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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国家标准)颁布执行
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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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河南省建设厅组织编制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国家标准)近日由建设部颁布执行。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各种新型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的运用,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并逐渐发展成为社会关注和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为此,国家建设部于2000年委托河南省建设厅,具体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苏州市卫生防疫站、河南省环境辐射站、中国建筑工程质检中心、南开大学、清华大学等单位 ,共同编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国家标准)。2001年8月,省建设厅组织召开了全国审查会议,建设、卫生、质检、环保、建材、林业、化工、轻工等领域的有关专家以及国内知名院校的50余位专家,对该《规范》进行了共同审查。
据了解,该《规范》结合建筑工程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按照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的建设阶段,分别提出技术要求,对放射性氡、甲醛、氨、苯、挥发性有机物等人们普遍关注的、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的污染物实行全过程控制,为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基本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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