议后,单位将赞助等款项汇入基金会账户,然后再由基金会账户转入牙防组账户。”

牙防组认证事件从某种角度,被人们看成是中消协欧典地板“3·15标志”事件的翻版。

中消协的“3·15认证”并没有一套固定的价格。以中消协授予欧典地板“3·15标志”认证的具体案例来说,中消协方面收取了欧典公司20万元的费用,并且每次认证的有效期为2年,过期之后还要交纳一笔费用。

无论是牙防组事件还是欧典地板事件,来自民间对他们长时间诉讼的指向却是一致的:非法认证。无论是牙防组,还是中消协,都同样未得到我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它们都没有认证资质,却进行着对消费者有着巨大引导作用的产品认证。

而由此牵出的认证行业内那些“公开的秘密”,开始在法律的裁决下被晾晒。

人人都来分认证一杯羹

就在牙防组认证事件同时,羽绒服上“抗菌标志”的颁发方——中国抗菌材料及制品行业协会,被中国羽绒工业协会指出本身并不具备认证资质。而河南宝丰酒业更是以“第六届中国名酒”评定违法为由状告商务部,商务部在5月17日宣布暂停评选活动。

2007年年初,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还曾公布:中国绿色市场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质量安全监管认证中心、中国质量认证标准协会、中国产品质量认证中心、中国绿色环保产业认证委员会等5家打着“国”字头的组织机构,是未经国家认证与认可监督委员会(简称“认监委”)批准设立的非法认证机构。

甚至那些合法的认证机构,也屡屡爆出问题。相应的数据显示:

2004年,认监委对6家认证机构进行了行政告诫,要求8家指定认证机构进行整改;同年10月,在自查自纠之后,国家认监委撤销了96家认证机构不符合规定的各类分支机构和办事处。

2005年,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暂停、撤销和注销了总计20745张CCC(即所谓的“3C认证”,即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涉及工厂7743家。同年,国家认监委对11家指定认证机构下发了整改问题通知书。

2006年8月,国家认监委在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机构的检查中,对11家认证机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对23家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做出了处理,撤销了其中15家实验室的检测业务,8家实验室被限期整改。同年,撤销了15家CCC认证指定实验室检测业务。

……

认证、评比所暴露的种种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引起了高层的注意。5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纠风办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对政府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消各类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

认证被视为是一个朝阳产业。

这个产业的市场容量,据《21世纪经济报道》称,长城认证广州中心总经理陈世国2003年时曾有过估算,当时,仅珠三角就有90余万家企业要通过企业体系认证,“以每家企业体系认证收费2万元计,可收取体系认证费180亿元;其中至少有60万家为生产型企业,这其中又至少有20万家出口型企业的产品出口要通过质量检验认证,以每家企业收费3万元计,则有一次性检验认证收费60亿的巨大市场。此后,跟踪服务要收取比例为认证收费1/3的年费,即每年可收取的年费就高达20亿元之巨。”

陈世国说,“长三角的市场比珠三角更大,如果将全国检验认证市场囊括在内,至少有不下于500亿的一次性市场和200亿年费市场。”

庞大的利益曾经使得很多国际认证机构都曾纷纷抢滩中国,国内的各种认证机构更是如雨后春笋。这使得中国的认证市场一时纷繁芜杂。

由最开始适应进出口需要而对电工产品和电子元器件产品所进行的认证,到如今几乎涵盖所有行业与产业,认证行业在中国呈现出复杂的分类。

从认证机构来分,有中央认证、地方认证,还有行业协会组织、专业学术团体、知名企业的认证;

从认证类型来讲,有国家注册认证、国家职业认证、人事部职称评聘、行业认证、著名企业认证、岗位技能认证等;

从认证性质分,有强制性认证(在中国即3C认证)和推荐性认证。

而每一个行业,又可以再进一步细分。

单以质量认证而言,按认证对象分,就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及生产准入制度认证等。

由此颁发的证书就更多。单一个绿色环保认证,就有“名牌推荐产品”“上榜品牌”“特殊贡献奖”“30家质量合格供货放心品牌”“消费者最信赖的中国质量500强”“用户满意度推荐十大品牌”等数不胜数的认证。

