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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城市首页——深圳 编辑:yingeryy 007abbs
□ 本文作者:飞天悬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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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障性住房之惑 [推荐]



   1、产品定位之困惑

  众所周知,做商品房项目首先要定位,要回答是谁来使用?--开始我们在产品定位的问题上就遇到了困惑。

  首先,发展商在拿地时,合同中要求做多少套住房已经明确规划。其次,《标准》中关于户型面积和房间数量的规定很严很清晰;保障性住房户型按照房型分为四类:A类户型为1个或两个居住空间的户型;B类户型为3个居住空间的户型;C类户型为3个居住空间,并且可改造为4个居住空间的户型;D类户型为4个居住空间的户型。保障性住房各类户型对应的建筑面积及适用范围如下:A类户型建筑面积35㎡;B类户型建筑面积50㎡;C类户型建筑面积65㎡;D类户型建筑面积85㎡。A、B类户型用于保障性租赁房及廉价房;B、C类户型用于经济适用房;A、B、C、D类户型用于人才安居房。各类户型建筑面积允许上下浮动5%,且除人才安居房外,其余保障性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5㎡以内。

  对于套型面积和户数几乎不容许有任何变通,但是这些规定似乎又来的没有缘由,看起来好像规定得非常清楚,可是经不起推敲:为什么面积非得是这几个档次?到底这样的面积应该有什么配置?租赁房和安居型商品房的要求有何不同?保障性住房的使用者非常宽泛,大部分居住者的家庭结构和人口数是怎样的?在这么小的面积之下,设计一定要有侧重,不可能每个空间都很舒适。保障房主要要考虑保证基本居住,那卧室是否应尽量大一点,起居室小一点?厨房应多大?卫生间能不能做暗卫通过机械通风呢?在那么紧的面积控制下,设计一个阳台还是两个阳台?保障房的车位数量的配置那么多,造成地下室面积大,成本上升。居住保障房的人拥有汽车数量有如此之多吗?如何很好地回答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更清晰地了解需求,需要政府部门做一些实实在在的调研工作,而不仅仅只有制度和规定。

  2、设计标准之困惑

  深圳市在保障住房的标准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在2010年推出了《深圳市保障性住宅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但还必须解决它与现存各种规范的兼容问题。在设计过程中,大家也遇到不少困惑:接触保障房的一些设计。但是在设计过程中还是发现目前关于保障房的文件多,规定多,相互之间存在矛盾,存在“一刀切”的情况

  根据住建局131号文件中要求,“我市所有新建保障性住房必须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而根据《深标》3.2.3条款要求高层小区的居住用地人均控制指标应满足10-15㎡/人,而保障房因为容积率高、户数多、人口密度大,人均用地指标难以满足标准,如不去满足将无法达到绿色建筑的参评条件,从而制约了合法施工证件的取得,从而影响进度,有违保障性住房快速开发的初衷。

  关于日照: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等深圳本地规范,都要求住宅建筑应满足大寒日3小时的日照要求。目前还未有单独针对保障性住房日照的相关规范,因此在设计中只能参照普通商品房的日照要求对待。但由于保障性住房通常容积率高,单位面积小,户数多,考虑其实用率、节地、成本等因素,将平面设计为内廊式更为经济紧凑,但较难完全满足日照要求,成为制约方案的重要因素。如果必须满足日照,就会出现东西朝向的布置,这对于深圳这样的气候条件来讲却是更加不合理的。

  再比如隔声,为了达到《绿色建筑评价规范》楼板隔声要求,要么花成本做浮筑楼板,要么精装修就要做木地板,不能做地砖;但是从保障房的使用和维护来讲,客厅铺地砖一定比铺地板更合理,而这样做就无法达标。为了了解保障房的设计,笔者专程去香港参观了房屋署公屋的建造。香港的公屋推行了很多年,设计是标准化的,构建是标准化的,建造是完全预制好现场组装的。设计一旦确定就不能随意调整,比如他们空调现在还在用窗机。

  3、销售之困惑

  关于保障房的困惑不仅存在于设计方面,也存在于销售方面。根据《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安居型商品房可以进行预售和现售。作为开发商对将来的销售是非常担心的,我们造的房子卖给谁?首先必须从政乎部门取得符合条件的购买者的资料,购买安居型商品房是需要条件的,户籍、年限、收入、财产等等,符合条件的人本来就有限,这些符合条件者因为项目位置、配套或个人原因不见得会买,而没有资格的人想买买不了,造成房子滞销,不能及时收回投资。在保障房保障的对象中,还有一群人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人才占被保障对象的83%。

  深圳这个城市很特殊,因为处于改革开放的前沿,年轻人也是主力,平均每年有十万大学生进入城市,这些应该被“保障”的对象很多虽然没有房,但市场上的商品住宅也见多了,甚至有人租住的房子比这个条件好得多,他们会因为一时经济实力不够暂不买房,但是不代表他们的追求不高。保障房的房子位置一般远离市区,品质又低于商品房,即便便宜,至少也得几十万元,也是不少的一笔钱,对资格还有要求,符合资格的人有什么理由出几十万买这样的房呢?

  深圳有大量廉价的城中村出租房,它们位于城市中心区附近,距离工作地点近,配套好,生活方便,被“保障”者们完全可以选择在城中村过渡,等具备条件后在购买自己心仪的房子。笔者见到过一种怪现象:某限价房,因为客户群受到局限,开始销售时有资格买房的人不来买,开发商实在无法可想,遂向政府申请局部改为商品房,价格涨了,反而一销而空。这似乎象围城:想进的人进不去,想出的人出不去。

  4、管理之困惑

  说到后续管理,商品房一般都是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公司来管理,但保障房尚未明确今后由谁来管,对于租赁方而言,管理的难度就更大了。物业公司一般对这类物业兴趣都不大,因为收费便宜,利润空间小而不愿承接。如果政府部门自己成立管理公司来管,运营成本又很高。我们可以简单算笔账: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已建成总套数约为27万套,“十一五”期间,全是新增安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16.9万套,“十二五”期间,计划新增安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24万套,,到“十二五”期末,深圳市将拥有保障性住房合计约67.9万套。这么惊人的量该如何管?建议相关部门早计划,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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