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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中心区碧海片区城市设计方案国际咨询公告


1.项目背景

  “十五”期间,深圳市政府提出“ 构筑国际性城市,特区内外协调发展 ”的城市建设目标,提升城市建设标准,丰富城市内涵,实现特区内外一体化发展目标,将依托特区外重点片区的开发建设,培育打造多个城市发展辐射极,有效吸纳特区功能的延伸,充分发挥其对特区外整体城市建设水平和发展质量的提升带动作用。
  深圳市宝安中心区碧海片区位于宝安中心组团滨海地区,是宝安中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东部紧邻宝安中心区滨海片区,北部临近平峦山、铁仔山郊野公园,南部紧邻大铲湾港区,西部靠近宝安国际机场,在自然条件、交通网络和城市功能布局上都处于相当优越的地位。
  最新编制的《深圳市总体规划草案(2007-2020)》(公示版),提出了由宝安中心区、前海、后海构成与福田中心并列的深圳市第二个城市中心,宝安中心区的地位大大提升,此外的多项规划研究(如《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珠江东岸综合开放策略研究》等)都强调了宝安中心组团的重要地位。
  该片区2005年开始组织编制法定图则,现已完成初步成果。为了重新审视宝安中心区碧海片区的城市地位与功能定位,确立城市新的功能结构布局与片区发展目标,提升城市空间环境品质,并指导该片区《法定图则》的编制工作,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与深圳市规划局宝安分局共同组织了本次“深圳市宝安中心区碧海片区城市设计国际咨询”。
  本次征集活动拟在全球范围内展开,公开邀请规划及城市设计类的优秀设计公司、设计师事务所、设计联合体参加。

2.规划设计项目名称及范围
(1)项目名称:
深圳市宝安中心区碧海片区城市设计方案国际咨询
(2)区域位置:
位于深圳市西部,设计范围为宝安大道、新安六路、海滨大道和碧海湾公园以东围合的区域,规划区总用地面积约824公顷
(3)片区简介:
该片区原为宝安西乡中心区,随着宝安中心区城市地位的提高和大铲湾港等大型市政设施的建设,规划需要将该片区纳入宝安中心区,其定位和建设标准应该得到相应提高,以适应宝安中心区的发展要求。现状总人口约为6.5万人。片区现状建筑类型以居住建筑为主,其中又以乡村居民自建私宅(R4)为主,少量为工业建筑,主要由原各行政村自行开发建设。片区路网大体格局已基本形成,部分道路正在建设之中。

3.国际咨询目的

(1)借鉴国内外同类型城市或地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发展经验,在更大层面上拓展规划设计思路,使深圳市宝安中心区碧海区的规划设计有一个更高的起点。
(2)通过此次咨询,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城市设计理念、城市设计概念方案以及有效的城市管理方法,为下一阶段编制可实施的城市设计成果并进行城市建设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并落实到法定规划之中。

4.国际咨询的任务和主要内容
(1)总体任务要求

  通过深入研究规划区内外自然环境条件和城市功能定位及职能,提出先进的、人性化的、具有可实施性的规划理念与构思,确立具有特色的城市空间与景观体系。
  城市设计工作分两个层面:总体城市设计与重点地段城市设计。

(2)需重点研究并解决的问题

■ 该片区与宝安中心区滨海片区的关系

  宝安中心区作为市级中心的组成,应完善其功能,因此必须研究碧海片区与滨海片区之间的功能互补关系,并应以长远的眼光,考虑碧海片区接纳滨海片区功能延伸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城市空间结构、城市整体形态、城市景观也应当与滨海片区充分协调。
该片区与大铲湾港区的关系
  首先,应研究该片区如何满足大铲湾港区对生产性服务、生活服务配套的要求,并考虑由此引发的该片区的城市功能、空间格局的变化;其次,应考虑港区在交通、环境、景观方面的负面影响如何化解。
该片区面临的城市功能升级与再定位问题
  该片区目前定位为宝安的“居住地区级中心”,重点发展商贸服务与房地产。本次研究应从整个深圳的城市发展的高度、结合片区现状、法定图则成果以及未来的发展条件重新进行研究。
该片区如何建立鲜明的地区特色
该片区面对的旧村改造问题

5.咨询活动组织方式

咨询活动将分四个阶段:
(1)设计单位资格预审阶段

  主办方将通过公众媒体发布咨询信息,接受设计单位的公开报名,有意参加的设计单位按照公告指定时间、地址提交书面资格预审资料。
  用联合体名义参赛的设计单位以报名时排在最前面的设计单位作为主要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属地以其报名时提供的企业工商注册地址为依据进行确定。
  主办单位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小组对报名的设计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根据有意参加咨询的设计单位的实力、信誉和设计水平等情况进行比较筛选,选出5家左右设计单位,并在公告指定时间发出正式书面咨询邀请函。
  被正式邀请参加咨询的设计单位在收到咨询邀请函后,如确认参加咨询,应传真递交书面参加咨询确认函。未入选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2)城市设计成果制作阶段

