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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商银弹击倒广州番禺区规划局长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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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规划局长,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批当然会与房产商经常打交道,但这也给了一些立场不坚定者搞权钱交易的机会。记者昨日从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获悉,原番禺区规划局长陈小明因受贿40多万元被越秀法院一审判刑6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陈小明,1998年到2003年间担任广州市番禺区规划局长,研究生学历,广州番禺人,2003年11月24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据法院查明,2000年到2003年,番禺××××房地产公司因开发一大型住宅小区,将建设项目材料送交番禺规划局审批,为了让审批顺利,该公司副总经理周某某给“陈局长”送上4万元人民币和1万元港币。
2002年2月到2003年2月间,另一家房产公司开发了番禺×××项目,同样地要将材料送交规划局,为了能及早获得审批以破土动工,该公司总经理分三次给“陈局长”孝敬了20万元,陈小明对此笑纳下。
据法院最后查实,在2000年2月到2003年2月间,陈小明利用职务之便,主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批工作,先后收了番禺区规划局所辖内的5个房产商多次贿送现金,共港币41万、人民币4.7万。
越秀法院一审认为:陈小明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但其是自首,又有悔罪退赃的表现,遂决定减轻处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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