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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发布于
2010-06-25 17:10:30

□ 阅读次数:12815
 
莫把地震当免费拆迁;莫把灾后重建当大跃进
朱涛
作者单位:香港大学建筑系

莫把地震当免费拆迁;莫把灾后重建当大跃进

朱涛

摘 要 目前某些震区正在出现一种趋势:地方政府将震后重建作为商机,迅速转移原地居民,集中土地资源,目的在于大搞冒进型房地产开发,而不仔细考虑当地居民的民权和利益。如果没有一场推动震后规划走向民主化的改革,这种腐败的趋势委实不可遏制。
关键词 震后重建 震后规划 政策制定 产权 土地使用权 公众参与

中图分类号 TU984.1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3959(2008)04-00-00

  这题目虽听起来刺耳,但就笔者观察,当某些灾区为其重建工作大造声势时,该趋势日渐显现。

  在最近参与的某些灾区重建规划工作考察中,尤其是在一些离大城市很近、交通便利、被认为有“开发价值”的灾区中,笔者发现一些地方官员热衷谈论的不是灾民安置、社区重建,而是如何借灾后重建之势,搞大拆迁和大开发。

  参观灾区时,笔者常被带到被摧毁的城镇中,被告知等灾民“异地集中安置”后,那里将被“全面开发”;被带到大片农田前,被告知等农民被“异地集中安置”后,那里将被建设为“××产业园”等等。而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同一重建过程中的另一方面,那关系到千千万万幸存灾民下一步命运的问题,却很少被提及:那些在规划中将被“异地集中安置”的灾民,他们自己的意愿如何?地方官员及其委派的专家们在制定重建规划时,是否愿意聆听灾民的意愿,尊重他们的利益?有多少灾民可以获准返乡,原地安置?“异地集中安置”的新社区在选址和设计上如何能尽量人性化一些,而不是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偏僻、简陋、乏味的“灾民点”?怎样的规划机制才能保证这重建工作中利益再分配的公平和公正?

  当然,对一些处在深山中地震断裂带上、农田稀少、又常年处于泥石流威胁下的乡村,如经过地质评估后被确认为不适宜居住,那么整体搬迁是必要的——这不是问题。

  问题往往出在那些既适宜居住和耕种,又有开发价值,多种利益交织的地方。比如在一些离大城市很近,有大片肥沃农田的乡下,笔者了解到,有些农民不愿意住进政府安排的“异地集中安置”的板房里。他们普遍有两方面的担心:就短线而言,现在正值农忙季节,而“异地集中安置”区往往离他们的农田很远,使得耕种极不方便;就长线而言,他们本能地担心过渡性的“异地集中安置”会转化成永久性的“异地集中安置”。而灾民原有的住地和农田有可能会在政府-专家的规划中,被转为开发用地。所以他们中的很多人在力争回到自己的原住地,自行安置——不管重建过程多么的艰难。

  他们的担心是自然的,因为他们不想沦为地震灾祸的两轮受难者:在第一轮地震中失去房产,在第二轮震后重建中失去土地。在前一轮灾难中,他们因“不可抗力”失去了他们在法律上拥有的私人房产,因而无法获得“正常拆迁”所能得到的拆迁补偿金,而仅仅得到一些赈灾救济金;在后一轮震后重建中,他们如果被地方政府“异地集中安置”,远离他们本来居住和耕种的土地——该土地在法律上本不属于他们私有,在未来用途上几乎完全取决于地方政府和官方规划专家们制定的蓝图。而一旦该土地被政府-专家圈定为开发用地,这些灾民哪有什么能力为自己的利益辩护?

  而在这同一过程的另一方面,某些地方政府倒有可能成为地震灾祸的两轮受惠者:在第一轮震灾后得到大量民间捐款、中央拨款和政策支持;在第二轮震后重建中以极高的“效率”,凭不需要讨价还价的便利,以专家制定科学规划的名义,以“发展才是硬道理”为依据,迅速整合大片土地资源,与开发商合作,大搞冒进型的开发。

  在理论上,如果没有一个公开、透明、参与式的规划机制和过程,上述问题是不可能避免的。即使中央政府对此有所警觉,也很难完全控制所有地方官员的作为。现在,当各灾区重建政策尚未明晰,规划蓝图仍未定型,重建工作还没有大面积展开的关键时刻,但愿所有秉持职业操守的专家学者、有正义感的民间人士和团体、连同开明的政府官员,以及有前瞻眼光的媒体,尽可能地横向联合起来,群策群力,形成一个对重建工作的舆论监督和建设性进言的网络——不管有多困难,有多无望。也许只有通过这样的努力,才可能阻挡使重建工作沦为第二场人为灾难的趋势。

收稿日期 200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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