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文发布于 2009-02-12 10: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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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与项目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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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琼玲)无锡市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近日,该市劳动保障、建设部门已下发《关于贯彻无锡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实施意见》,明确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操作办法。根据操作办法,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实施将与其工程项目实行联动,不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施工企业将不能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企业农民工就业存在时间短、流动性强、工资总额难以确定的特点,此次出台的“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正是结合其行业用工特点进行的工伤保险的制度创新。根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房屋建筑工程按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2%。缴纳,装饰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按工程预算总造价0.6%缴纳。因工死亡农民工供养亲属或因工致残一至四级农民工,可一次性领取定期工伤待遇。而未按规定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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