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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发布于
2001-07-09 09:50:33

 
上海出台住宅工程建设新规定 不论谁投资 一律要招标
本报记者


本报讯 从7月20日起,上海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住宅工程,不管其投资方是谁,必须依法进行招标。
据了解,上海住宅建设中的发包行为原本决定权主要掌握在项目业主手中,尤其是外资、外商参资和民营企业投资的工程,原来实行定向发包,只要在有关部门备案即可。由于住宅工程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为此,该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决定,从7月20日起,所有住宅工程项目的发包,必须要进行招投标,以保障社会公众的权益。
招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投资占控股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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