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文发布于 2001-04-25 14: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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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招标投标之公正 ——二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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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企业间的竞争而言,不管政府给你定的是哪一级资质,招投标的成败,才是真正由市场核发的准入证。就染指工程建设,谋取私利而言,招投标这个环节,也许最易得手,获利最丰。于是本该公正的举措出现了不公正,而市场秩序之乱也由此而生。还招投标本来之公正,是这次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目的。
招标投标是商品经济中的一种竞争方式,对工程实行招标投标,则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分派建设任务的主要交易方式。我国从八十年代开始推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目的很明确,鼓励竞争,防止垄断,择优选用承包单位。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此项制度已得到了全面推行,工程招标率特别是公开招标率有了较大幅度提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坚决推行招投标制度,本身就带上了浓重的整饬市场的内涵。为此,国家相继颁布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用法律形式对招标发包工程的范围、方式等作了明确规定。从1996年起,各地有形建筑市场应运而生,试图探索使政府行为和工程交易行为在公开条件下进行,从而逐步走向规范有序。
但是情况却不尽如人意。不管是国务院会议还是建设部、监察部的部署,近年来都把招投标市场的打“假”、打“黑”,列为市场整治的重中之重,措辞不谓不严厉,制度不能说没建立,然而,何以成效不明显,有些地方甚至还有愈演愈烈之势?事情明摆着,从过程看,招投标是整个项目进入建设程序的启始段,是入口;而这种属性,随着建筑市场供需矛盾的失衡和竞争环境恶化,又很可能演化为滥用职权、干预干涉、以权谋私、腐败犯罪的源头。枳句来巢,空穴来风。有关统计表明,被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中,把握着发包权的业主占了80%以上的比例,而其中又以招投标的行为不轨为甚。俞正声部长日前列举并痛斥的“招标投标十八怪”,根据以上分析,其实也当属不足为怪的事。
目前的有形建筑市场,尽管对招投标的程序增加了透明度,具有了更多遏制腐败的政治功能。然而由于其基本属性是提供信息、服务的场所,所以,对那些隐蔽性更强,暗箱操作,私相受授,明招暗定的弄虚作假行为;对那些身居高位的领导干部一旦插手工程;对那些内外勾结,相互串通的不法行为,仍然显得力不从心。再加上我国建筑经济理论滞后;国家体制上的部门分割、行业垄断长期得不到解决;驻场人员本身的综合素质不高等,使有形市场本身也面临着诸多矛盾。我们相信这是一个在现行建设体制和市场运行机制下,解决相关问题的有效途径;但相对完善、成熟的市场经济,其过渡性质不言而喻。在首先集中猛治那些突出的、重点的恶疾同时,我们必须把培育市场的目光,投放在深化投资体制、建设体制的改革上;在行动上,坚决执行国务院精神,必须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各地的交易中心必须政企分开,依法行政,严肃执法。立足坚持不懈进行长期斗争,立足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
整治建筑市场秩序,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的重要原则。如果说这些年在治标方面,年年抓,那么治本还只是刚刚开了个头。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更能体会任务的艰巨性,更能感到背负的使命感。车轻道近,则鞭策不用;鞭策之所用,道远任重也。
注:招标投标十八怪
1.彩色小球摇起来;2.奖项加分区别开;3.标书售价不实在;4.出圈企业又进来;5.明招暗定最精彩;6.串通一气搞排外;7.一项标段分两段;8.评标办法随意改;9.时间苦短最无奈;10.巨额保金押起来;11.公开评标不公开;12.中标依据没法猜;13.完整项目分几块;14.标底能够透出来;15.中介人物怪中怪;16.多家同意要原件;17.评分意向业主来;18.阴阳合同同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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