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发布于 2009-03-19 10: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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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七项规定严控建筑施工扬尘 工地不达标将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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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从日前召开的重庆市建筑管理工作会上获悉,该市建委已出台七项强制性规定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即日起实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一票否决制,凡达不到标准的建筑工地,将责令停工整改并限期整改达标。
重庆市建委将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实行标本兼治,严格实施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预拌商品混凝土使用、烟尘控制、运输车辆管理、专项方案编制、施工湿法作业等七项强制性规定。
以全封闭施工为例,要求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围挡全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不超过2.2米。场地坪硬化规定,进出口通道及工地场内道路应用混凝土硬化覆盖,路面平整、坚实,能满足载重车辆通行要求,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池、冲洗槽、沉砂井和排水沟等车辆冲洗设施,配置高压水枪。
根据要求,凡达不到标准的建筑工地,将责令停工整改并限期整改达标。对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污染严重且拒不整改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刘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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