2006年8月29日,国家认监委主任孙大伟在一次会议上表示,我国认证机构颁发的证书总数和获证的各类组织总数连续三年位居世界第一。据统计,截至2006年6月底,国内经过认可的各类认证机构达119家,这些机构颁发的各类认证证书数量超过39万份,其中质量认证证书数量和获证企业居全球第一;实验室认可数量已经超过2600个,在全球处于领先水平,检查机构认可数量65个。美国质量协会评价说:“中国改革认证认可工作的效率,在国际上罕见”。

但是,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余晖告诉本刊记者,“中国是世界证书大国,却不是证书强国。”一个最为直接的理由是:“很多经过中国认证公司认证过的产品在出口时并不被认可,他们都知道中国的很多认证本身有问题。”

这在认监委公布的数据上也有显示:2002~2006四年间,各指定认证机构共撤销认证证书868张,涉及391家企业;注销20581张证书,涉及4165家企业;暂停证书24277张,涉及9838家企业。

其中原因,纷繁复杂。“李鬼”作乱被视为是一个重要原因。上海某认证公司市场部苏姓工作人员告诉本刊记者:2002年左右,一个中型企业,一个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认证做下来,需要交纳5万元;但是现在,做认证的中介公司可能连1万元还不一定收得到。“你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认证公司,它私底下压价就把认证做了。”

ISO9000在中国的“自贬”之路

如今做ISO9000质量认证的公司,在全国有数百家。认证公司们的激烈竞争,导致这套当年著名的国际认证体系,实际演变为一手交钱一手拿证的生意,而且是越卖越贱的生意。

ISO9000系列标准最初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于1987年开始公布的,目的是希望通过建立统一的标准,从而减少国际贸易的成本。目前,它已被80多个国家采用,其中包括全部欧盟国家、日本、美国等。而许多跨国集团公司也把是否通过ISO质量认证作为条件用以约束供应商。在这种条件下,中国企业如果要将产品打入国际市场,ISO9000质量认证无疑是第一张门票。

目前,国际标准化组织已将认证工作授权给各个国家自行操作。中国于上世纪90年代初引入ISO质量认证体系,目前相应的监管机构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简称“认可委”),它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证能力进行资格认可工作。

ISO认证收费标准是全国统一的。收费的高低与被审核方的员工数量直接相关。例如,一个员工规模在276人~425人的企业,它的初审需要10人天(即认证公司所派出具有正式资格的审核员人数乘以审查的时间,例如2名审核员×0.5天=1人天)。而1人天的审核费用为3000元,再加上申请费1000元,注册费2000元,这家企业在初审中所应缴纳的认证费用至少需要33000元。

按规定,ISO认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内要进行每年至少1次的年度监审,这样规模的企业监审要求3.5人天。而有效期后还要进行复审,要求为7人天。而目前,全国已有8万余家企事业单位(含机关)取得了ISO9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年还有众多的企业在申请通过ISO认证,因而呈现出一个巨大的认证市场。

一方面市场巨大,另一方面想来抢这块肥肉的企业也为数众多。目前,仅在认可委注册的国内认证机构就达282家,加上国外的和众多未能注册的非正式认证机构,竞争相当激烈。这样,各认证公司为了吸引客户,纷纷打出广告:“提供快速ISO认证,通过率100%”。宫瑾春(化名)是北京某认证公司的认证师,她曾经在审核一家建筑单位时发现了诸多严重问题,并把情况上报给了公司,“但公司最后居然还是给他们发牌了,完全没有考虑实际的审核效果”。

王曼丽(化名)在苏州一家认证公司工作,她说:“现在的企业都希望收费低一点,审查时放宽一点。为了能够保证客户资源,认证公司们几乎可以满足企业的任何要求。” 在天津某认证公司的工作已6年的陶女士告诉记者:“以我所接触的几十家认证公司,只要交钱,百分之百能拿到证。”

王曼丽还介绍说,最近,认监委为规范市场,防止恶性竞争,规定了ISO9000质量认证的最低限价:办理ISO认证初审最低金额不能低于12000元。“而在过去,有的公司甚至可以3000块钱就搞定。这样的话,认证公司的审核自然也就不负责任了。”