  应邀设计单位在指定日期前来深圳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交纳报名保证金,主办方将向设计单位提供项目任务书及相关资料。
  报名手续完成后,主办方将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答疑、现场调研。
  之后由各受邀请设计单位进行城市设计咨询成果制作,并按照指定的时间、地址提交任务书规定之全部设计咨询成果,每家单位限送报一份设计成果。
  逾期未提交设计成果的设计单位,将视为弃权,且不退还保证金;逾期提交设计成果的设计单位也将视为弃权,不得参与本次方案咨询的最终评选,且不退还报名保证金。
(3)成果评审阶段

  由主办方邀请的国内外知名规划、设计专家9名左右组成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首先将审核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成果是否符合任务书的技术要求。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将支付咨询工本费并退还报名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将视为无效成果,主办方将不支付任何费用,仅退还报名保证金。
  评审委员会将评选出前两名优胜方案(如评审小组认为条件不具备,可只产生一名优胜方案)。
(4)方案修改阶段

  为确保设计成果的可操作性,所有参赛设计单位都应配合主办方提供后期服务。
  主办方将视具体情况选择1家或者2家单位对设计咨询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并支付相应服务费用。优胜方案修改完善后报宝安中心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中选方案。
(5)深化设计阶段

  中选单位有编制城市设计深化成果的优先权。

6.咨询费用
(1)报名保证金

  确认报名的设计单位在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时交纳:
  报名保证金:人民币 1万元整
(2)咨询工本费

  通过设计成果技术审核的单位,每家将获得:
  咨询工本费:人民币40万元整
(3)奖金

  前两名(或一名)优胜者可各获奖金:人民币20万元整
(4)后期服务费用

  含方案修改费和成果编制费,其中方案修改费总额人民币30万元整。如果由主办方选定2家单位分别承担设计成果修改完善工作,则分别支付给每家后期服务费用人民币15万元整;如果由主办方选定1家单位独立承担设计成果深化工作,则支付给该单位后期服务费用人民币30万元整。
  成果编制费:中选方案单位编制城市设计成果,设计取费参照国家规定执行,费用包含中选方案的咨询工本费及方案修改费。
(5)其他费用

  所有被邀请单位所获所有费用的税金和咨询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7.资格预审资料要求

有意应征的设计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设计单位简介
(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
(3)设计单位以往承担同类型项目的业绩资料(应附作品简要介绍及图片)
(4)设计人员计划(应提供人员组合、主要设计人员履历。参与单位必须保证设计人员是咨询单位在册人员,设计负责人必须由主持过同类型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为了保证项目组对地域背景和相关要求的准确理解,项目组内至少要有一名通晓汉语的华裔人士参加)
(5)项目建议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现状及自然条件研判
城市功能定位及职能设定
规划理念
规划管理政策初步建议
整体城市设计初步概念构思
提出进行“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区域的建议,并提交相应的城市设计初步概念构思
(6)工作计划书
(7)联系人、联系方式、常设办公地址

  有意参加咨询的设计单位应按公告要求的时间、地址将全部资格预审材料(须盖单位公章及单位法人签字)以书面形式送达或特快专递(有效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至主办单位。其中,项目建议书须另行单独密封,同时送达,项目建议书封皮、内页、图片中不得含有能识别有意参加设计单位的名称、标识等内容。

8.日程安排

(1)有意应征单位将全部资格预审资料,于(北京时间,以下皆同)2008年 3 月 3 日17:00点之前提交到指定地址。
(2)主办方将在2008年3月底前向通过资格预审的设计单位发出书面咨询邀请函。
(3)各获邀参加的设计机构工作时间为2个月左右,最终设计成果提交时间以正式发布的咨询文件为准。
(4)主办单位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改变以上日程,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9.法律诉讼问题

(1)参加本次咨询的成果的署名权归应征者所有,主办方有权无偿使用咨询成果。
(2)参加本次咨询者均被视为承认本文件的所有条款。
(3)本次公告的内容以正式发布的咨询文件为准,主办方拥有本次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10.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深圳市规划局宝安分局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区政府大楼1017室
邮政编码:518133
联 系 人:周为
联系电话:0755-29996977
传  真:0755-29996976
电子信箱:zhouwei_u@hotmail.com

11.附件

(1)深圳市总体城市空间结构图
(2)周边功能布局及区位图
(3)用地范围图
(4)土地利用现状图
(5)深圳轨道1号乡西乡中心区段
(6)法定图则初步成果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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