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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江西、江苏差距就在这里,官僚主义作风。 |
建筑师考生
发贴: 89 |
2015-10-16 11:31
这是消防工程师论坛吗?注消审核再麻烦,至少公安部效率高啊,住建部什么都墨迹 |
zhuifenghi6
发贴: 45 |
2015-10-16 11:48
别提了,苏州还指定单位报名的,设计院都被排除在外,脑子都进水了~ |
1108
发贴: 95 |
2015-10-16 14:39
zhuifenghi6 wrote: 这样啊,下周都开始报名了,看样子这也是防着自己的饭碗被人抢了啊。 |
hyw2006
发贴: 138 |
2015-10-16 14:48
zhuifenghi6 wrote: 我已打过苏州考试中心的电话,反映把设计院排除是和考试文件矛盾的。 希望大家多打他们的电话,使他们能改正。 http://www.119.gov.cn/xiaofang/xfyw/29302.htm 公安部消防局有明确的说法: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咨询答疑 “6.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关于从事消防技术工作范围包括哪些?建筑设计院、消防设施施工企业和在企业从事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能否参加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答:《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依据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二十九条规定了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据此,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应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工作,包括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监测、灭火器维修、消防咨询、消防安全培训等消防技术服务,以及从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检查、维护、管理工作。 鼓励建筑设计院和消防设施施工企业人员参加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其所从事的消防设计、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工作年限可以视为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 |
hyw2006
发贴: 138 |
2015-10-16 14:50
市区: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东大街288号),联系电话:65301425、65109680 |
hyw2006
发贴: 138 |
2015-10-16 14:52
苏州的朋友都来多打打,这样就能引起它们的注意。 这是我们的权利,别的地方没有这样的规定,而对我们苏州的设计人员太不公平! |
1108
发贴: 95 |
2015-10-16 15:20
刚问设计院领导,居然也是说,这个是个人报考,设计院不会给你们参合,给什么资质证明、承诺书等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
designer2014
发贴: 48 |
2015-10-20 15:55
hyw2006 wrote: “召回了”! 20日改了,知错能改,很好 |
xjj20082008
发贴: 139 |
2015-10-20 19:50
这个社会真是越来越糟糕了 |
司土洋葱1979
发贴: 24 |
2015-10-21 10:04
这个消耗师有什么用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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