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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商银行大厦设计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
深圳工商银行大厦

二、招标人、代理单位、监督单位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招标代理单位:深圳市海德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平台及监督单位: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三、项目概况

3.1 工程地点
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后海中心区海德三道和中心路交叉位置的东南侧。

3.2 工程规模、用途
本项目用地面积:4953.74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61500平方米(其中,办公面积为55350平方米,商业面积为6000平方米,邮政所为150平方米),拟建高度180米,建成后将作为工商银行在深圳地区的总部大楼。

3.3 项目区位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后海中心区,该区域在深圳拥有地缘优势和发展后发优势,片区地块为新生填海造地,方正平坦,有利于进行现代化规划,是深圳城市未来发展的主要区域,也是连接福田CBD和前海CBD的中心枢纽。按政府规划,项目所处片区将成为南山区的金融、商业、文化中心核心区,为深圳总部基地。区域内现有深圳湾体育馆、深圳歌剧院、深圳现代艺术馆等多项重要市政设施,本项目地块恰好处于片区的中心地带,周边金融商务、总部办公功能集聚。西侧中心路边为片区的景观沟休闲带,东南方向为政府规划的城市绿地和地下停车场,并与内湾公园滨海休闲区的生态景观带形成呼应,互相映衬,尽显出滨海生态环境资源的优越性。未来,将发展构筑成一个城市新的商务中心区。

四、招标目的
通过本次全球公开招标活动,获取最大符合项目总体建设意愿,体现理念创新定位准确、需求合理的高水平设计方案,以及服务优质的优秀合作设计机构。希望项目设计能充分体现工行企业精神和理念,独具建筑气质,凸显企业特质。同时关注城市友好关系设计,体现绿色建筑人文关怀的理念,倡导建筑高品质质量追求,力求功能规划、机电设计、交通组织、智能化建设等整体有机设计和融合,为项目构筑发展创新平台。

五、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六、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设计总包招标。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将以设计总包的形式完成深圳工商银行大厦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配合、竣工图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采暖通风与空调、室外总体设计、红线范围内市政配套设计及可能有的红线外与各项市政接口设计,人防、消防、燃气、幕墙、泛光照明、基坑支护、桩基、智能化、安防、绿建(含节能)、园林景观、交通设计等各专业的深化细化设计,需配合项目其他相关专项设计及过程,但不含地上部分二次精装修设计及金库、生产机房智能化及设备、厨房等专项设计(金库设计仅指安防方面,结构、建筑、电气、消防等专业设计含在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内)。设计总包的原则是:设计任务总包、设计质量总包、设计费用总包(具体见设计任务书、设计合同)。

七、第一阶段: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7.1 报名条件
7.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1.2投标申请人需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7.1.2.1具有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7.1.2.2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7.1.3投标单位近五年具有1个及以上超高层写字楼(150米及以上)建筑设计业绩,(设计业绩包括在建及已建成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但不包括投标概念方案设计)。
7.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连同其他报名文件由主设计机构(牵头方)提交至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此次投标。
7.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境外机构可与国内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单位组成联体投标,牵头单位为具备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协议,协议须明确联合体成员、分工等内容。鼓励境内外强强联合,组成设计联合体报名投标。
7.1.6 如为境外机构的,除符合上述相关条件外,还需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7.1.6.1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
7.1.6.2所在国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和企业保险证明;
7.1.6.3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公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工程设计业绩证明;
7.1.6.4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7.1.6.5国际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认证证书;
7.1.6.6参与中国项目设计的全部技术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最高学历证明和执业注册证明;
7.1.6.7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的意向书;
7.1.6.8其他有关材料。
上述材料需附中文译本。

