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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总体概念规划和城市设计竞赛暨南区、北新区控制性详规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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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城市总体概念规划和重点片区城市设计方案竞赛暨南区、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广东省台山市位于珠江三角洲西南部,北靠潭江,南临南海,全市陆地面积328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8万,有130余万台山籍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侨居五大洲92个国家和地区,有“全国第一侨乡”、“内外两个台山”的美誉。此外还是著名的“排球之乡”、“广东音乐之乡”、“中国曲艺之乡”、“飘色艺术之乡”。近年来,台山社会经济、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区域交通、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广东商学院国民经济研究中心《县域经济发展蓝皮书》对全广东省67个县域经济发展指标排名中,台山发展潜力连续两年居全省第一,2011年又被评为广东省县域经济十大创新范例县市之一。随着广东西部沿海铁路(台山段)的选线确定、清洁能源产业园区(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台山园区)的设立,以及一批重大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带动,市区向南区、北新区拓展力度明显加强,城市建设进入发展的关键阶段。
为了全面贯彻《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意见》文件精神,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建设宜居城市,落实在今年上半年对已编制的重要规划进行评估的要求;同时按照台山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加快转型跨越 建设幸福台山》的要求,为切实提高城乡规划水平,全面提升台山的城市形象和品位,打造生态台山、魅力城市,强化市区的中心地位,有效地指导南区与北新区土地的有序开发,经台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台山市城乡规划局特向国内外公开招标,举办城市总体概念规划和重点片区城市设计方案竞赛;同时,通过对投标单位资信和设计能力等方面的考察,确定一家设计单位为南区和北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位。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台山市城市总体概念规划和重点片区城市设计竞赛暨南区、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已由台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号为:台府办函〔2012〕6号。
1.2 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其中,投标奖励及补偿资金260万元(人民币,下同),南区、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费约238万元。
1.3 招标人:台山市城乡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天创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规划范围
2.1 城市总体概念规划范围
研究范围包括台山市区以及周边乡镇和各功能组团。包括水步镇、大江镇、三合镇、四九镇以及江门产业转移园台山园区(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园)范围。规划区范围为原台山市区总体规划区范围(40平方公里)以及市区周边近期拟建设开发、需规划控制的拓展用地范围(拓展用地面积约40平方公里);东至新台高速,南至南区南侧的三娘径(土名)山脉、三合温泉墟,西至省道稔广线、省道高铜线,北至工业大道、规划国家西部沿海高速铁路。
2.2 重点片区城市设计范围:
南区中心区片区城市设计范围约2.8平方公里。主要为陈宜禧路、台南大道周边用地;北新区片区城市设计范围约3.2平方公里。主要为石花北路北侧、规划台北大道南侧之间用地。
2.3南区、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
南区片区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约7.2平方公里,主要为沙岗湖路以东、凤凰大道以南、新台高速以西、规划南外环路以北之间用地;北新区片区,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约5.8平方公里,主要为旧高铜线以东、工业大道以南、陈宜禧路以西、石花山以北之间用地。
3. 工作计划及设计周期
3.1本次竞赛和控规编制计划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城市总体概念规划及重点片区城市设计竞赛,第二阶段为南、北两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第一阶段成果用于指导第二阶段的规划编制,并为总体规划修编提供前期研究成果。设计竞赛计划于2012年5月完成,完成后开展两片区控规编制。
3.2投标方案周期:70日历天,计划从2012年2月24日 至2012年4月29日;
3.3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周期:两个月(起止时间以合同为准)。
4.招标目的
本次招标活动的目的在于集思广益,通过邀请国内外一流的设计单位征集具有远见、富有创意、因地制宜的城市发展概念规划和城市重点片区设计方案,提出新区的用地布局、开发策略、公共设施配置、城市风貌等规划思路,营造魅力侨乡新城,指导新区开发建设。
4.1 本次招标将通过方案竞赛获得本项目规划任务范围内的总体概念规划及两个片区的城市设计成果;
4.2 通过对投标人资信及编制规划的能力进行考察,为后续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确立设计单位,保证后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顺利开展。
5.奖励、补偿及设计费
5.1 招标人将在报名参加的投标单位中择优确定五家正式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方案标及资信标,经专家综合评审,评选出该项目的前两名,给予奖励。其中,第一名奖励80万元,第二名奖励60万元,并且,招标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设计费报价及商务谈判的结果确定其中一家作为南区、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任务的设计单位;得分排序第三、四、五名的投标人分别获得40万元的补偿,设计成果归业主单位所有。如设计成果经专家评定为无效方案的设计单位将不能获得补偿费。
5.2 南、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设计费约238万元,最终设计费将根据投标单位的报价×实际面积确定。
6.申请人资格要求
6.1 独立法人企业,经工商部门年审合格;
6.2 具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
6.3 负责人具备高级规划师资格,并有类似项目负责人的经历;
6.4 设计企业可单独报名,也可以联合体形式报名。国外、港澳台设计企业必须联合内地设计企业投标,联合体中的内地设计企业必须满足以上资质要求,且联合体必须以内地设计企业为其主办人;
6.5 申请人近两年来未受过各级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任何处罚。
