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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公共景观雕塑方案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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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广州南沙明珠湾区起步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组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2015年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公共景观雕塑方案征集
项目编号:0724-1500A24N0941
一、项目背景
南沙区为广东省广州市辖下的行政区,地处珠三角洲经济区的几何中心位置,位于珠江出海口虎门水道西岸,是西江、北江、东江三江汇集之处,东与东莞虎门隔海相望,西连中山市。以南沙为中心,周围60公里半径内有东莞、深圳、中山、珠海等14个大中城市。此外,南沙地区水网密布,湖塘众多,岸线资源丰富,自然环境优美,自然生态保持完好。
在2012年9月12日,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了《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南沙正式成为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和兰州新区之后的第六个国家级新区,其战略定位是:“立足广州、依托珠三角、连接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建设成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和新型城市化典范、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社会管理服务创新实验区,打造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2014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设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并于2015年正式挂牌成立,其中包括了自贸区南沙片区60平方公里。
南沙明珠湾区位于南沙新区的中部,是南沙新区重点打造的粤港澳合作核心区和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其地处蕉门水道、凫洲水道和龙穴南水道交汇的核心地区,规划面积为103平方公里。在功能定位方面,结合南沙新区发展规划,明珠湾区将打造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的先导区域,大力发展商业商贸、科技创新、航运金融和信息会展等现代服务业。明珠湾区寓意日月照珠江,通过大尺度的江河、山水构筑核心湾区水乡风貌,以及山水相连、五水汇湾、三江六岸的良好自然禀赋,充分利用水系,形成多种滨水的城市特色风貌,构筑稀有精致的钻石水乡。明珠湾区是高端功能集聚的能量核心,宛如钻石镶嵌在广州面向南海的门户上,彰显“面向未来、海纳百川”的城市精神。
其中,明珠湾起步区位于明珠湾区北部,是明珠湾区中先行启动开发建设工作的起步区域,目前已经启动了开发建设工作。起步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3平方公里,陆域面积约18.5平方公里,其中包括自贸区明珠湾起步区区块9平方公里。明珠湾起步区秉持“岭南智慧城市,南海魅力湾区”的城市建设主题和“低碳节能、绿色生态、智慧城市、岭南水乡”的城市设计理念,致力打造世界级高品质湾区,规划建设成为依托粤港澳、服务珠三角、面向世界,具有粤港澳合作服务功能和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的中央商务核心区,重点发展金融服务、总部经济、商务办公、科技创新等产业,把握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展机遇,及广东自贸区的政策优势支撑,在“先行先试”探索中,以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为核心,特色金融服务为主题的深化粤港澳合作示范区、珠三角金融改革先行区、区域航运金融实验区,着力打造粤港澳金融深度融合、具有科技金融与航运金融特色的自贸区金融服务创新集聚地。
为更好的彰显城市精神,进一步加强国际文化艺术交流, 展示国家级新区的发展成果,彰显南沙独特魅力,扩大明珠湾区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努力打造具有丰富文化内涵、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现组织2015年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公共景观雕塑方案征集活动。
二、方案征集主题
本次方案征集总主题为“海丝之路,南国明珠”。
南沙新区南临大海,北揽珠江,位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正赋予南沙新的机遇与活力,它犹如一颗镶嵌在岭南大地上的璀璨明珠,照耀着这片华南重地。明珠湾起步区作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片区的组成部分之一,她肩负着特殊而重大的历史使命,犹如一艘满载希望的巨轮扬帆启航,驶向梦想的彼岸。
本次活动征集的雕塑作品要求充分诠释海丝之路,南国明珠的活动主题,以此进一步提升南沙明珠湾区城市公共空间的艺术品质。
三、方案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选址位置建议在明珠湾开发展览中心前广场绿地上,定位为公共雕塑、城市雕塑,形式不限,按照征集主题,能较好与整个明珠湾开发展览中心的建筑主体相结合,并考虑与建筑文化元素的匹配呼应关系。
(二)具体区域简介及工作要求详见《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公共景观雕塑方案征集任务书》(以下简称“方案征集任务书”)。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条件
1、国内外具有雕塑创作能力的专业人士、美术院校、雕塑院校教师、学生,雕塑爱好者及雕塑设计企业,或者国内外从事雕塑艺术创作的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单位或个人、群体均可),艺术爱好者,均可以参与报名。
2、本次方案征集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形式不限。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赛,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2名。否则,应征无效。
(二)报名方式
相关报名文件以书面形式与方案征集成果文件同时提交。
五、任务书答疑
