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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发布于
2009-03-09 11:36:12

 
天津试行建筑市场信用证制度

本报讯 日前,在天津开发区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会议上,多家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获得信用证,在参与2009年开发区内应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时,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资质等级条件的情况下,将免于资格预审。
据介绍,2008年天津开发区建筑市场收获了“量多质优”的好成绩,建筑市场安全文明施工明显提升,农民工岗前培训力度加强,劳资纠纷得到有效处理。但也出现了模板坍塌、劳务纠纷、安全隐患明显等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开发区围绕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出台一系列相关规定,建立“公开透明、科学公正”的市场秩序。在这些规定中,企业的年度信用等级将直接与招投标、资质审查、进区备案、工程评优等挂钩。同时,开发区调整了原来的招投标管理办法,消除了价格因素对工程实施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在综合考证、市场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上,开发区管委会均作了调整,为获得信用证的企业大开“绿灯”,意在建立建筑市场有效管理的长效机制,比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举办现场观摩会、实现远程监控系统、加强钢结构工程监管等。
目前,开发区建设管理已完成机构改革,原招标站、质量监督站、建管站三站合一,成立开发区建管中心,等于减少了企业50%的被检查次数。
(李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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