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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设计公告(增附设计答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经开投资函 [2016]15号批准项目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 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钟埭街道新兴二路东侧,独黎公路南侧,本次招标范围为人才公寓工程设计的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相关技术服务;
设计内容包括规划土地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建筑(含地下室及人防)、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总图专业、精装修设计、智能化专项设计、泛光立面照明设计、景观设计、声学设计、厨房工艺设计、幕墙设计(玻璃幕墙及其外部材料设计、干挂石材,不可用参考图集说明形式,要有具体施工图及节点做法图纸)、气体灭火及所有专业分包设计设计等。
规模:用地面积约2547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8000平方米,本项目为徳式风格。
计划设计周期: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方案修改,初步设计为设计方案通过后20天内,施工图设计为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后30天内。
2.2本次招标工程的总投资约为 23790 万元,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 600 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 。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16年 10月2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513279454@qq.com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6年10月31日。招标人将于2016年11月2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4.4 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 元、席位费200元在开标现场交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11 月 17 日9时00分,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0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及平湖市委机关报《嘉兴日报-平湖版》上刊登发布。

7. 特别说明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捌万元人民币,采用网银转帐方式。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投标人请参照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报名及交退保证金流程介绍和客户端操作说明》尽快办理。由于网银转账具有时差性,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16:00点前完成支付。
7.2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向平湖市检察院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如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范围:自2013 年11 月18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7.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1000号
邮  编:314200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573-85620079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33号汇银大厦11楼
邮  编:314200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573-85272555
传  真:0573-85272555
电子邮件:5132794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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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答疑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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