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属:
参赛者许可主办方使用其参赛作品的复制权、发表权、展览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汇编权、出版权等权利,用于宣传推广等需要的商业用途,业主方使用作者上述权利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所有参赛获奖作品(包括一、二、三等奖)及设计成果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同时作者转让获奖作品及设计成果的商标注册申请权、专利申请权(除奖金外主办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转让费用),法律规定由作者享有的不得转让的署名权等人身权利除外。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转让在本公告的基础上后期作详细的权利义务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