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钟哥哥 wrote:首先,楼主的所谓十字,其实就是田字去掉一个房间,做成阳台,再扩大。阳台上空不做阳台,使阳台之间有两个层高,不好意思,我现在住的房子就是这样的。以前楼主的这些做法,说实话,我们已经用烂了。过去存在一个规范漏洞,虽然国家规范里,规定阳台一律算一半面积,但是在很多地区的地方性条例里,规定“层高超过6米的阳台,不算面积。”就有了所谓“偷面积”的做法。我们曾利用楼主所说的这些内容,做N多两个层高,也就是上下距离超过6米的大小阳台、露台出来,作为“赠送面积”送给客户,来提高整体房价。楼主,和你说句老实话,因为我能找到你申请专利前的建成例子,所以即使你有专利,我也能照样做我的,不受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