7.2、资格审查(资格预审)方式
7.2.1通过资格预审选择6名投标申请人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环节,同时选出3名备选的投标申请人。若投标申请人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大于等于3个,少于6个的,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审查委员会不再进行投票,若报名单位大于6名,依据投票结果进行排序,对排名前9名的投标申请人进行公示(少于9名的全部公示),前六名公示无异议后的合格投标申请人直接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环节,在投标过程中前六名投标人如有退出,将按照排序依次增补。
7.2.2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招标代理人处,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日程。
7.2.3资格预审文件组成:
7.2.3.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
7.2.3.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境内);
7.2.3.3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境内);
7.2.3.4报名表(详见附件资料);
7.2.3.5投标报价书;
7.2.3.6服务方案要求:
a)阐述对本项目所在区位、地块的理解、认识,对本项目的设计概念提案介绍,理念要创新、思路要清晰、分析要合理,包含不限于对超高层金融企业办公楼项目的认识、设计创新思路、各专业的设计要点、难点、主要解决方案和思路等;
b)成果质量、服务保证措施、保密承诺;
c)设计阶段和工程实施阶段服务计划;
d)项目投资成本节约控制思路或措施;
7.2.3.7投标申请人业绩
应提供投标单位或联合体近五年具有1个及以上超高层写字楼(150米及以上)建筑设计业绩(设计业绩包括在建及已建成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但不包括投标概念方案设计)及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中标通知书和合同,证明高度的关健图纸及相关完成证明)
7.2.3.8投标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主创设计师业绩能力及团队组成情况(负责人及相关介绍、明确各专业安排及负责落实的措施及办法):
a) 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盖章签字页复印件;
b) 设计作品的相关关健性(能证明高度的)图纸、照片(完工项目)或效果图(在建项目);
c) 本项目主创设计师简历及业绩,主创设计师必须由设计单位主持过多项同类型设计项目的人员担任,该设计师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
d)团队组成情况:各专业人员配置情况、学历、资质、资格、社保等证明材料;
e) 设计作品的委托方的有效办公电话及联系人等相关证明材料;
7.2.3.9联合体声明文件;
7.2.3.10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7.2.3.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资料);
注: 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境外设计单位须由具有相应授权的董事或合伙人签名,并提供中文译本)。
7.2.3.12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报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详见附件资料);
上述文件资料应采用A4 尺寸简装本,若有超过A4尺寸应采用手风琴式折叠成A4纸方式。
7.2.4资格预审评审
7.2.4.1资格预审评审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召开,由政府规划主管部门监督。资格预审评委会由邀请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2人组成。
7.2.4.2资格预审评审原则
7.2.4.2.1初步审查标准

7.2.4.2详细审查标准

7.2.4.3审查程序:
a、初步审查:审查委员会依据上述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进入详细审查程序。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申请人提交有关证明,以便核验。
B、详细审查:审查委员会依据上述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不满足审查标准的不能进入投票环节。
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申请人,除应满足本上述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 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 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b、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c、评审原则:根据投标申请人业绩情况、对本项目的所在区位、地块的理解、设计概念提案介绍、成果质量、服务保证措施、投标报价、 综合其他因素统筹评审。
7.2.5资格预审合格人确定方式:
7.2.5.1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大于等于3个,少于6个的,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审查委员会不再进行投票。
7.2.5.2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6个的,所有评委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若出现因得票数相同而无法确定排序的情形,则针对此情形在得票相同的投标人中进行追加投票,直至确定排序。
7.2.5.3依据投票结果进行排序,对排名前9名的投标申请人进行公示,前六名公示无异议后的合格投标申请人直接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环节,在投标过程中前六名投标人如有退出,将按照排序依次增补。
7.2.6资格预审阶段对各参加单位不予费用补偿。
7.2.7未提出本项目的设计概念提案的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评审,按审查不合格处理。

八、第二阶段:方案设计招投标阶段

8.1方案设计投标人确定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成为方案设计投标人。

8.2方案设计成果要求
具体详见下阶段招标文件。

8.3方案评审委员会:
由政府规划主管部门邀请、确定方案设计评审委员会,由专家(6名)、招标人代表(3名)组成。专家评委的专业背景为规划、建筑设计、城市交通、以及环境景观等专业。具体评审的细则由评审委员会组确定,政府主管部门将监督方案评审会。

8.4方案设计评审的主要依据和原则
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方案的积极性、独创性、优越性、功能和造型、运行和维护费用、对环境的影响等进行比选、评价和裁定,确定方案的优劣。具体详见下阶段招标文件。

8.5评定标原则
评标原则:由方案评审委员会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前3名优胜方案推荐给招标人;
定标原则:方案评审委员会评选出前三名优胜方案推荐给招标人,招标人在充分尊重评审委员专业评审结果的基础上,将第一名列为中标候选单位,招标人在结合投标人设计方案中技术、造价、设计理念、可实施性等因素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如第一名投标单位未中标,可获得人民币70万元的补偿费。