7.资格预审方法
7.1 公开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经过资格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预审择优后的前五名投标申请人将被邀请参加投标。
8.申请报名
8.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2年2月1日 至2012年2月10日,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6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台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台山市台城双亭街8号一楼)报名(报名须先进行公司备案登记,咨询电话为:+86-0750-5503356)。
8.2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8.2.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2.2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国外、港澳台设计单位以其国内分支机构的名义报名参赛的,应同时提供国外公司与内地分支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与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8.2.3 负责人提供高级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该负责人在类似项目中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复印件;
8.2.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8.2.5 联合体投标需提供双方协议书;
报名资料为一式三份,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验。
8.3报名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86-13510171252。
9.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9.1 凡已办理报名申请手续的报名者,请于报名的同时在台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9.2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86-13510171252
9.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10.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0.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17日16 时,地点为台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0.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人:钟工。联系电话:+86-13510171252
10.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方日报、广东建设报、广东投资招商网、台山市政府网、中国城乡规划行业网、ABBS建筑论坛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台山市城乡规划局
地 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石化路28号
联 系 人: 魏先生
电 话:+86-750-5552175
传 真:+86-750-5552187
招标代理:深圳市天创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红荔西路7002号第壹世界广场B座7F
联 系 人:钟冠洪
电 话:+86-13510171252 +86-755-89725555
传 真:+86-755-28903273
台山市城市总体概念规划和重点片区城市设计方案竞赛暨南区、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招标公告补遗
致各投标申请人:
考虑到本次招标是向国内外招标,为方便投标申请人,特增加网上报名环节以及对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补遗如下:
1、网上报名
① 符合招标公告中资质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公告 “8.2” 中要求的报名资料扫描并粘贴到WORD文档中(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传真、QQ号码),命名为“xx公司报名资料”发送到台山市交易中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的邮箱(tsjyzx2008@163.com、gh5552191@126.com、1963654226@qq.com)中,并短信告知招标代理及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许工+86-13702212100、魏工+86-18929066777、钟工+86-13510171252;
② 由招标人、交易中心、招标代理三方审核报名资料,确认报名资料是否符合资质要求,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报名,并由招标代理将确认的结果短信告知投标申请人。(收到信息需回复)。
③ 经确认报名资料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需向帐号(户名:钟冠洪,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帐号:6228220120800587413)存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存款最好带尾数,以便于查认),收到款项后由招标代理向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投标申请人收到后须回复)。
④ 收到《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申请人需按文件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在2012年2月17日16时(北京时间)前按公告要求现场递交,同时将该投标申请人电子版报名资料中扫描件的原件交招标人、招标代理、交易中心核对。如未提交全部文件或电子文件与原件不符,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若发现投标申请人弄虚作假,则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申请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公告内容“8.2.3负责人提供高级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该负责人在类似项目中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复印件”中,“业绩”是指“项目设计合同或该项目负责人负责的成套设计成果”。
3、现场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报名环节按公告要求办理,但负责人业绩按“第2条”办理。
4、所有外文文件必须附中文译本,否则,作无效文件处理。
5、公告“8.1”中的公司备案登记的内容取消。
6、公告、补遗书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台山市城乡规划局 深圳市天创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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