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厦门设计方案也要招投标
2000-10-09 1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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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出台的《厦门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厦门重要的建筑工程建设必须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
长期以来,由于厦门的工程量不多,而在厦门注册的勘察设计院有100多家,靠走关系、压低设计费、给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拿设计任务的现象时有发生,无证设计、非法挂靠、出卖图章的现象也屡禁不止,使设计质量得不到保证,给公共利益、安全带来影响。厦门市决定实行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用设计项目。
《办法》规定,必须进行设计招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有:项目总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政府融资项目;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对城市景观影响较大或技术要求较高的建筑工程项目,具体包括高层建筑、项目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大中型公用建筑,用地2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临街地段、滨海地段、城市广场及风景名胜区重要景观的建筑物、构筑物、城市标志性建筑工程和纪念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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