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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三江新区龙头山城市森林公园策划暨概念规划竞赛资格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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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根据宜宾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由宜宾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称:竞赛组织者)开展宜宾三江新区龙头山城市森林公园策划暨概念规划编制。现将竞赛(资格预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宜宾三江新区龙头山城市森林公园策划暨概念规划》
(二)规划范围
全域约25平方公里,具体规模及范围以实际测量为准。
(三)区域概况
宜宾三江新区是四川省首个获批的省级新区。龙头山位于宜宾三江新区核心区,全域约25平方公里,全境共涉及10余个村庄,其中以龙峰村、三鱼村、桂华村三个村域范围为主。区域内有连绵山体、清净湖面、丘陵梯田、乡村风情、水库峡谷,地形变化多样,生态资源丰富。经初步调查,龙峰村位于龙头山西南侧,全村总面积4.5平方公里,总人口约773人。三鱼村位于龙头山中部面积11.84平方公里,总人口约2232人。桂华村位于龙头山东北部,全村总面积3.93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885人,其中金龙社主要居住于龙头山上约212人。
(四)规划原则
遵循绿色发展理念,科学进行规划。加大生态保护,挖掘人文资源,提升配套设施,促进产业发展,将龙头山打造成为市民休闲的场所,和长江并行的森林公园,成为绿色三江新区的底色、底板。
二、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分为资格预选、方案竞赛和方案深化三个阶段。本次公告为资格预选。
(一)资格预选
1.通过网络公开面向社会征集方案竞赛资格预选报名。
2.评审组对报名单位资格预选资料进行审查、比较,筛选符合报名资格的单位;依据单位规模资质、项目组人员配备、参选文件规范性、信誉奖励、以往类似项目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打分排名;依据所在地区差异化原则商议推荐排名靠前的3家单位作为参与方案竞赛的参选单位,推荐情况报竞赛组织者审定。
(二)方案竞赛。评审组对参选方案进行评分和点评,确定参选方案推荐排名,由竞赛组织者确定中选单位。
(三)方案深化。中选单位整合竞赛成果和专家意见,进一步深化规划。
三、工作任务
(一)竞赛工作任务
编制规划,规划设计成果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竞赛阶段涉及详细规划的内容可只提供概念):
1.现状条件分析
2.整体规划
3.重点单元概念规划
4.启动区详细规划
5.规划区域内标志性建筑选址说明、设计思路及示意方案
6.交通规划体系
7.生态、人文研究和文化塑造等
8.管网、公厕、指引标识等配套服务设施布局
9.建设计划、用地需求、投资概算
10.安全管理体系
11.效益评价
12.其它相关图件
(二)中选单位工作任务
1.整合竞赛成果及专家组意见对方案进行优化完善,进行深化规划;
2.专题汇报展板设计;
3.制作宣传片。根据审定通过的规划,制作专题宣传片。
四、规划设计费用
(一)本次规划设计360万元作为竞赛的最高报价限价,中选单位报价为确定金额。
(二)另外对参与竞赛的第2名和第3名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成果使用费,竞赛组织者享有成果知识产权和使用权。
五、资格预选要求及报名资料
(一)参选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其中一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银行信用等级。
2.境外单位须与国内单位组成联合体参赛,国内单位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境外单位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符合资格要求的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联合体只准由2家单位构成并签署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竞赛报名,也不得同时加入本项目其它联合体参加竞赛报名。
3.近三年内与项目业主单位无经济法律纠纷。
(二)项目组人员组成要求
项目组成员需配备规划、建筑、市政、园林景观等相应技术人员。具体人员配备情况作为入选竞选资格的重要依据。
(三)报名资料
1.参赛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表汇总表(须含所有负责人和成员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附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近3个月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
5.设计单位承担同类型项目的业绩证明(项目合同、批复、成果内容等)(加盖公章);
6.知识产权归属承诺书(加盖公章);
7.联合体协议(加盖双方公章);
8.参与本项目的优势简介(200字以内);
9.项目工作大纲。
注:以上资格预审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7套),按公告要求之报名时间、地址,以书面形式报送。
六、竞赛单位确定
报审同意的3家单位作为参与方案竞赛的竞赛单位,由竞赛组织者发出参加方案竞赛邀请函作为竞赛单位依据。
七、报名方式
报名资料可现场提交或邮寄至: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数据中心城乡融合发展局,联系电话:13700999158。报名资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下午5:30(以签收时间为准),过时不予受理。
八、其他要求
(一)规划设计必须遵循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宜宾市有关规划要求。
(二)编制成果应由竞赛单位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内容。如发生侵权行为,则由竞赛单位承担一切后果。竞赛组织者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紧密衔接宜宾三江新区国土空间规划、龙头山乡村振兴规划、龙头山村规划等,以及国家、省、市关于编制城市森林公园规划的相关精神。
(四)中选单位需承担全过程中的挂网费用、所有邀请专家费用(两次邀请),由竞赛组织者垫付,在中选单位合同价款中予以扣除。
(五)中选单位需无条件为后续的详细规划和项目实施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六)所有设计成果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总平面图标注尺寸以米(m)为单位,建筑面积以平方米(m2)为单位,用地面积以公顷(ha)为单位,体积以立方米(m3)为单位。
(七)说明书和图纸制作成A3幅面(297×420mm),打印提交评审,要求装订精美。
(八)汇报ppt文件(方案竞赛、汇报、专家评审等阶段均应提供)。
(九)地形图均采用区自规分局提供的地形图。
(十)参选单位须保证所有报名材料真实、合法和有效,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最终解释权归竞赛组织者所有。
九、后续事项说明
(一)竞赛保证金
竞赛单位收到竞赛组织者发出参加方案竞赛邀请函5个工作日内交纳竞赛保证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竞赛结束并提交相关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未按时交纳保证金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竞赛权利,由下一名预选单位递补进入。
(二)竞赛单位服务期限:总体工作时间为40个日历天。相关要求如下:
1.收到方案竞赛邀请函后40个日历天内形成竞赛方案及报价单,纸质版打印密封后送至竞选会场,份数按实确定;
2.竞赛二、三名单位,在方案竞赛结束后3个日历天内将方案及相关图件(原始资料)提供竞赛组织者。竞赛组织者享有成果知识产权和使用权;
3.提交方案及相关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竞赛组织者一次性支付成果使用费;
4.竞赛单位所提交的方案得分低于70分的,被确认为无效,竞赛组织者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三)竞赛评分
方案竞赛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商务(报价)部分占比20%,采用中间价优先法;技术部分占比80%,由评审组综合打分。
(四)中选单位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总体工作时间为60个日历天。要求工作进度如下:
1.签订合同后,整合第二、三名成果和专家意见,10个日历天内,形成规划初稿;
2.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形成规划汇报稿第一次汇报;
3.签订合同后40个日历天内,形成规划修改稿,第二次汇报(评审汇报);
4.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天内,按评审专家要求及部门要求进行修改,形成最终成果。并同步完成宣传片汇报稿制作;
5.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宣传片最终成果;
6.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十、本公告由竞赛组织者负责解释。
竞赛组织者:宜宾三江新区管委会
联 系 人:魏女士、张先生
电 话:13700999158 、1801165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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