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ofengxiang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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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7 11:10
Ultima wrote: 冯工: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初始注册的一些问题。 情况说来有点复杂:我一直在A公司工作,合同也是与A签订的,但是注册报名的时候填写的是B公司的名称,两年之后,因A公司可能与C公司合并,而将之后考试报名的工作单位都改为了C。今年通过了考试,打算更换到D单位工作并注册。但是领取到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中》的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仍为C。我查以往初始注册的帖子,此种情况往往需要解聘证明,但我从未与C公司发生过聘用关系,所以也开不出证明。 我查相关初始注册所需要的资料,一般是说需要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一年以上的业绩证明即可,那是否可以由A公司开具业绩证明来代替。 以上类似情况,不知您在以往有无遇到,还请明示。 盼望回复。
您好,类似您的情况,之前貌似也有建筑师朋友咨询过。 以下是我的愚见,仅供参考: 1、如果A与C已经合并,而且在相关工商网站上可以查出相关信息,那么A是有义务来协调你来开具解聘证明的。当然,前提是你真的离职,你可以提出这个要求。如果你还在这个C上班,那么人家不“配合”你,那也是情理之中的了。你懂的。 2、关于业绩,你可以写A的,没问题。
如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我:冯流,13771860418 (手机号/微信号) ,QQ:80279728(八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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