正因如此,国内ISO认证的含金量已经开始遭到质疑。李忠(化名)是一家测量公司的负责人。他认为:“ISO9000质量认证现在已经完全泛滥了。假如我们公司拿一个ISO9000认证的证书出来,客户根本就不会理睬。因为大家都知道你这个只要花钱就能够取得。”因此,企业现在一般采用的方法是二方审核,即由对方的公司派人按照ISO9000的标准亲自进行审核。

这种非正常的竞争,使得认证行业的利润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被摊薄。这也使得正规的认证公司也不得不面临着两种选择:要么同流合污,要么关门大吉。

由牙防组事件而牵出的认证行业内那些“公开的秘密”,开始在法律的裁决下被晾晒。由于其间巨大的利益存在,认证成为某些机构牟取利益的工具,而根本不管其客观性与准确性。但是,这样最终会害谁呢?

认证的中国轨迹

理想的认证方式,是国家退出,认证认可权利回归社会,回归行业。但在今天的中国,独立的社会力量缺乏,政府只好介入。而政府的这种介入,又使得行业可能的发育被压抑

★ 本刊记者/何忠洲 文/郭凯

中国的认证行业尽管混乱,但是,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华琳还是对本刊记者说,“这比以前已经好很多。”宋华琳被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余晖称为“认证和标准行业研究权威”。

“九龙治水”背景下产生的认监委

中国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始于上世纪50年代中期。到1989年,《标准化法》制定,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产品质量认证条例》。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起,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对进出口商品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制(CCI丢人现眼,同时,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对国内产品和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安全认证(CCEE)。对内对外的两套管理体系导致两个部门对同一种进口产品实施两次认证、贴两个标签、执行两种标准与程序,并且重复收费,这引起了国内外诸多企业的不满,并一度成为我国加入世贸谈判的焦点。

而且国内的强制性产品认证也一度呈现出“九龙治水”的局面。对汽车行业“3C认证”的争夺就很是典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质量法》《标准化法》;环保部门依据《大气法》和地方性法规,比如北京宣布提前执行的汽车排放欧洲2号标准;交通部发布《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的标准;建设部门出台《城市车辆划分等级技术要求与配置标准》;城管部门出台《出租车管理条例》;旅游局出台《旅游车标准》。各部门都以自己依据的法规,认为自己应当在对汽车行业“3C认证”中执牛耳。甚至地方政府也参与其中。上海交通管理部门出台“地方推荐目录”,意思是说,汽车在上海销售,就算上了国家经贸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还不行,他们要派专家到工厂去看看,符合上海标准的,才可以上上海地区的推荐目录。

这种对认证权的争夺局面一直闹到2002年。当时由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召开的“3C认证”协调会议竟因为部门之间的争执而进行不下去。

正是在此种情况下,2001年4月,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建的时候,“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应运而生。

按照2003年颁布实施的《认证认可条例》,除了药监局(进行GAP、GMP、GSP、GLP、GCP认证)等少数几个部门外,全国的认证认可权限统一归到国家认监委。

甚至还在2001年12月3日,国家认监委就颁布了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即CCC认证)制度,以期“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

宋华琳说,认监委是在当时机构改革、旨在克服行政单位弊端的大背景下成立的。通过认监委的成立,政府可以从具体的认证退出,只是扮演一个制定规则、监管市场的角色。“某种意义上,这可以看作是国家向社会的分权。”宋华琳认为,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这一机构很有可能会向如同国外的行业协会一样,最终成为一个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由诸多认证机构组织起来的协调机构。

但是,从计划经济下过来的标准认证,本身还是深深的打下了历史的烙印。

宋华琳说,根据WTO/TBT协议的规定,为了不给国际贸易制造不必要的障碍,各成员国仅应为实现正当目标而制定和实施技术法规,“正当目标”是指国家安全要求,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身健康或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而在2004年6月完成的一项研究中,通过对我国现行的295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分析,超出WTO/TBT协定规定的五个正当目标范围的有1612项,占总数的54.61%。

