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sk694256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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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0 09:48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63号)和《关于2009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09〕164号)有关规定,2009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将于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单位和在依法设立的招标代理机构中专门从事招标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职业水平评价,取得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具备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分为招标师和高级招标师两个级别。招标师职业水平评价采用考试的方式进行;高级招标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招标师考试报名流程 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核发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招标师考试科目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招标师考试教材包括了《全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大纲》、《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招标采购专业实务》、《招标采购案例分析》,共一个大纲、四门考试用书。 招标师考试制度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09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个考试年度,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通知还指出了四科目考试题型、及考试时所需带工具: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和《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两个科目为客观题,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科目既有客观题,也有主观题;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为主观题。 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联系人:钟老师 电话:13875873223 QQ:1962580391 邮箱:1962580391@qq.com 学校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356号包装大厦B座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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