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此登陆论坛
首  页 | 论  坛 | 每月话题 | 焦点推荐 | 行业动态 | 论坛导读 | 建筑书评 | 品 房 |  企业会员 | 招标公告 | 人才招聘
APP 帮助链 此刻在 Master 建筑瀑布 建筑师 ATD a+u EL domus | 北京 上海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南京 沈阳 西安 天津 杭州 深圳 大连
当前位置:最近新闻 (主持:admin) [投稿]

□ 阅读次数:4828

□ 纯粹建筑
□ International
□ 我的方案
□ 理想城市
□ 景观与环境
□ 室内设计
□ 建筑史
□ 建筑旅游与摄影

□ 建筑PC
□ CAD应用与开发
□ 3D软件应用
□ 平面设计
□ 室内效果图
□ 建筑外观效果图

□ 建筑技术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施工与监理
□ 室内施工
□ 给排水工程师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暖通与空调
□ 造价工程师

□ 考试及留学
□ 建筑系学生广场
□ 建筑教育

□ 艺味深长
□ 美术论坛
□ 似水流年



 
建设部起草规定外企不得在中国单独设计工程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潘澄清)外国企业承担中国境内建设工程设计,必须选择至少一家持有中国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中方企业合作设计。昨天,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起草的《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正式在网上(www.cein.gov.cn)征求意见。

据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设计处工作人员介绍,《意见稿》所称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登记的、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意见稿》第15条还规定,保密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和我国未承诺对外开放的其他工程,禁止外国企业参与设计。

建设部负责人表示,《征求意见稿》共16条,已经实施的中外合作设计项目,不适用本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于4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发送到scs@cein.gov.cn。
[更多评论] [更多新闻]

城市新闻:北京 上海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南京 沈阳 西安 天津 杭州 深圳 大连



广告服务 | 招聘服务 | 隐私政策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V2.0版始于:April 18,2000 川ICP证B2-20080009
蜀ICP备09027272
Copyright © 1998-2024 ABB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