由政府强制推行的这些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前已涵盖22大类,158种产品。

而这些高强制性认证,本身也并不能避免认证中的种种问题。这使得人们对强制性认证本身也多有疑虑。

甚至不属认监委管的GMP等认证,在当时推行的时候也遭到了一片反对。本刊记者在就郑筱萸案采访国家药监局的一位退休高官时,他就指斥说,“这个P,那个P,都是一个屁。”在他看来,由国家来强制推行的这些认证,不过是某些官员牟利的一种工具与借口。

而政府的种种推荐性认证,则给了各政府部门及下属的各协会另一种谋利方式。
认证中的国家角色

一种悖论在中国的认证领域出现。

清华大学非政府组织研究中心的邓国胜教授说,像全国牙防组,如果没有部委级的中央政府背景,没有“全国”这两个字开头,可能不会有谁去找他认证。而根据中国目前的体制,一个团体组织要获得“全国”这两个字做名称,通常需要部级行政领导单位和民政部的双重审批,邓国胜说,这种审批,实际上也就把同等层次的政府信誉押在里面。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强调,“认证认可权利应该回归社会,回归专业。”而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现行的诸多资质、资格的许可工作,将退出行政许可的范围,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的自律管理来替代。”毫无疑问,认证本身是一种属于民间的权利,而且国际的经验也正是如此。

但是,没有了政府力量的强制介入,那些本应担当起责任来的行业协会能让人放心吗?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说,“中国行业协会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政会不分。”在她看来,官办的协会“人权、财权、决策权保留在政府体制内,协会没有独立性——负责人或由政府部门领导兼任,或由退役官员担任,在财务、办公场所和活动开展中往往政会不分。协会只是政府的口径和附庸,行政机关制定的决策,通过协会传递给企业,其体现的职能仅此而已。”而且,“在数量上,官办行业协会所占比例超过70%。”

正是在行业协会本身的先天不足,后天发育无力,使得它并不能够肩负起制定行业规范、引领行业自律的责任来。甚至目前的法律也限制了这一点。宋华琳举例说,按照1989年制定的《标准化法》,行业标准的制定只能是国家部门。所以一个行业协会即使制订出自己的行业标准,仍然需要通过政府部门的名义发出。

社会独立力量缺乏,政府只好介入。但是政府的这种介入,又使得行业可能的发育被压抑。而且,附着在政府权力基础上的各种协会,“天然地会想办法寻求权力来为己谋利。”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余晖对本刊记者说,据他对中国的行业协会作的抽样调查显示,当前的各种行业协会“大致是三三开,1/3难以维持,1/3勉强维持,仅有1/3发展较好”。这也正是牙防组、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组织要去做认证的动力所在。

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人士对此评论说,如果全国牙防组,或者和牙防组类似的半政府机构能够把他们的收入、支出、资金分配等详细公布,每一分钱都有案可查,没有谋求商业利益和进行权力***行为,那么这类组织在纯粹的非政府组织成长起来前行使部分认证职能,是合乎实际社会需要的。

但是,由于这些机构运作的封闭性,加上公共权力的背景,它们的操作甚至比某些政府机构更加“黑箱”,上述人士说,以他所在的行业为例,由行业的部级主管机关确定一个对行业内某类产品的认证中心,而且很多人的升迁、评职称都和该产品的创造有关,该中心实际上成为了部级单位的变相金库。

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使得他们在谋一己之私利时不惜损害国家的整体利益。“更多的是政企合谋,其最大的恶果就是破坏市场秩序。”贾西津说。

认证机构的立身之本

政府在认证领域的作为与不作为,义务与责任,在不同的政府体制下的差异,恰恰正是制度差异在一个领域内的缩影

★ 文 / 郭凯

家住广东的陈思颖,刚刚经历了一场惊魂。家里使用了两年多的嵌入式消毒碗柜——国内顶尖的一个品牌——在消毒过程中,玻璃面板发生了爆炸,玻璃碎片爆了满地。好在没有伤到人。在和厂家交涉后,对方的答复是,玻璃是消毒柜厂商向玻璃生产商购买的,而根据国家标准,国内市面上消毒碗柜所使用的这种面板玻璃允许有千分之九的自爆率。也就是说,算是陈家倒霉,刚好赶上了这九块中的一块。

陈思颖说,在购买消毒碗柜的时候,没有看到任何产品说明和销售说明,或者政府有关质量认证部门的公告,让陈家人知道他们购买的消毒碗柜的玻璃有可能爆炸。这也同时意味着,任何在使用类似的玻璃面板制造的消毒碗柜的家庭,都有可能面临遇到碗柜爆炸、家人受伤的危险,成为千分之九的受害者。

陈思颖说,这种具备质量认证的“合格产品”,不是更危险吗?

