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可名非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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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7 19:20
这是典型的官僚主义和某地区消防部门以权压人的作风,请设计院的建筑师们想一想,我们长期从事建筑设计工作,并实践在第一线,难道对消规的理解会很差吗,显然不是,消防部门的某些权利作为.设计院的人技术知识面太好了,从技术角度讲,设计单位是具有较强技术能力的单位,是执行技术规范的源头,一旦设计院人获得资格,就等同剥夺了消防部门的部分话语权和权力威信,剩下的就只能以权压人,这就失去执政道义了,有违考试初衷。消防注册工程师目前己知的是受聘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及检测机构的技术工作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设计单位是否定类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目前无定类,但鼓励设计人员去考试.这是法律赋于公民的权利.消防安全设施的源头主要一方面在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是具有较强技术能力的单位,是执行技术规范的源头,再搞个注册消防显得不伦不类。有的同意,有的地方不同意,没道理已属行政违法,考试与注册是二会事。因此该考试是属于从业类技术考试,带有上岗证性质,这可以从其执业单位性质可以看出.对这类单位人员考试是有相当难度的。 好比会计上岗证,全国通考并通过率也很低,目的是扩大消防安全技术从业人员,唤起国人消防安全意识,分摊法人安全责任的法律风险,并互为牵制,起到消与防的功效.与设计单位资质挂钩,早晚可能要实行,就施工单位而言按图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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