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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请大家看清楚小河(渔夫、清茶。。)的嘴脸(技术贴)】 |
路人甲来了
发贴: 206 |
2015-09-17 12:22
路人甲来了 edited on 2015-09-19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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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来了
发贴: 206 |
2015-09-17 12:40
可以清楚的看到,它的分析处理完全踩到了出题人的陷阱,无一例外。他还忽悠什么“培训大家迅速理解出题人的本意”,做出标准答案等等。 真理越辩越明,他没有能耐把自己的答案做到及格,就怂了删帖。 当初叫嚣的劲头哪里去了?是个男人就站出来! |
路人甲来了
发贴: 206 |
2015-09-17 14:44
路人甲来了 edited on 2015-09-17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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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来了
发贴: 206 |
2015-09-17 15:19
清楚的看到,清茶(小河+渔夫)把东侧的主干道都没看清 次干道设在了东侧,也没看清楚题目“总平面设计要求”第二条。 这样的场地分析有何意义? 必然导致场地分区混乱,流线组织交叉! 在东南侧的老人活动场地,受到次入口的人车流严重的干扰。 这样的人还讲场地辅导课,奇葩! |
禹轩乖乖
发贴: 322 |
2015-09-17 15:58
不认识这个人,但是看了他的功能流线分析图,可以说是全面混乱,这样的人居然也敢带班,不知道当初怎么拿到证的,水平比我这个还没通过的都差远了。 |
南天一注
发贴: 437 |
2015-09-17 16:40
小河这个人人品不好,还记得我在他群里现场做了个题,给大家多讲了几句,他觉得抢他风头,就把我踢了。在群里的一段时间,就看他一个劲发任乃鑫的题,从不给大家讲实质内容。一个劲的说自己是大师如何好什么的,我不知道那个“人情味”老兄是不是也被踢群了,小河这个人气量非常狭窄。 上次给他提醒了别太狂,没想到自己露出裤衩了。这样素质的人,真活该! |
人情味1982
发贴: 1 |
2015-09-17 19:16
群是我自己退的,我只关心考试,不踏足培训界的事,安心享受考试的,都得靠自己 |
南天一注
发贴: 437 |
2015-09-18 11:50
人情味1982 wrote: 幸会啊,人情味大师,你是真的水平高人品好。看这么多网络忽悠的,不如我们没考过去的建个群“自救”吧。还没拿证不一定就水平低,拿了证的也未必水平就高。 |
出奇的安静
发贴: 68 |
2015-09-18 13:02
这种都不知道底细的人,有的人还要去他的群我也是醉了。。。 大设计最重要的还是要自己总结规律和方法,指望别人说几句就能带你装13带你飞是不现实的。 |
ala9011
发贴: 43 |
2015-09-18 15:11
多看看书,少迷信某某老师,即便是老黎(我觉得他不错的)也有失误之处的,更何况一些个江湖术士,靠自己最信得过 |
JACKSON789
发贴: 101 |
2015-09-22 11:21
对小河“大师”的遭遇深表同情! 不就是玩了一把劈叉,动作偏大,扯到蛋了吗? 弟兄们,醒醒吧,一定要到2014大赦放水过的群主那里去交钱培训吗?那么多环艺的结构的在搞培训建筑师,我们建筑师能不能自救一把?2016建筑方案群 419994581,欢迎加入! |
13188734099
发贴: 99 |
2015-09-22 15:30
基础错了,上面还能正确吗? 与其强词夺理,不如坦白认错 |
路人甲来了
发贴: 206 |
2015-09-22 18:26
大家不是没给它机会,只要有本事,一图足以! 没本事,说一千道一万,把众人当傻子的人才是真傻子! |
禹轩乖乖
发贴: 322 |
2015-09-23 23:59
小河同志确实有点自以为是,出题人的在题目中安排次干道设 主、次入口,这怎么就成缺憾了?你自己做错了就应该知错就改,你倒好,埋怨出题人出错了题,一切以你的想法为中心才对? 从城市规划角度,城市主干道的机动车出入口也应该是越少越好,哎,都不知道你怎么通过考试的,难怪今年要考试改革。 |
路人甲来了
发贴: 206 |
2015-09-25 09:43
世风让人心寒!我在论坛出面揭露小何的骗人,却被指为恶意攻击他人。下面我把一些实际例证举出,让大家看看是不是他在400人大群里面,恶意攻击黎志涛老师。是不是他还在疯狂的剽窃那份课件。我们永远学不会尊重他人的劳动,学不会尊重知识和产权,让这样的败类剽窃之徒成为所谓的“大师” 下面是他当初的言语,看看我是不是批驳的过分了? |
路人甲来了
发贴: 206 |
2015-09-25 09:49
看清楚了吧?他如何叫嚣的,“出题人的意图”,我们从他的2014老年人养护院答题中看到什么?完全是南辕北辙!不要说30分钟,而是500天!他都没明白题意。 |
路人甲来了
发贴: 206 |
2015-09-25 09:51
他如何抨击我的言辞?又如何对我的提问置之不理的?敢问下面问题,我哪一条提错了?他那一条正面回答了呢? |
路人甲来了
发贴: 206 |
2015-09-25 09:56
后面我会为我的言辞负责,拿出他剽窃的证据,攻击他人的证据的。全部公开给大家看。 |
zswl2009
发贴: 233 |
2015-09-26 22:02
很奇怪你们怎么总争论这些东西,并且还都好为人师……你们真的在靠搞培训班赚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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