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文发布于 2001-03-22 09: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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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公布首批文物建筑 成都立法保护“老古董”
卫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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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四川省成都市向社会公布了第一批 “文物建筑”,位于四川大学(原华西医科大学内)的华西坝老建筑、署袜街老邮政局等22处建筑榜上有名。此举标志着该市文物保护体系的完善,成都也因此成为全国首座将“文物建筑”纳入法规保护的城市。
这批公布的22处文物建筑19处集中在成都市市区,龙泉驿区3处。对此,成都市文物建筑鉴定委员会还开通了热线电话,向市民征集还有够资格入选的“文物建筑”,并接受群众对损坏文物建筑行为的举报。
据成都市文化局局长、市文物建筑鉴定委员会主任严晓琴介绍,1998年成都市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修订后的《成都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将“文物建筑”纳入法规保护。去年年底,市文物建筑鉴定委员会成立。专业人士在1996年和2000年两次对成都市区和龙泉驿区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了全面调查和筛选,提出了第一批22处“文物建筑”名单。市文物建筑鉴定委员会近期将制定完善“文物建筑”相应的保护管理措施,并将陆续审核公布其他“文物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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