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文发布于 2001-07-26 11: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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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刁蛮的“不平等条约” 业主声称:只有接受,才有资格参加招投标
王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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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据新华社报道,近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某工程项目信息发布会上,业主向与会的建筑施工企业提出了多项要求,并声称只有对此做出承诺,才有资格参加工程招投标。一些施工企业说:岂能让如此不合法规的“不平等条约”在建筑市场横行,建筑执法部门应该管一管。
以下是业主那份“不平等条约”的部分内容:
甲方可以直接分包工程,可以选定商品混凝土供应厂家,乙方予以配合。甲方对乙方设备以及钢材、木材、水泥、电梯等材料有优先供应权。
乙方无条件拆除现有的场地建筑物,并负责清理场地。
履约保证金不能低于500万元,多者不限,投标前打入甲方帐号。
乙方取费的综合费率不高于18.5%(含税金),乙方需承诺在此基础上让利5%。
乙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前打入甲、乙双方共同设立的银行帐号,不少于1500万元,多者不限。乙方需垫款施工到正负零(地面以下工程)。
待工程竣工后,甲方开始返还乙方垫付的工程款。
要确保省优样板工程,争创鲁班奖,如达不到质量目标,甲方将扣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不能给一个施工单位承包。本次招标指地下部分,地上部分最少是两个施工单位,也可能是三个施工单位。
乙方一旦中标,要严格履行以上条件,凡有抵触的以承诺为准。若乙方承诺不能完全兑现,自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乙方无条件退场,甲、乙双方按承诺进行结算。
编辑点评:
业主行为不规范,是当前建筑市场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本报今天刊登的《公开一份业主的“不平等条约”》一文,较典型地披露了一些业主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对照《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一系列的法律规定,这位业主的“要价”实在令人大吃一惊。
细读这份“不平等条约”,几乎囊括了近些年来建筑市场上的所有典型的违规行为,如压级压价、肢解工程、垫资拖欠、甲方指定材料、创优保证金等等。如此明目张胆地提出违规“条约”,竟然是在当前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大背景下。由此看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任务还十分艰巨。(闵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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