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此登陆论坛 全新的ABlog
首 页 | 论 坛 | 每月话题 | 焦点推荐 | 行业动态 | 论坛导读 | 建筑书评 | 品 房企业会员 | 招标公告 | 对话建筑界 | 人才招聘
APP 帮助链 此刻在 Master 建筑瀑布 建筑师 ATD a+u EL domus | 北京 上海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南京 沈阳 西安 天津 杭州 深圳 大连
当前位置:

□ 本文发布于
2008-10-14 13:41:28

 
武汉地下空间大多没“名分”

武汉地下空间大多没“名分”
专家呼吁为其立法


  本报讯 买到地下室能否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日前,“为地下空间立法”成为2008武汉法治论坛专家热议的话题。由于法律空白,地下空间大多没有正式“名分”,由此引发大量纠纷。
  去年8月,江汉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扯皮近11年的地下室买卖纠纷作出判决:地下室不是商品房,业主可以退房,开发商须退回购房款。纠纷起因于1999年1月,家住汉口的严先生以63700元的价格,买下万松园一处182平方米地下室。该地下室属于万松园小区人防配套工程。人防配套工程属于公共建筑,它能否作为“商品房”销售,没有相关法规依据。严先生给地下室办理“两证”时遇到困难,与开发商交涉无果后告上法庭。
  2006年,武汉市提出城市空间复合利用的具体要求。如今,不少地下人防工程已转型为地下商场或公司,但因“身份”的特殊性,其在土地和建筑产权方面权属不清,不仅影响开发积极性,而且容易引发多头管理与无人管理并存等突出问题。专家呼吁,地下空间亟须立法,包括如何规划、如何划分权属、如何管理等。
  据统计,武汉主城用地面积678平方公里,96.3%的地区可以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如开发合理,市民将拥有一座集交通、商业、文化、休闲、市政和防灾系统于一体的“地下新城”。 (黄师师)

纯粹建筑 | 理想城市


广告服务 | 招聘服务 | 隐私政策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V2.0版始于:April 18,2000 川ICP证B2-20080009
蜀ICP备09027272
Copyright © 1998-2024 ABB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