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文发布于 2001-07-06 09: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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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安排和帮助解决资金 我国将加大对西部城镇建设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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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新华社消息 记者近日从建设部获悉,“十五”期间我国将加大对西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发展以大城市为中心的经济核心区,促进一批中心城市形成,带动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使西部地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有突破性进展。
按照有关计划,西部地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应当适度超前,不断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推动第二、三产业发展,为西部城乡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作出贡献。水源是制约西北地区城镇发展的最主要因素,要全面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用水并重,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防治水污染。2005年西部地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要达到40%。
要积极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和外商投资西部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国家预算内用于城市建设的投资,重点支持西部地区城市供水、道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西部城镇前期准备工作充分的城市建设项目,可优先安排和帮助解决资金问题。要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支持西部地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住房建设,把住宅产业培育成为西部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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