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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城市与建筑设计国际竞赛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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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开发单元
城市设计深化与重点地块建筑设计国际竞赛报名公告
一、 主办单位:
广州南沙明珠湾区起步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
二、 协办单位:
广州市规划局南沙开发区分局
三、 组织代理单位: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四、 项目名称: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开发单元城市设计深化与重点地块建筑设计国际竞赛
五、 项目编号:
0724-1300A24N2323
六、 项目背景
广州南沙新区(以下简称“南沙新区”)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端,区位条件优越,生态环境良好,产业基础坚实,发展潜力巨大,辐射带动范围广阔,与港澳合作紧密,战略地位十分重要。
2012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标志着南沙新区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对深化粤港澳合作、引领珠三角地区乃至全省转型升级、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战略意义。《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提出“把南沙新区建设成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新型城市化典范、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社会管理服务创新试验区,打造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批复精神,进一步落实《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广州南沙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5)》开始编制,制定总体空间格局。为尽快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具体开发建设上来,根据《广州南沙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5)》,划定核心明珠湾区起步区面积33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18.5平方公里,水域面积14.5平方公里。目前,针对起步区已陆续开展《城市设计》、《土地整理和开发计划》、《公共服务设施研究》、《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研究工作。
为进一步实现高标准规划建设,本次工作以横沥、灵山两个尖岛约10平方公里的面积划分5个开发单元,对开发单元进行城市设计深化及重点地块建筑设计工作,以满足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要求。
七、 项目目的及目标
基于《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目标、理念以及相应的控制指引要求,通过规划研究与详细设计,进一步深化开发单元的功能、空间、形态、交通、基础设施等规划要求,划分地块并对重点地块进行建筑方案初步设计,体现城市形态,为开发单元的建设实施制定导控文件以及规划管理的依据。
八、 项目范围及工作要求
(一)本次国际竞赛由以下5个开发单元组成,包括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C1-C5街区,具体如下:
0724-1301A24N2251/01:C1开发单元;
0724-1301A24N2251/02:C2开发单元;
0724-1301A24N2251/03:C3开发单元;
0724-1301A24N2251/04:C4开发单元;
0724-1301A24N2251/05:C5开发单元。
(二)各开发单元范围及竞赛工作要求详见《国际竞赛竞赛任务书》。
九、 参赛单位报名方式
(一)参赛单位报名条件
1、 境内参赛单位:
1.1参赛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1.2参赛单位需具备城市规划甲级资质。
1.3参赛单位近五年内(2008年1月1日至今)需具备类似项目设计经验,须提供相关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2、 外商投资参赛单位:
2.1外商投资参赛单位须具有《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
2.2参赛单位近五年内(2008年1月1日至今)需具备类似项目设计经验,须提供相关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3、 境外参赛单位:
3.1参赛单位近五年内(2008年1月1日至今)需具备国内类似项目设计经验,须提供相关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4、 本次国际竞赛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报名的参赛单位。
5、 本次竞赛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报名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里 明确联合体的主体单位(详见附件三《资格审查报名文件格式》格式十)。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报名的各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上述第1或第2点或第3点要求。
说明:1、每个参赛单位可选取其中一个或者多个开发单元进行报名。
2、每个开发单元报名的参与联合体的成员只能和一家主体单位建立联合关系。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该开发单元报名,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该开发单元报名,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2名。
3、如参赛单位参与两个或以上开发单元报名,视为该参赛单位愿参与本次竞赛所报名的任意一个或多个开发单元,其最终参与的开发单元及数量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确定。
(二)报名方法
1、 有意参与的参赛单位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即2014年3月3日下午5:00前)将填好的《国际竞赛报名申请表》(详见本公告附件三《资格审查报名文件格式》格式1,签字并加盖公章)传真并发电子邮件到组织代理单位;
2、 所有报名文件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或邮寄至组织代理单位,以组织代理单位接收到报名文件时间为准,逾期抵达的报名文件概不受理。
(三)报名时间
1、 报名时间:2014年2月18日至3月3日(每天上午9:30时至下午5: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3、 本竞赛项目接受现场及邮寄的方式报名[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以公告公布的联系人签收时间(北京时间)为准],逾期抵达的报名文件概不受理。
(四)报名文件(以下资料以A4格式按顺序编排,并装订成册,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1、 《国际竞赛报名申请表》(正本,签字并加盖公章)。
2、 参赛单位名称及资质说明(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 参赛单位简介(提供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境外参赛单位的官方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 参赛单位的设计经验与相关业绩(自2008年1月1日至今,(若参赛单位属于联合体,则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相应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证明文件)。
6、 拟投入本次竞赛的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组成。
7、 参赛单位拟投入人员的专业经验。
8、 正式报名确认函。
9、 联合体协议书(仅适用于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参赛单位)。
10、 参赛单位声明函。