九、设计费与落标补偿

9.1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发布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中相关规定计算设计费,结合深圳市设计市场行情水平,由投标申请人自主报价 元人民币/平方米(该报价书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报价书格式见附件)。但不得高于200元人民币/平方米。设计工作包括:本次招标为设计总包招标。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将以设计总包的形式完成深圳工商银行大厦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配合、竣工图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采暖通风与空调、室外总体设计、红线范围内市政配套设计及可能有的红线外与各项市政接口设计,人防、消防、燃气、幕墙、泛光照明、基坑支护、桩基、智能化、安防、绿建(含节能)、园林景观、交通设计等各专业的深化细化设计,需配合项目其他相关专项设计及过程,但不含地上部分二次精装修设计及金库、生产机房智能化及设备、厨房等专项设计(金库设计仅指安防方面,结构、建筑、电气、消防等专业设计含在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内)。设计总包的原则是:设计任务总包、设计质量总包、设计费用总包(具体见设计任务书、设计合同)。

9.2如联合体获得设计合同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设计声明》,指定设计牵头人,明确各方工作权责和内容。设计费分配比例:方案设计阶段占25%,初步设计及扩初设计阶段占 30%,施工图(含二次精装修设计专项及其它各专项设计配合、概算编制、招标技术要求提供、施工过程服务、参与各程工程会议、出具各种设计变更、配合审图、审查等部门并按其要求修改设计文件,设备、材料样板确认、提供设计技术交底、协助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阶段占45%。各专业之间的权重比例为:建筑占40%、结构占30%、机电设备等其它占30%。此声明将成为合同附件。

9.3设计补偿费(标底费):资格预审合格后,经主办方审查获得投标资格并按本公告规定提供了符合要求的设计方案的设计单位,其提交的设计方案经审查为有效的,将获得相应的设计补偿费,标准如下:
第一名:70万元人民币;
第二名: 30万元人民币;
第三名:20万元人民币;
方案评审未获得前三名,但提交的设计成果符合评审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将获得设计成本 ( 包干 ) 补偿费人民币10万元。
若承担设计任务,则设计补偿费不予支付。

9.4设计补偿费在设计合同签订后即开始办理支付手续。

9.5以上设计补偿费的税金由投标人自理,设计补偿费包括不限于设计单位人员投标期间的往来差旅费用和设计费、设计文本、图板、多媒体光盘等需提供的资料的制作费、现场踏勘、方案汇报(如有要求)等所有费用。

9.6、投标申请人自行负担投标期间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相关资料、了解工程情况、踏勘现场、打印资格招标文件及购买、递交投标文件、方案汇报(如有要求)等的所有费用(包括差旅费);投标申请人在现场勘察或参与投标过程中出现任何意外情况,均由投标申请人自行负担。

十、招标日程安排事项

10.1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4年5月13日17:00时。请投标申请人于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将报名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日期为准。

10.2资格预审会时间:2014年5月 日 时。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10.3公布资格预审结果:2014年 月 日。主办方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以电邮或传真的方式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4主办方将于2014年 月 日,在深圳 大厦 层会议室举办设计招标会,介绍项目详细情况,发放书面招标文件,并组织赴现场踏勘,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10.5设计成果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 月 日 时。所有设计单位须在截止时间前将设计成果提交至指定地点,以实际收到日期为准,逾期将被视为弃权,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0.6专家评审会:主办方预计将于2014年 月 日召开专家评审会,会议地点待定。

10.7招标结果揭晓:预计于2014年 月 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形式向优胜设计单位发布结果并在网站上公示。

十一、报名办法:

11.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9日上午9时—5月13日下午17:00时截止

11.2报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公交大厦九楼(请有意向的设计单位于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将报名文件和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至此,以实际签收日期为准)。

十二、资料索取:
相关资料请从网站下载: www.szdesigncenter.org,方案招标阶段的书面招标文件请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十三、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海德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文慧
联系电话:0755-83646334   13662572605
传  真:0755-83642105   Email:lwh821689@163.com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 0755-82246279
传  真: 0755-82050455

十四、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材料要求:
14.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
14.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境内);
14.3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境内);
14.4报名表;
14.5投标报价书;
14.6服务方案;
14.7投标申请人业绩资料;
14.8投标申请人及主创设计师业绩能力及团队组成情况;
14.9联合体声明文件;
14.10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14.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4.12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报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注:
1、投标报名时资料提供:报名时仅需提供1~4项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资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申请人近五年具有1个及以上超高层写字楼(150米及以上)建筑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深圳工商银行大厦设计招标报名资料”和投标报名单位名称,此报名文件不需要密封提供,提供份数:1份。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文件应提供上述除第4项报名表外所有的全部资料,一式两份(统一封装在一个袋中)密封,封袋上注明“深圳工商银行大厦设计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和投标申请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
3、具体资料的提供要求参见第七条要求内容,提交时间见第十三条招标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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