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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发布于
2001-04-17 16:37:12

 
不以规矩 不成方圆 商品房销售有了部门规章
记者 杨静谷


本报讯 为了规范商品房的销售市场,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一部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规章——《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以建设部第88号部令的形式日前正式颁布。该《办法》是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的,自200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消费者对房屋质量、物业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而商品房销售环节存在诸多广告虚假,定金圈套,合伙欺诈,一房多售,面积缩水,质量低劣等不规范行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能有效规范商品房销售方式,杜绝非法销售行为;为解决抵押权纠纷,一房多售等问题提供了依据,强化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防止“合同欺诈”;明确了面积纠纷的处理原则和规划、设计变更的处理原则;规定了商品房销售条件,以防止不合格、不合法的商品房进入销售市场;《办法》还明确了质量保修的责任及保修期限。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陆克华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为了使《办法》更具有操作性,各地应及时根据本《办法》的精神,制定、修改和完善本地的商品房销售管理细则,加大对销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以进一步规范本地区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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