政府在认证中的作为与不作为

从事陶瓷、教育业务的翁彦俊先生对记者说,这种使用有千分之九自爆率的玻璃面板消毒碗柜、而不对消费者做任何说明的事情,在美国是做不下去的。翁彦俊曾在美国生活多年。

据记者了解,在美国,相关的政府机构会对产品的安全标准进行推荐,但却很少有政府的直接认证。这个政府机构,即美国消费者安全委员会(The U.S.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其工作的主要方式,是进行事后监督。

以上述消毒碗柜面板爆炸的事故为例,在美国,这种千分之九的案例就会导致对该产品的全面召回,美国的消费者安全委员会会将这事督查到底,因为它对消费者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

而根据最新的消息,目前美国消费者安全委员会正在和一家知名厂商联合召回一种洗碗机,因为出现了该家厂商生产的洗碗机起火的报告案例。

美国政府中也有自己的质量标准机构,比如美国国家标准局。标准局的基本的功能是和企业、行业合作,制定、推动产品质量标准。而国家标准局的很多工作,则要借助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s Institute)的参与而实现。这个国家标准学会却是一个非营利性质的民间标准化团体,由各个行业分会组成,在实际上可以这样说,这一民间团体正是美国国家标准化的中心。

根据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华琳的研究,在西方国家,技术标准首先是由非政府组织制定“非政府标准”,这种非政府标准则是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而非国家强制力来实现的;之后由行政机关逐渐通过在法律条文中明确援引,通过相互间的协议或者间接认可的形式,来采纳整合这些标准。 例如,在美国,美国材料与实验协会(ASTM)、国家消防协会(NFPA)、美国国家标准协会(ANSI)以及诸多专业和技术学会、检测实验室和贸易协会,都成为了标准制定的主体,根据1977年的统计,美国非政府标准的数量总量在20000~60000件之间。随着现代社会面临风险的日渐增多,从1970年代开始,美国政府序列中的职业安全和卫生署、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核能管制委员会、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等独立规制机构,开始通过援引的形式,来将私人之间形成的合意标准,整合为强制性标准。

当质量等各类标准制定后,就要由各企业、行业来进行质量控制了。在美国汽车业工作多年、目前在北京从事行业顾问工作的斯蒂夫·舍瑞茨先生说,根据既定的行业标准,美国的汽车厂商在内部有严格的质量控制。如果出现问题,会有产品召回、要负经济赔偿的法定责任,这些都是对产品质量标准执行的最有效约束。而社会是不是认可某一种产品,与政府有没有对它认证,没有什么关系。

在企业、行业的内控以外,一些独立的非政府组织也会对某些产品做事后的安全测试,比如对汽车的撞车损害进行测试,并且发布独立报告。舍瑞茨说,这些独立机构的测试报告,也可以被看作是对汽车产品的社会认证,它会影响消费者消费以及汽车厂商的生产,但是这些组织的认证信誉来自其自身的独立性和准确性的积累,并不是由某一个政府部门决定他们是否有资格。

因为公共权力具有权威性和被滥用的危险性,如果没有从实践得到的比较证据,公众会对政府的认证有本能的怀疑,舍瑞茨说。今年4月份,曾有消息称在中国信产部的一个最新种类的自愿认证中,国外品牌集体缺席。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也许不仅仅在于国外品牌可能对标准的设立有分歧意见,也包括国外品牌传统上都不依靠政府的认证而获得市场有关,舍瑞茨认为。

认证可以商业化吗?