11、 参赛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说明:1、以上资料复印件除注明外,每页均需加盖公章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见附件三《资格审查报名文件格式》
2、如参赛单位报名参与两个或以上开发单元的,须按开发单元分别提交报名文件,各开发单元的报名文件均一式一份。
(五)附件一《国际竞赛竞赛任务书》、附件二《国际竞赛资格预审评审细则》、附件三《资格审查报名文件格式》及附件四《竞赛成果择优评审办法》的获取方法(见本公告发布网站)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州市南沙区政府网站(www.gzns.gov.cn)、建筑论坛(www.abbs.com.cn)、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mgit.com)
十、 竞赛方式
1、 各开发单元正式参赛单位的选择
通过在媒体发布国际竞赛报名公告,公开接受境内外参赛单位(含联合体,下同)的报名,由主办单位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各开发单元报名的参赛单位设计资质、综合实力、同类项目设计经验及获奖情况、项目负责人设计经验及在行业内的声望、设计团队的配备等因素,以及必要的考察调研,各开发单元分别择优选取5家正式参赛单位(含联合体)参与各开发单元国际竞赛。各开发单元正式参赛单位的选定详见附件二《国际竞赛资格预审评审细则》。
主办单位对各开发单元择优选取的5家正式参赛单位发出《正式参赛单位参选邀请函》。未收到《正式参赛单位参选邀请函》的参赛单位递交的竞赛成果文件将不被受理。
本项目各开发单元正式参赛单位择优选取结果将于2014年3月14日(暂定)前进行公布。
2、 竞赛任务书答疑
各开发单元的正式参赛单位在收到主办单位发出的《正式参赛单位参选邀请函》后5日内,可就竞赛任务书向组织代理单位或主办单位提出书面疑问(传真或电子邮件)。组织代理单位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回复(传真或电子邮件)。
各开发单元统一书面答疑发至正式参赛单位:2014年3月28日前。
3、 现场踏勘
本次咨询竞赛活动主办方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请各开发单元的正式参赛单位自行踏勘现场。
4、 竞赛成果提交时间
各开发单元竞赛成果提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 4月30日上午10:00时(暂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书面通知)。所有各开发单元的正式参赛单位须在截止时间前将竞赛方案等成果文件提交到主办单位指定地点。
如正式参赛单位(含联合体成员)属于国外注册机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文件,须提供经所在国公正机关公正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材料原件。如未递交,主办单位不予接收该竞赛成果文件。
如正式参赛单位(含联合体成员)属于港澳注册机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文件,须提供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公证(或见证)的材料原件。如未递交,主办单位不予接收该竞赛成果文件。
5、 各开发单元竞赛成果评审方式
本次国际竞赛各开发单元竞赛成果评审包括方案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评审委员会将首先对所有竞赛成果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竞赛成果的有效性。无效竞赛成果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评审委员会将对有效竞赛成果进行详细评审,以择优方式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各开发单元正式参赛单位进行排序。具体评审办法详见附件四《竞赛成果择优评审办法》。
本项目各开发单元的评审结果将于2014年5月16日(暂定)前进行公布。
6、 深化单位的选择
评审出的各开发单元竞赛第一名作为该开发单元的深化单位。若某开发单元选出的深化单位不能履约,则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审单位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底排序依次替补。
7、 参赛奖金补偿
第一阶段:方案征集
本次竞赛活动将分别给予各开发单元竞赛第二名~第五名的参赛奖金补偿为:
C1单元:20万元;
C2单元:25万元;
C3单元:25万元;
C4单元:20万元;
C5单元:35万元。
第二阶段:深化设计
各开发单元的深化单位(竞赛第一名)获得的深化设计费用为:
C1单元:80万元;
C2单元:100万元;
C3单元:100万元;
C4单元:80万元;
C5单元:140万元。
如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的某开发单元深化单位(竞赛第一名)以主办单位认可的方式或原因不履约,参赛奖金补偿为20万人民币。
说明:1、主办单位拥有本项目各开发单元研究成果的所有权,深化单位对其它正式参赛单位的设计方案享有使用权;
2、各开发单元参赛奖金补偿均以人民币在境内支付参赛单位。
3、有效性审查不通过的无效竞赛成果文件不获得参赛奖金补偿。
参赛奖金补偿发放详见附件一《国际竞赛竞赛任务书》。
十、竞赛保证金
为确保本次国际竞赛的圆满进行,各开发单元正式参赛单位(含联合体)收到《正式参赛单位参选邀请函》后确认参加时,应向组织代理单位购买竞赛任务书并交纳竞赛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竞赛保证金将在竞赛成果评审结束后2周内原额退回(不计利息)。
各开发单元未按要求提交竞赛保证金的正式参赛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竞赛的资格。
若出现以下情况,其竞赛保证金不予退还。
1、 未按规定提交竞赛成果的;
2、 竞赛成果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
3、 无故不履行合同的。
十一、其他
1、参赛单位按上述规定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是简体中文,外文版材料须有对照的中文译本,当同一内容的中文与外文发生歧义时,以中文为准。
2、主办单位在按规定向竞赛参赛单位支付参赛奖金补偿后,参加竞赛的成果署名权归参赛单位所有,知识产权及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3、竞赛成果应由正式参赛单位原创。若因方案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引起法律纠纷的,正式参赛单位须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4、因正式参赛单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给主办单位或第三方带来的损失,正式参赛单位须承担全部赔偿和法律责任。
5、主办单位不知道正式参赛单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使用其送交的成果给第三方带来的损失,由正式参赛单位承担全部赔偿和法律责任。
6、正式参赛单位从组织代理单位或主办单位获得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也不得用于本次竞赛活动以外的任何场合。正式参赛单位须承担因文件资料泄露等情况所带来的损失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7、本次竞赛及相关的一切文件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次报名和竞赛活动将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如有纠纷,将按中国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或仲裁程序解决。
8、所有报名文件概不退还。
十二、联系方式:
组织代理单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邮政编码:510080
联 系 人:谢伟立86-20-87768198-688)
传 真:86-20-37658150
组织代理单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邮政编码:510080
联 系 人:谢伟立(86-20-87768198-688)
传 真:86-20-37658150
联系邮箱:xieweili@cngmg.com
主办单位联系方式(仅限技术咨询):王工(86-20-39006881)
【注明】:传真及电子邮件只接收《国际竞赛报名申请表》(限4页以内,*.doc格式),其他文本文件与图形文件概不受理。
附件一:《国际竞赛竞赛任务书》
附件二:《国际竞赛资格预审评审细则》
附件三:《资格审查报名文件格式》
附件四:《竞赛成果择优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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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明珠湾起步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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