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e_gr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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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1 22:46
最近,人社部网站挂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房地局、建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有关取消“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许可”的要求,为加强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队伍建设,适应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在总结原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8号)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6月25日 具体链接: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ldbk/rencaiduiwujianshe/zhuanyejishurenyuan/201507/t20150714_214782.htm
在去年八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中,“房地产经纪人”列入了“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 详见: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4-08/12/content_89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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