征集公告发出至2015年5月11日下午5:00止,应征单位(含联合体)或个人可就方案征集任务书向组织代理单位提出书面疑问(传真至020-37658150或扫描发至xieweili@cngmg.com邮箱)并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可编辑的电子版形式发至xieweili@cngmg.com邮箱,晚于此时间提交的澄清问题将不予答复。组织代理单位将于2015年5月20日前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mgit.com)“更正或澄清”处回复,应征单位(含联合体)或个人可自行下载。
六、现场踏勘
本次征集活动主办单位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应征单位(含联合体)或个人请自行踏勘现场,可联系主办单位提供相关指引。
七、成果提交时间
方案征集成果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上午10:00时-下午4:00,2015年6月30日上午10:00-下午4:00,地址:南沙体育馆110门新闻发布厅(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坦头)凤凰一桥侧)。如有变化,组织代理单位将于成果提交截止前3天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mgit.com)“更正或澄清”处通知。所有应征单位(含联合体)或个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将相关报名文件、方案、小样等成果文件提交到组织代理单位指定地点。
八、方案评选及奖励
(一)方案征集评选流程
1、主办单位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采取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评审办法,以投票方式在雕塑应征方案中评选出前15名为入围方案,再从入围方案中确定3个优秀方案。
2、评审结束后,产生的3个优秀方案将与3个名家邀稿方案共同作为备选方案,设置公众投票,结合公众投票结果上报有关部门决策,最终选取一个方案作为落地方案。
(二)奖励
入围方案奖金(共12个):¥20,000.00元(含税)
优秀方案奖金(共3个):¥80,000.00元(含税)
说明:因财政支付原因,所有奖励补偿只能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给境内应征单位(含联合体)或个人(境内、境外企业或个人均需提供大陆相关行业发票或个人所得税发票)。
九、后续深化
评审选出的3个优秀方案将与3个名家邀稿方案一并上报有关部门决策,最终选取一个方案作为落地方案。落地雕塑方案作者需进一步对作品进行深化设计,内容包括现场实地考察、方案效果图深化、雕塑施工结构图(含基座)、中稿、预算,深化创作费用按照雕塑制作的中标合同价的12%计算。其中中稿比例按以下原则放稿:雕塑设计体量20米及以上取1:10;雕塑设计体量20米以下取1:8;若按上述比例中稿体量小于1米,则应按照1米实施制作设计深化中稿。雕塑深化完成后将被制作为雕塑成品放置在南沙明珠湾区指定位置,作为城市户外雕塑。在雕塑制作实施阶段,比选制作单位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落地雕塑方案作者具有优先权。
选中方案的著作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行使修改、方案深化、制作等著作权利;如果选中方案的企业或个人不响应主办单位的方案深化要求,主办单位视其放弃该方案的深化设计权利,有权委托他人对该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及实施,或采用其它备选方案。
十、其他
1、应征单位(含联合体)或个人按上述规定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是简体中文,外文版材料须有对照的中文译本,当同一内容的中文与外文发生歧义时,以中文为准。
2、主办单位应充分尊重应征人的设计方案,凡入围及优秀方案均颁发证书。应征单位(含联合体)或个人一旦提交应征文件,主办单位有权将应征作品进行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在雕塑制作完成后,成果署名权归应征单位(含联合体)或个人所有,知识产权及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不须再向应征单位(含联合体)或个人支付除本公告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主办单位有权对雕塑制作实施单位单独进行招标,在同等条件下方案作者具有优先权。若作者未被授予雕塑制作实施合同时,由制作单位给作者一定的监制费用,作者有义务对制作实施过程进行艺术监理,对雕塑的最终成品质量负责。
4、方案成果应为应征单位(含联合体)或个人原创。若因方案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引起法律纠纷的,应征单位(含联合体)或个人须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5、因应征单位(含联合体)或个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给主办单位或第三方带来的损失,应征单位(含联合体)或个人须承担全部赔偿和法律责任。
6、主办单位在不知应征单位(含联合体)或个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下,使用其送交的成果给第三方带来的损失,由应征单位(含联合体)或个人承担全部赔偿和法律责任。
7、应征单位(含联合体)或个人从组织代理单位或主办单位获得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也不得用于本次活动以外的任何场合。应征单位(含联合体)或个人须承担因文件资料泄露等情况所带来的损失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8、本次征集活动及相关的一切文件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次方案征集活动将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如有纠纷,将按中国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或仲裁程序解决。
9、所有递交的文件及小样概不退还。
十一、联系方式
组织代理单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联 系 人:谢伟立、王珠红
电 话:020-87768198-688/201
联系邮箱:xieweili@cngmg.com、wangzhuhong@gmg.cn
主办单位联系方式(仅限技术咨询):020-39006883
联系人:王工
附件一:《2015年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公共景观雕塑方案征集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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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明珠湾起步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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