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广州新建筑不设计无障碍设施 最高罚30万
信息时报
|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第12届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广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中获悉,从明年元月一日起,新建建筑物不设计无障碍设施将被罚款。最高金额达30万元。无故侵占、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将可被拘留,广大残疾、病、老、幼儿等人群的无障碍道路将得到进一步延伸。我市无障碍设施得不到保护的现象将不再无法可依。
现状:障碍设施处处存在
据广州市残联发展处的符大伟处长介绍,经过10多年的大规模建设和改造,我市无障碍设施的各项指标均居于全国前列,初步形成了一个覆盖全市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网络,但距离全国示范城市还有一定差距。昨日,记者走访了我市部分地区,仍然看到不少障碍使残疾人无所适从。
我市80%以上的银行没有无障碍设施,很多车站、宾馆、饭店、展览馆、纪念馆、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及多数的生活小区,根本就没有无障碍的相关设施。
在中山六路与中山五路及人民中路,由于街边建筑大多为传统骑楼式建筑,很多坡道太陡、倾斜,有部分路口是高于2厘米的非零坡道,轮椅很难方便地使用。在人民公园右侧的中山五路路口,还有一段约5米的铁栅栏的围绕,使用轮椅的市民根本无法从此处上人行道。在中山五路新民路段,摊位和车辆占据盲道的现象也很多。盲道的中断与不连续情况十分普遍,一些维修和路面改造破坏了盲道的完整,却没有妥善地修复。
有障碍设施责令限期改造
据了解,2002年10月,国家确定我市为全国12个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之一,并将于明年10月对我市创建“示范城”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为加快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步伐,提高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确保完成创建“示范城”任务,对此,根据《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标准(试行)》要求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整改情况,市政府提出了明确的任务要求:城市市区和郊区新建和扩建道路的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单位出入口及人行横道等处边缘石坡道设置率、各类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新建的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宿舍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率都必须达到100%;城市主要道路人行横道应设置过街音响信号装置;城市主要道路,特别是人流量比较大的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应按要求设置供轮椅通过的坡道或升降电梯等等,市政府还明确要求在明年8月前完成各项建设整改任务,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在10月31日前把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方案报广州市地区无障碍设施建设联席会议秘书处。
破坏无障碍设施将被拘留
《规定》中明确指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执行;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应当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损坏无障碍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等,《规定》同时对其它破坏及不设计、建造、改造无障碍设施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市里建无障碍设施督察制度,通过公开登报招聘和部门推荐的方式,选聘150名督察员,负责监督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工作,及时反映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和帮助建设改造单位完成任务。 |
[更多评论]
[更多新闻]
城市新闻:北京
上海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南京
沈阳
西安
天津
杭州
深圳
大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