在美国,几大汽车厂商都要求它的零部件供应商,产品达到ISO系列的管理和质量认证标准。另外,美国安全检测实验室公司(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 (UL)) 的安全质量认证,也是在北美市场通行的认证标准。

这些机构的认证虽然不以营利为目的,但都会要求被认证方支付认证活动所需要的成本。由于知名机构的认证价格不菲,往往又滋生了认证培训、辅助认证的商业机构。

所以在美国,以认证、或者出具公共评价报告为主要产品的组织基本上都是非营利组织,它们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会员交费和认证收费,然而,也不排除这些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认证机构出现财政盈余的情况。所以认证本身也具有了市场和商业价值,实际上,当一个组织的质量或者安全认证项目被确立了后,给被认证者带来的是商业和市场利益,舍瑞茨说。当然,这种认证项目自身要获得社会认可,首先必须建立在它的独立、公开、公正性上。

“认证”一词的英文原意是一种出具证明文件的行动。举例来说,对第一方(供方或卖方)生产的产品,第二方(需方或买方)无法判定其品质是否合格,而由第三方来判定。第三方既要对第一方负责,又要对第二方负责,不偏不倚,出具的证明要能获得双方的信任,这样的活动就叫做“认证”。

也就是说,第三方的认证活动必须公开、公正、公平,必须与第一方和第二方没有经济上的利害关系,才能获得双方的充分信任。

清华大学非政府组织研究中心的邓国胜教授说,美国是一个非常多元的社会,而由于不同的社会和政府体系,短期内中国的认证制度未必能够发展美国的模式。

而鉴于目前中国多数中介组织都有政府背景的事实,政府角色在认证领域的退出,也需要条件。但是,在全国牙防组的问题爆出来后,若把原来准备交由社会机构行使的职能统统收回到行政机构,“则会成为历史的倒退”,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人士说,牙防组事件,正好说明了国内社会中介组织没有和政府脱钩、借用公共权力营私的问题。而改革的方向,则是让这些机构真正独立,和行政主管部门脱钩,换言之,不再有行政主管部门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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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26 人社部与住建部在较量。 行尸 11 2014-11-15 20:29
49 Re:人社部与住建部在较量。 pessotto 19 2014-11-19 09:42
24 Re:人社部与住建部在较量。 yishierduli 10 2014-11-21 17:16
39 Re:人社部与住建部在较量。人社部不愧是五个常委的狗腿子 行尸 41 2014-11-16 23:09
27 Re:人社部与住建部在较量。人社部不愧是五个常委的狗腿子 adogei 29 2014-11-16 23:28
32 Re:人社部与住建部在较量。人社部不愧是五个常委的狗腿子 wygyz 72 2014-11-17 00:04
48 Re:人社部与住建部在较量。人社部不愧是五个常委的狗腿子 aurther2000 296 2014-11-17 09:26
31 Re:人社部与住建部在较量。人社部不愧是五个常委的狗腿子 lifantasy 141 2014-11-17 02:18
27 Re:人社部与住建部在较量。人社部不愧是五个常委的狗腿子 lyq7720 261 2014-11-17 07:58
28 Re:人社部与住建部在较量。人社部不愧是五个常委的狗腿子 lyq7720 72 2014-11-17 08:08
29 Re:人社部与住建部在较量。人社部不愧是五个常委的狗腿子 安妮的果然 90 2014-11-17 08:17
22 Re:人社部与住建部在较量。 建筑小狮 88 2014-11-17 09:18
14 Re:人社部与住建部在较量。 springyyh 214 2014-11-17 09:29
32 Re:人社部与住建部在较量。 adogei 580 2014-11-17 09:30
32 Re:人社部与住建部在较量。 arealpig 10 2014-11-19 12:22
26 Re:人社部与住建部在较量。 yj0728ccjh 61 2014-11-17 09:46
26 Re:人社部与住建部在较量。 gaofengxiangfe 117 2014-11-17 14:28
23 Re:人社部与住建部在较量。 gaofengxiangfe 133 2014-11-17 14:28
22 Re:人社部与住建部在较量。 adogei 5 2014-11-17 10:12
36 Re:人社部与住建部在较量。 行尸 86 2014-11-17 10:13
29 Re:人社部与住建部在较量。 行尸 36 2014-11-17 10:21
29 Re:人社部与住建部在较量。 hsier 276 2014-11-17 13:16
28 Re:人社部与住建部在较量。 南天一注 52 2014-11-17 10:23
29 Re:人社部与住建部在较量。 adogei 227 2014-11-17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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