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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区龙城公园及八仙岭公园概念规划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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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深圳市龙岗区政府批准,龙岗区“龙城公园”及“八仙岭公园”的概念规划设计方案向国内外公开征集方案。诚邀国内外富有创新理念,具有丰富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参加深圳市龙岗区“龙城公园”及“八仙岭公园”概念规划设计方案征集活动。
一、主办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龙岗区“龙城公园”及“八仙岭公园”概念规划设计方案
2、项目范围:“龙城公园”为市政公园,位于龙岗区中心城,公园总占地面积189公顷。“八仙岭公园”为市政公园,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园占地面积133公顷。
三、报名条件及方式
1、独立法人实体或由独立法人实体组成的设计联合体,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和经验;
2、境内申请人应具有甲级景观园林设计资质;境外的在境内合法开展业务的申请人应具有相当于中国境内甲级以上的设计能力和水平。
四、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此次设计方案征集活动的应征申请人请于2004年11月20日18:00前(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报名表传真至主办单位,同时将报名表及报名资料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主办单位:
1、报名表(见附表);
2、报名资料:
⑴应征单位简介,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⑵主要设计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首席景观设计师、首席建筑师、首席结构工程师)简介,并附职称证书、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⑶应征单位及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中的主要设计成果及相关资料;
⑷应征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主办单位将针对每个公园从报名单位中择优各选择5个单位(两个公园共10个单位),发出邀请参与征集活动。逾期送达的文件概不受理。
五、设计时间
设计周期为2004年12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六、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每个公园各设立二类奖项,具体如下:
一等奖 1名
二等奖 4名
凡按要求的深度和质量完成的设计方案均可获奖。
对获“一等奖”的单位,主办单位原则上不向设计单位提供奖金或设计工本费,将与获得“一等奖”的单位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承担总体规划设计和后期设计,设计费(含本次概念规划)取费标准由双方根据国家和深圳市有关规定及相关市场行情协商确定;若获得“一等奖”的单位不愿承接下阶段的设计,主办单位支付给获得“一等奖”的单位奖金10万元人民币。
对获“二等奖”的单位,主办单位支付给获得“二等奖”的单位奖金5万元人民币。
以上费用含中国境内税收,税收由获奖单位负责支付。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虹 谢梓贤 肖劲涛
联系电话、传真:(86)755-84879009、84879002、84879003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城北路市政环卫楼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技术科
邮编:518116
Email:lgcgb@szum.gov.cn
八、其他事项
1、主办方有权使用所有应征成果,包括组织展览及出版发行。
2、未经主办方同意,应征单位不得将主办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复制、外借、转让。在征集活动结束后,须将征集活动基础资料归还给主办方。依照中国法律如有违犯,应征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如获“一等奖”的单位与主办方签订设计合同,其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须始终参与工程设计工作;与境外机构合作的,应确保有境外机构的人员参与、签名和加盖机构印章。
4、如获“一等奖”的设计单位是境外机构,在签订设计合同后,初步设计、施工图报建文件须与国内具有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共同签章,并应在深圳长期派驻设计人员,负责施工现场配合。
5、应征单位只能参加一个公园的设计,并只能报送一个方案。待征公园的选择由主办单位确定,以主办单位发出的征集邀请函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城市管理办公室
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下载: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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