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某建筑象个妓女一样站在街边"的比喻.

发言者:风羽 (202.104.39.253)
时  间:2000年1月25日 12:50:51
发信站:ABBS 自由建筑论坛 (www.abbs.com.cn)

位于广州市东风东路的东峻广场是一座底层商场的高级写字楼,花枝招展地鹤立于街边,老远就能注意到它。该建筑的平面是半径很小的“S”形,大面积的绿色玻璃幕墙配上时下广州十分流行的“虾肉红”,顶部运用了尺度极大的拱窗,三层的裙房都是大面积的石材饰面,更是把几条弧线突出的淋漓尽致。在得知它是一座写字楼之前,对于这个浓妆艳抹而且风情万种的建筑物,我一直在猜测它的功能是什么娱乐公司的大楼之类。
建筑作为文化的一部分,必须包含对人的一种精神力量。诚然,商业性建筑需要标新立异来吸引人的注意,但必须有一个分寸,不能一味地扭捏作态、哗众取宠。一个商业用途的出租写字楼是不是更应该表现一些稳重和斯文呢?同样是出租写字楼,位于天河北路的大都会广场就采用了完全不同的做法。用极纯洁的体型和简练的凹槽,表现出一种稳重、挺拔、向上而又颇具内涵的“儒商”气质。
不久前,一个朋友对我抱怨说,尽管他去了东峻广场好几次,但每次都还要在楼里办公的客户下楼来带领他,那到处是弧线的迷宫一样的建筑布局让他始终模不着东南西北。友人的描述使我对这个建筑的认识又增加了。设计者不仅没有很好地把握写字楼建筑的应有的性格,在功能与形式方面也犯了很大的错误。为了形式而形式,忽视或牺牲其功能的考虑,这是一种典型的“形式主义”倾向。其实在我国建筑的创作中一致存在一个现象,就是将建筑的“美学因素”同“功能因素”明确分开,将两者当作当作并置的因素、甚至是对立的因素。这种观念必然导致对形式的表面化理解,割裂形式与功能的内在联系,并最终使我们的美学理论和思想陷入种种矛盾与悸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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