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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海县西双湖5A级风景区策划方案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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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东海县位于江苏省东北部,是环渤海经济圈与长三角经济圈的重要结合部,江苏省沿海发展的前沿,陇海经济带节点、连云港的西部门户。西双湖位于东海县城西部,为上个世纪开挖的人工湖,湖区的总面积达8.1平方公里,库容量超过1200万立方米。其汛期水位32.75米,防洪水位32.75米,常水位30.8米,灌溉水位32.5米。湖中有长堤将湖面一分为二,宽阔的水面为东海县城带来了灵气。伴随县城行政中心的搬迁及商务区的建设,东海县提出要充分利用西双湖的优势条件,凸显“现代湖滨城市”的特色。
二、项目概况
1、名 称:江苏东海县西双湖5A级风景区策划方案
2、地 点:江苏省东海县;
3、研究范围:西双湖及周边地区(详见附图)。
4、方案应从东海县宏观发展机遇出发,用全新的视角,对西双湖及其周边地区进行研究,确定西双湖景区的定位及规模,并依据西双湖景区的定位,落实景区的功能分区、用地布局、道路系统及市政公用设施等布局,确定近期、中期、远期的建设时序。
三、投标单位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游规划(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拥有5A景区总体策划的编制经验(须提供合同原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欢迎国内外设计单位积极参与,各家设计单位报名时应同时提供本单位简介、主要作品简介及本次投标主要创作人背景资料及业绩图片资料(要求为纸质材料)。
资质审查完毕,我们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有意参加投标的设计单位的实力、信誉和设计水平等情况进行比较筛选,选出三家符合要求的设计单位正式邀请参加投标,未入围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设计要求
以创建国家5A级景区为目标:
1、合理确定西双湖风景区的规划控制范围
2、策划西双湖风景区内旅游项目类型
3、落实旅游项目用地功能布局及用地范围。
4、组织景区内部道路交通,策划游览路线。
5、完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类型及布局。
6、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发展策划
7、打造景区出入口及重要景观节点。
8、景区重要景观节点的创意及方案
9、景区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布置及景观效果
五、成果要求
1、长度单位采用米、平方米及公顷三种。
2、全部规划设计成果应制作成电子文件,电脑渲染图片等,电子文件应采用中国通用的应用软件制作。
六、成果形式
(一)文本图册:提供文印本9套,规格为A3(297mmx420mm),可以将图纸与说明书一起编排、装订。
(二)展板:提供展示图一套,图纸不少于10张,内容、比例与编排由设计单位自定。图纸规格为A0(841x1189mm)或A0加长,所有展示图纸必须裱贴在轻质板上。
(三)提交介绍方案的电子演示文件,作为评审时演示材料。
(四)1.设计单位可以在要求的内容基础上根据需要自行增加其他设计研究内容。2.设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附送上述设计成果以外的说明设计方案的录像带、幻灯片等其他资料。3.全部规划设计成果均应制作成电子文件,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的doc格式,设计图形文件采用dwg格式,渲染图片采用普及的通用软件。
七、甲方提供资料
(一)规划范围内1:1000地形图。
(二)《东海县城乡总体规划》。
(三)西双湖周边地块的相关规划资料。
(四)乙方需要的相关资料。
八、时间要求
1、答疑、踏勘现场时间为2014年8月28日-29日。
2、方案设计时间2014年9月1日-10月15日
3、方案评审时间2014年10月20日
九、方案评选和设计费用
被评为最优方案的设计单位将获得组织方支付的设计费50万元人民币(含税金);其余两家设计单位将分别获得组织方支付的成本补偿费15万元人民币(含税金)。设计成果经评审委员会评定为无效方案的设计单位,将不能获得成本补偿费。 组织方将优先选择最优方案的设计单位进行景区方案深化及创5A策划咨询项目的设计工作。
十、备注
(一)成果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1、提交的设计成果不符合任务书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
2、设计成果中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
3、将设计任务转包其他单位;
4、未经委托方同意与其他单位合作或私自参考其他单位主要设计人员完成的参赛设计方案;
5、无相应资格的设计人员在设计成果文件上签章的;
6、在主办方组织评审前,展示本项目设计成果的;
7、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二)原设计方有义务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对其原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原设计方在对其原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过程中有权借鉴征集入选的其他设计方案中的部分内容。委托方也有权根据其设计需要另行委托第三方对入选的设计方案进行整合、修改或深化设计。
所有递交的成果不退还,该成果除署名权外的其他著作权均归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享有,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在方案征集结束后公开展示或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
(三)、参加本次邀标的单位如对上述条款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认可上述条款的相关内容。
(四)、解释权归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 东海县西双湖风景区管理处
邮政编码:222300
联 系 人:王 鸣
电 话: 15961325103
传 真: 87260976
电子信箱:xshfjq@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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