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文发布于 2001-04-17 16: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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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定出民主议事规则 重大项目上马集体拍板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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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后,深圳市规模较大的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等有关事项,某个领导说了算的局面将根绝。日前,深圳市推出了一项旨在保证行政权力规范运作的民主议事规则,凡市管单位的重大决定,必须严格实行集体讨论、逐项表决。
该市规定,市管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领导集体对重大问题“拍板”时,主要负责人须先听取其他领导成员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要形成“重大问题会议纪要”并报分管市领导。“重大问题” 除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土地等项目外,还包括事关本地区、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本单位的权力配置,干部人事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查、奖惩、返聘等问题。市委组织部负责检查市管单位执行本规则的情况。市纪委负责受理对市委组织部的有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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