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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发布于
2001-05-07 17:01:21

 
按步就位 平稳过渡 严格把关 建设部即将出台新资质就位实施意见
记者 王铭辉


本报讯 记者从建设部获悉,为确保新资质就位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使新旧资质平稳过渡,建设部日前已草拟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的意见》两个文件,对新资质就位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和步骤。
据了解,即将下发的《实施意见》、《就位意见》中,对新资质的授予、申请以及审批等事项作了具体而严格的规定,并已排定了就位时间表。据透露,新的资质证书只授予符合新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在我国境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包括已按有关规定设立并取得了资质证书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将不授予企业集团、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以及主营为勘察、设计、工商贸、房地产等而非建筑施工的企业。就位期间,将不接受新成立总承包序列各类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但企业改制、成建制分立、合并的除外。同时,对就位的范围、申请材料、资质审批程序、资质年检以及处罚程序、考核指标等都作了较详细的规定与说明。
这次资质就位还将对市场违规行为动真格。据悉,两个《意见》中,不仅对资质年检、处罚程序作了严格的规定,同时还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第十五条第二款对企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时限所称“近一年内”作出了解释,即从2000年7月1日开始计算。凡企业在去年7月1日以后有《规定》中所列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这次资质就位将受到影响。同时,《意见》还对资质审批工作人员提出了要求,要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格执行规定和标准,坚持依法行政,各级领导干部不得越权干预资质审批,防止暗箱操作及腐败行为发生,对在资质审批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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